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时候妇女的历史地位如何?有着一段复杂的变迁史

  大家好,说起古时候妇女的话,各位一定都有所耳闻吧。

  中国妇女的标准形象在历史中有一段复杂的变迁史,如果翻找先秦时期的史书来看,里面对妇女的记载堪称寥若晨星。到了秦汉之际,不管是《史记》还是《汉书》也都没有关于妇女的篇章,直到西汉的文学家刘向的《列女传》的编纂,才算有了一本介绍中国古时候妇女事迹的传记性史书。全书分母仪、贤明、仁智、贞顺、节义、变通等篇,用以规劝女子要知书达理,晓明大义,可以算是为妇女赢得历史地位而进行的一次前无古人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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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女传》的思想非常超前,它并不一味地要求妇女要贞节,而是把母仪、贤明、仁智排在首位,可以说是现代女性的典范,但这在当时儒家正男尊女卑的思想背景下可以说是难能可贵。这与当时开放包容的大气有关,汉朝建国不久,战国遗风尚存,当时也涌现了一些女子巾帼。汉初干预朝政的吕后,虽然排除异己、揽大权,可是她让战乱结束国家一后的经济快速发展,“政不出房户,天下晏然”;西汉末年王莽乱政,民不聊生,爆发大量农民,其中竟然有三起是女子为首的。

  可是到了东汉,班昭的《女诫》开始规定妇女的“三从四德”,把女子置于男性附属的位置上,认为女子只需守节,无需才华,“女子无才便是德”的理念也开始变成了后来的枷锁。作为班固的妹妹,班昭本来受到重用被命替其兄续完《汉书》,可以算是才女的最高成就之一了,没想到她却如此作女性,也成了一千多年来女性被严格束缚的始作俑者。

  《后汉书》里范晔沿用《列女传》,正式把女性史纳入正史的记载中,是史学的一大开创之举,后世也沿用不改。其记载的女性也多是才行高秀者,不在乎是不是嫁了好几个人、是不是守了得。如蔡文姬虽然多次改嫁,被后世谩骂“大义不道”,但以当时的开放风气,凭其“博学有才辨,又妙于音律”,就足以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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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列女传》到唐代就变了味,只保留体裁,被更名为“烈女传”。究其原因,唐代为了维护封建治,把汉代成书的《礼记》奉为经书,特别强调忠孝节义。又有宋若华著《女伦语》,“清则身洁,贞则身荣”,对一颦一笑都有条条框框的规定。还有长孙皇后之《女则》、陈邈妻郑氏之《女孝经》,这些文书成了大部分女性的读物,荼甚广,对当时女性言行造成很大影响。《列女传》中记载的仁智女性也被唐代史家强烈抨击,认为蔡文姬这类才华出众但再嫁之辈不配入传。

  明代是封建集权的顶峰,妇女处于的最底层,饱受多重压迫,“贞节礼义”成了一座压在所有女性头上的大山,《明史·列女传》中也记载了很多这种下自残的烈女。如夫死殉节、甚至为未婚夫殉节的,“张氏,秀水人。持服三年,不踰阃,不茹荤,服阙,即绝饮食,父母强谕之,终不食,旬而卒,年二十,舅姑迎柩合葬焉”,为一个陌生人守节自尽,在现在看来既费解又可笑。

  还有因受辱和怕受辱保节而死的,甚至先自残后。王妙凤,吴县人,被吴奎调戏,她直接拔刀剁了自己的胳膊,“妙凤愤,拔刀臂不殊,再乃绝”,还连砍两刀,狠绝程度令人悚然。之后父母要报官,她说“死则死耳,岂有讼姑之理邪?”第二月就了。该传中记载了很多这样触目惊心的事例,这些妇女多数以极端的方式守节,不惜损害自身,牺牲自己只为保节,酿成了一桩桩人间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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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成明代妇女极端守节的,除了几千年来儒家传道德的发展,还有宋明时期程朱理学的推波助澜。明代时理学已经成为了官方正思想,“凡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志,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治者制定了政策鼓励妇女节烈,获得奖励最快的方法就是以死殉节,当时有很多妇女为了家族利益,义无反顾地守节明志。

  综上所述,封建礼教的提倡有利于维护治,所以古时候君王们为了巩固治,对妇女们的教条约束越发极端。经过几千年的儒家传思想的强化,“饿死事小,失节极大”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再加上政策的推波助澜,朱熹极力宣扬妇女守节胜于生命,依附于男性生存的广大妇女就只能以身殉夫为荣。在封建纲常和伦理的压迫下,中国女性遭受着惨重的禁锢和摧残,造就了这样畸形的守节,不得不说是我国历史上的一大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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