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明朝官员薪水为什么那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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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支付给官员们的薪俸,是以粮食为计算单位的,主要是支给食米(食用的谷米);但也支付一部分钱币,称为“折钞”,以后又折米为布,叫做“折绢”。但不管是米、钞、绢,数量都不多。
明太祖朱元璋有一天悄悄到弘文馆学士罗复仁家里去,看到罗复仁住的是几间破破烂烂、东倒西歪的旧屋,老学士正站在梯子上用石灰抹墙。罗复仁见皇帝来了,慌慌张张从梯子上爬下来给皇帝叩头,还叫妻子搬一只小凳子请皇帝坐。朱元璋见罗复仁穷得如此可怜,心里很过意不去,便赐给他一所房子。
明朝的官员年纪大了,退休回家,就不再支薪俸了。尚书是正二品,是一部之长,也拿不到一文退休金。有一天,朱元璋派人到退休的吏部尚书吴琳家,看他在干什么。使者到了那儿,见一个又瘦又黑的老农夫蹲在田里拔稻秧,准备插秧。使者向他打听:“这儿住着位吴尚书在哪里?”老农夫站起来回答:“我就是吴琳。”
正德七年,首辅(相当于宰相)李东阳告老还乡。他没有丝毫积蓄,全卖字为生。有一天,将近70高龄的李东阳正躺在床上休息,有人来求他写字。他有点累了,不想起来。夫人笑着说:“今天有客人来吃饭,买菜的钱还没着落女人!”李东阳连忙爬起来,铺纸挥笔,挣几个钱好招待客人。
上面几个例子只是说明一点:明朝官员们的薪俸确实很低。但有的史书说:“百官俸给,不足以赡养自身,故吏治大坏。”似乎说官员们贪污枉法是追不得已,这个说法却值得研究。
事实上,古时候官员们有的十载寒窗,有的多方钻营,难道只是为了能够“赡养自身”吗?俗话说:“千里为官只为财”。又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清官”干三年,还赚了十万两白花花的银子,那么赃官又该如何?嘉靖朝的首辅严嵩卖官鬻爵,贪污受贿,最后抄家时抄出黄金三万多两,白银二百零五万五千多两,这那十万雪花银不知超出了多少倍!万历朝首辅张居正,是位改革家,政绩不坏。但他死后抄家,也抄出了一万两黄金,十万两白银。由此可见,古时候官员们借着权势谋私,乃是普遍现象。那点薪俸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微不足道的。
然而并不是每个官员都以权谋私的,也还有一些洁身自好的官员,不肯伸手捞钱,就如上面提到的那三位。那么他们又怎样解决“不足以赡养自身”的困难呢?
原来明朝有这样一种措施,就是在正常的赋税之外,再酌情加收一部分,称为“常例”,又叫“规礼”。加收的这笔钱就是给官员们补差用的。不过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应该说是不合法的,但朝廷却也不去追究算是半公开的吧!官员们有了这笔钱补助生活,子便可以过下去了。有的官员自我解嘲,把它叫做“陋规”。但不管陋不陋,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官员们就得老百姓养活。
不过历史上也有连陋规都不要的官员,那就是嘉靖年间的海瑞。海瑞当上了浙江淳安县的知县,上任后立即宣布免征“常例”银。他认为那也是昧心钱。那么生活困难怎么办?他自己想办法。他在县衙的后院开辟一块菜地,和老仆两个人耕种;同时又节衣缩食,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准。有一天,远在杭州的浙江总督胡宗宪向人们宣布了一条新闻:“海知县前几天为庆寿,买了二斤肉!”买二斤肉竟是“新闻”,还要一品大员的总督来宣布,这说明什么呢?当然,在总督嘴里说这句话,不是表彰,而是他对一个穷县官的嘲笑。
嘲笑由他嘲笑,海瑞依然我行我素。万历十五年,74岁的海瑞病逝于南京都御史任上。佥都御史王用汲为他料理后事。打开这位二品大员的衣箱,发现里面除了几件旧衣外只有十两银子。这钱连买棺材都不够,后来王用汲回都察院发动同事们捐钱,才把海瑞棺殓起来。
“清者自清浊自浊”,这就是明朝官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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