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元朝制度,元朝是如何坚持了一百多年的?
元朝制度并不暴虐,甚至相之前金与宋,后面的明,元朝在管理上要金与宋以及明朝都要宽松。感兴趣的网友们和为什么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朱元璋自己都说元朝失之以宽,他要以猛济宽。
事实上元朝是不是宽纵不好说,但是元朝在各个方面其实都前后的金、宋、明要宽松。
我这里举几个例子,大家感受一下:
首先即使佃户的待遇问题,佃户在北宋还属于“良民”(凡人),到了南宋已经逐渐堕落到法律意义上的“良人”,但是却是实际意义上的“民”的地步。
这体现在南宋凡是地主与佃户发生矛盾乃至出现刑事案件,如果是地主死佃户或者佃户,地主基本上在南宋是不会判死刑的;而在元朝以后明朝,朱元璋规定凡是佃户地主,一律绞刑。要知道,南宋佃户地主也只是流刑,朱元璋直接绞刑。
反而是元朝又重新恢复了佃户在司法审判过程中“良民”身份,如果地主在元朝死了佃户,那么是按照死平民罪责判刑的。
这里再多说一句,很多人说元朝地主死佃户只需要“仗一百七,流远方”来证明元朝的宽是针对地主而非所有老百姓。
但这其实是非常错误的,因为元朝在刑罚里废除了从隋朝开始就有的“绞刑”,只保留了斩刑;而斩刑以下就是第二重的刑罚就是“仗一百七,流远方”。
也就是说在南宋需要判绞刑的罪,到了元朝只判“仗一百七,流远方”,所以,元朝地主死佃户,或者佃户死地主,都是“仗一百七,流远方”。
事实上元朝确实废除了很多宋代的残酷刑罚,如腰斩、车,都被元朝废除了。
另外,蒙古人在各地都采取与当时有力人士合作的方式就行治,当然前提是必须臣服于蒙古。
具体到华夏,蒙古在长江以北和长江以南进行的治就完全不不一样,因为长江以北在南宋就被金国治,到元朝一的时候差不多长江南北被分离了一百五十年时间,金国在长江以北实行的治本来就较苛刻,再加上元朝定都大都,很多忽必烈身边的贵族需要犒赏,所以元朝在北方治就显得长江以南要严苛,但事实上确实金国时期整体要宽松一些。
而到了长江以南,因为蒙古人普遍受不了南方的气候,所以蒙古人对长江以南的治基本上只满足于税收,元朝并没像后来朱元璋那么极限压榨江南,反而是一种温情的贡赋关系。
这也是为什么后来江南人在明朝建立后普遍怀念元朝的根本原因。
总的来说,元朝对华夏治呈现一种无序的温和,元朝的灭亡不是因为军,而是蒙古人自己人之间的内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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