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成就了秦国毁了秦朝?秦灭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秦灭的主要原因是什么?这是很多读者都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西汉天才政论家贾谊的经典断语,被后世广泛引用,似乎坐实了“秦朝亡于法家这一结论。

  贾谊的水平毋容置疑,但任何人发表观点都免不了会自带立场。在秦朝时,治阶层信奉法家、对儒家无情打压,让世代儒生愤愤不平。而随着秦朝的昙花一现,憋了一肚子火的儒生自然会把其原因一股脑的归咎于严刑峻法。但实际上,西汉的刑罚并没有秦朝宽松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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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朝迅速灭亡的首要原因并不能归于某一种,而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既有必然性、也有偶然因素。其中,治者对法家体系的可以被视为主因。

  根据法家集大成者韩非子的观点,法家治国体系讲究法、术、势的三位一体。

  所谓法,就是法令,相对于儒生提倡的“仁政、道德”等难以量化、落实的概念物,具体的法令条款开放透明,具备简单易懂、便于执行的特征,而且还能避免人为干扰因素,很够很好地帮助治者维护集权、安定秩序,有效维护政权利益;

  术可以理解为帝王驾驭臣子的权谋,即所谓的帝王之术;

  势就是权势,“势者,胜众之资也”,它是帝王掌控臣民的资本;掌握了权势,才能使臣子、百姓被自己驱动。

  因此,法家主张的本质,说白了就是用物质与精神奖赏为刺激,迫使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荣誉而孜孜不倦地为封建政权卖命。以军队为例,秦国之所以能打造起一支令六国闻风丧胆的虎狼之师,秘诀就在于严密的军功爵制提供的巨大。因此,后世的封建军队基本都延续了这一思路。

  但这种体系想要有效落实,有着严格的前提条件。

  首先,《商君书》中提出了著名的“壹民理论”: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即要对官员和百姓一奖惩、一教化;帝王褒扬一个人,只能基于一个标准:对方对国家的贡献,而不能源于任何的帝王个人喜好;教育百姓,也只能用一种理论,避免思维混乱、对造成负面冲击。如此一来,就能把所有资源集中到一个目标上来,形成巨大的推动力。

  其次,法家认为“人君任臣而勿自躬”,即帝王不能事必躬亲,而是要充分发挥臣子的作用。但这一主张的出发点却很腹黑:

  其一,人无完人,帝王做得多、犯错的机会就随之变多,将会严重损害自己的威严;

  其二,啥都让帝王干了,臣子就会变得庸庸碌碌。闲则生事,这些人反而会成为政权的负担和危害。

  也就是说,法家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王权,但这一过程对帝王本人有着极高的要求:要头脑清晰、公私分明、意志坚定、压制,于使用奖惩、利害关系驱动臣子为自己卖命。

  而无论秦始皇还是秦二世,都在一定程度上了法家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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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始皇首次把法家治国理念推广到全国,推动古时候国家治理模式由贵族分封制迈进郡县制,奠定了后世两千年的基础。但他本身的一些做法,实际上也违背了法家所推崇的主张。

  如上文所提,法家反对帝王事必躬亲,但秦始皇在位期间的表现却与此完全相反,他是出了名的勤政:“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於上,上至以衡石量书,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事无巨细都由其本人定夺,他甚至以重量来计算自己每天要处理的文书数量,若没完成指标,当天决不休息。

  这一作风,体现出秦始皇对如何管理好新的大一王朝的紧迫压力与责任感。同时,得益于他的杰出才能,也有效维持了创大一王朝的短暂稳定。

  但从长远来看,这也带来了负面作用:权力过于集中于帝王之手,大臣们的积极性、能动性被削弱,假如继任者素质太差,那将是灾难性的结果。秦二世恰恰验证了这一理论。

  此外,秦末农民的导火索,源于朝廷无节制的大兴土木、征调徭役,但这一做法其实正是法家强烈反对的。

  实际上,若对照《韩非子·亡征》中所列举的数十种国家灭亡征兆,秦朝踩红线的地方不是一点两点:

