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魏晋南北朝的选官制度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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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魏文帝曹丕确立“九品中正制”之前,两汉时期的官员选拔制度是“察举制”,但是到了东汉末年“察举制”严重扭曲,地方上的名门望族依各种非法手段垄断举荐权,使得被举荐之人全部出自名门望族,完全失去了选拔人才的功能。

  曹魏建立后,为了压制地方豪族名门巩固治,需要把官员选拔的权利收归中央,同时也为了适应多年战乱造成的人员大量流动,无法准确了解外来人口等情况,最终确立了“九品中正制”的选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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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品中正制的核心是大、小中正的设置,初期大、小中正由各州郡推举,但后期全部由司徒任命,自此中央完全取得了官员的选拔权。

  大、小中正的籍贯和所任职的州郡是一致的,而他们考察品评的对象也是和他们相同籍贯的人,无论此人现居何处只要籍贯一致,都在考察范围之内。

  在曹魏初期国家急需人才的情况下,“九品中正制”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但随着朝局的稳定,门阀等利益集团开始干预插手其中,不再依据德才确定品级,而是完全看出身,造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情况,门阀士族的势力得到野蛮扩张。

  历史告诉我们,垄断和世袭肯定不会长久,到了隋朝随着门阀的衰落,“九品中正制”也终被废除,“科举制度”登上了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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