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发配犯人来回几千里 衙役为什么还要抢着去送

  对古时候发配很感兴趣的小伙伴们,为什么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古时候发配罪犯,来回几千里路,为何很多衙役却抢着去押送?

  古时候流放的罪犯,都是发配到边疆,来往几千里不说还有各种危险,可是衙役们为何抢着押送犯人,这其中有什么猫腻?

  流放是将罪犯放逐到边远地区,是中国古时候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我国起源很早,并且沿用历史悠久,从尧舜时期流放之刑出现,一直到清末才被废除。流放之刑远古以来出现的较少,到秦汉时代才逐渐形成体制。流放听起来似乎没有那么痛苦,但实际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刑罚。

  古时候交通很不发达,而流放,一般是去海南、广东、黑龙江等远离中央的地方,都是南人流放到北边,北人流放到南边。这意味着要长途跋涉,要了解古时候可不像现在这样,到处都是平坦的马路,也没有汽车飞机等交通工具,犯人四肢带着枷锁镣铐,就这样一直走过去,滋味肯定很难受。

image.png

  如果晚上找不到合适的地方过夜,就只能住荒郊野外,要是吃完了干粮,还得费力气去找食物。那时候的野兽可现在要多很多,而且山中说不定会遇到劫匪,所以一路上不知有多危险。

  对犯人来说,就算成功抵达,当地的气候也不一定能够适应,很容易就会水土不服,加上医疗条件不好,所以很多罪犯甚至在路上。或者到达没多久就一命呜呼了!这种情况,对负责押送的衙役来说也差不多。那既然危险性不低,为何会有衙役主动接下这份差事呢?

  古时候押送被流放的罪犯有两种情况,第一种就是从出发地一直押送犯人到达终点,他们大多数都是以走路的方式押赴犯人们的。像这种类型的衙役,他们所承受的痛苦很多,要赶路几千里,花上半个月甚至数个月,所消耗的精力是不小的,一路上也会无的枯燥。

  虽然可能经常干这活的衙役会习惯这种生活,但是仔细想来,也是生活所迫,如果可以的话,也不会有什么人做这份工作。第二种就是走一段路途的衙役,他们是流放过程中的协助人员。

  如果有衙役带着流放犯人路过这种衙役的所在地,那他们的工作就和接力赛一般。就是在自己所在的辖区里,带领衙役和流放犯人们穿过自己的辖区,然后下一个辖区就不归自己管了,他们不需要走完流放路途的全程,还算是较轻松的。

  而在平时的时候,古时候的衙役本身工作就很辛苦。衙门里经常会有各种体力活,工作非常劳累,而且要是发生了什么案子,还要经常冒着生命危险抓捕逃犯。

image.png

  由于地位不高,平时也只能唯唯诺诺,县太家里的私事也经常要劳烦衙役。其获得的回报却与付出的劳力根本不成正,收入极其微薄,每天只有几文钱,一年也就几两的收入,养家糊口都是个问题。而如果得到了押送犯人的差事,虽然辛苦了点,但是获得的回报还是有点东西的

  事实上,押送罪犯也可以说是 “公费旅游”。首先朝廷会给报酬,而且一路上的吃喝住行,都会有朝廷负责,就是路上可能苦了点,但相平时也还是要好一点的。要了解他们平时地位不高工资也不高,暂时换个差事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同时很多犯人的家属为了让犯人一路上过得好一点,通常会到处送礼,而这时候,负责押送的衙役自然也免不了。而且给的东西价值肯定不低,毕竟也算是人命关天的事,总不能就给几个铜板吧!反正衙役能获得的肯定是要自己工资高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些衙役并非正式员工,而只是外包的。如地痞等,它们属于无业游民,没有啥正经收入。县太随便一召集,他们肯定就会立马跑过来,一路上的艰苦对他们也不算什么,毕竟有钱拿。这些市井无赖什么的可以说是白役,有事了就叫你过来,没事的时候就回去当百姓。

  据说在清代时期,四川有个叫巴县的地方,衙门口的衙役超过了7000人,其中大部分是白役,这么多无业游民,要是能碰上押送犯人的差事,那绝对是要打破了脑袋抢着去的,这也是衙役为何要抢着押送犯人的原因。值得一提的是在唐代时期,流放距离可以用铜来抵消,两千里需要八十斤,两千五百里需要九十斤,三千里则是一百斤,这么一搞流放的人自然就少了很多。

image.png

  自唐代以后,很多朝代都效仿了这种做法,所以基本上被流放的人就只有普通贫穷百姓以及犯了,而一般犯才是衙役们的收入来源。

本文由程序自动从互联网上获取,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文章内容系原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对观点赞同或支持。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