  “简法禁而务谋虑,荒封内而恃交援者,可亡也。”即:轻视法令而好用计谋、荒废内政而依赖外援的,可能灭亡。秦二世、赵高、李斯这三人的组合,正是玩弄权谋的典型。他们为了威慑朝廷内外,肆意修改法令、加重刑罚,甚至还搞出了“指鹿为马”这种荒谬的阴谋,导致治腹地关中都人人自危。根基已动,秦人再也没有以往那种愈挫愈勇、悍不畏死的作风,战斗力直线滑坡;

  “好宫室台榭陂池,事车服器玩,好罢露百姓,煎靡货财者,可亡也”,穷奢极欲、过度消耗百姓人力财力的,国家一定长久不了。这一点就不需过多解释了。

  “听以爵不以众言参验,用一人为门户者,可亡也。”君主听取某一位的意见,却不去验证相应意见的实性,政权可能灭亡。这就是所谓的“偏听则暗,兼听则明”,秦二世与赵高,正是活生生的反面写照。

  “好恶无决而无所定立者,可亡也”,君主恶不分、毫无原则,国家将亡。这说的正是秦二世以及赵高等人。

  “很刚而不和,愎谏而好胜,不顾社稷而轻为自信者,可亡也。”君主为人凶狠不和、刚愎自用、自以为是,国家极有可能灭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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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上面这种与法家理念背道而驰的行径,秦二世君臣干得简直不要太多,在此不一一列举,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翻看《亡征》篇。

  诚然,法家的思想确实存在着时代局限性,如过度强调用利益驾驭民众,注重人们的兽性却忽视了温情;

  主张“辱民、贫民、弱民”,让老百姓为了生存不得不拼尽全力,过于残无情;

  强调“力”,即通过战争,外强敌、内去强民,既去掉了刺儿头,又能增加人们内心的恐惧感,从而把他们凝聚在一起。(这一幕似曾相识,如今的国际上经常上演)

  但这些并不是秦朝灭亡的原因。相反,这些主张,在后世的两千多年中反而沦为了被无数治者尊崇的“帝王之术”。

  秦朝之所以二世而亡,除了对法家体系的外,原有思路难以适合新形势也是不容忽视的原因。

  法家的治国理念有一大特点——见效快但作风刚猛,在推行之初,必然会招致各阶层的反抗。当初商鞅在秦国变法时,为了反对者,曾经“临渭沦囚,渭水尽赤”,所犯人之多,让渭水为之变色。

  由于当时的秦国疆域几乎限定在关中地区,对这一有限区域实行有效控制并不是什么难事。通过严酷的国家机器镇抚,变法顺利推行十年,结果立竿见影:

  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

  十年过后,人们从变法中尝到了甜头,无数平头老百姓通过农、战封爵受赏,一举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于是他们情不自禁的纷纷表示“商鞅变法好、商鞅变法秒”。

  因此,当秦始皇一六国后,要将变法推行到六国,同样会招致激烈的反抗。但以那时的交通技术条件,要实现对广阔疆域的有效控制并非难事,更可况秦二世的所作所为已经远远超过了人们承受的极限。因此,当陈胜吴广爆发时,兵力主要集中在长城及岭南的秦朝无法做出及时反应,给了肆意蔓延扩张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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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了,如贾谊所言:“攻守之势异也”,随着时代的变化,当初支撑秦国崛起的变法也应该随之改变。当初秦国的变法及所以奏效,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现实敌人的存在,为人们通过“农战”获取功名爵位提供了可能。而随着秦朝一华夏,曾经的敌人都成了子民,征服新敌人(如匈奴)的必要性并没有那么迫切,这就使原有的体系突然失去了着力点。

  这种情况下,秦朝治者应当适时调整治国方针,顺应全新时代特征的需要。但也许是没有前车之鉴的原因,秦朝帝王不但没有改弦易张,反而基于对原有体系的,一味地延续已显得僵化的严刑峻法,甚至还走向了让人闻之色变的极端。最终,百姓不堪重负揭竿而起,六国贵族趁机复辟。

  也许这就是不“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代价。

  因此,秦朝的昙花一现,也许正是败在了没有前车之鉴,不得不吞下创新带来的恶果。而他们的悲剧,却为汉朝提供了活生生的反面例子,无论是郡国并行制,还是外在柔和、内在严酷的治国套路,汉朝逐渐摸索出一条通行千年的大一王朝治理新模式。从这个角度来看,秦朝并不是失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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