春秋时期诸侯国出兵都是几十万的 明朝为何十二万军队都拿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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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是中国历史上大动荡、大变革、大发展的时代,其“变”的最主要表现就是战争,从秦桓公、晋文公、秦穆公,到宋襄公、楚庄王,无一不是战争称霸中原。军事实力成为一国是否具有争霸能力的重要指标,故在各国变法之中,军事改革成了重中之重。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商鞅变法,其规定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奖励军功。这项政策可大大激发了平民老百姓的作战积极性,不仅参战人数增多,军队战斗力也大大提升,为之后秦合纵连横,横扫六国奠定了坚实军事基础。
除此之外,管仲“做内政而寄军令”为后来的大规模作战作了准备;吴起变法对立有军功和有功人员授予爵禄,以解决分配不公,提高将士和新兴封建势力的积极性,并将整顿吏治节省下来的经费用来训练战士。所以春秋战国时各国正应了孟子那句“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致力于变法图强。在时代动荡、诸侯争霸大背景下,存留下来的必定是实力强大的国家。
同时,春秋时代在变革与战争发展的交相推动下,军事制度伴随时代的前进而发生相应的变化。从西魏至唐中期以均田制为基础形成了府兵制。西魏宇文泰以六镇鲜卑人为骨干, 收编关陇豪右乡兵部曲组建而成,共二十四军,分属六柱国。隋朝变为兵农合一,还将府兵率权集中在中央。唐朝共有六百余兵府,分属中央十六卫领。大部分集中于关中。府兵从当地有财力民户中拣选,农闲时军训,服役时轮流番上宿卫或接受征调作战。本人不承担国家赋役,但服役时的资装自备。战时临时命将配兵,战毕兵散于府,将归于朝。
府兵制为隋唐的边疆开拓发挥了很大作用。到了明代形成了以卫、 所为骨干的法定军事制度。洪武初年,各地皆立卫、所。通常每卫五千余人,置卫指挥使,各辖五个千户所。卫隶属于各省都指挥司,都指挥司又分隶于五军都督府。每千户所有兵千余人,长官称千户。每百户所百余人,长官称百户;每百户所下辖总旗、小旗。京师驻军较密集。卫所军士皆另立户籍,称军户,父子、兄弟相继,世代为军。卫所是驻防体系,平时军训,战时抽调精锐出征,事罢散归卫所。以军屯为经济支柱,具有寓兵于农、兵农合一的色彩。
由于军士地位低,应役负担重,明朝中期已出现瓦解的趋势,后为募兵制取代。在明代内乱相较朝代少的情况下,明代士兵更注重于农事而不是军队战斗力的提升,故明代军事制度弊病和宋代差不多,国家在养着一群闲散之事,什么街头混混、乌合之众都在军队之中,造成国家“冗兵”的困境,导致到正作战时,能出来战斗的士兵少之又少,根本凑不够那么多的军队。
到明朝中后期实行募兵制,养兵耗费大,募兵愈众,国库绌,于是频繁地向民众勒索,激化了阶级矛盾。至明末,募集之兵训练废弛,战斗力转弱,并相继逃亡,终于无法挽救明朝的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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