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天高皇帝远 古时候乡村掌握实权的人只有两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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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时候,皇帝是一个国家的最高治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正所谓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不过,皇帝虽然坐拥天下,但毕竟也只是个凡人。中国土地面积庞大,人口过多,加上古时候通讯条件不发达。皇权想要全面渗透到最基层,那几乎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此就有了“天高皇帝远”的说法。
事实上,在古时候的乡村,皇帝只是名义上的治者,而正掌握实权的是两种人:乡绅和族长。
乡绅一般是有一定地位的读书人,如退休回乡的官员、科举及第未仕或落第的士子。他们并非朝廷任命的官员,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没有编制。但他们却拥有近似于父母官的权威。乡绅属于官府和农民之间的过渡阶层,他们拥有部分特权,如豁免劳役,可以穿着受人尊敬的长袍。
乡绅共同主管本地的公共事务,如修桥造路,筹措学校、书院,组织祭祀活动等。如果当地遭受灾难,乡绅会组织对流民、老人、贫民的救助。朝廷的各种政令,都是由乡绅传达给村民。村民如果有什么民情有必要向上面反映,也都是由乡绅代为转达。
由于家庭条件优越,乡绅家庭中不但多子多孙,其后代出现有才之士的概率也较多。当改朝换代发生时,一些大的乡绅世家会在双方阵营中都会有自己家庭的成员。这样无论哪方阵营掌权,乡绅世家都可以继续牢牢掌握其在地方的势力。因此,这些世家大族都渴望子孙满堂。
除了乡绅外,在乡村宗族中,族人会共同推举族内德高望重的男性长者为族长。族长拥有很高的宗法权力。宗族内部的大小事务,都是由族长说了算。小到家庭纠纷,大到祭祖活动,都需要由族长主持。族长的权威受法律承认。族长会力图保持宗族中的秩序,尽量不让族内的纠纷闹到官府诉讼的程度。如果村民违反了族规,族长可以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如果村民中有发生父母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族长甚至有权判处不孝子死罪。从这方面说,宗族是一种超越阶级界限的拥有自治权的组织。
族长对于保持宗族内部团结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当天灾或战争来临时,村民们在族长的带领下,更有机会渡过难关。
因此,在交通、通讯都不发达的古时候,乡绅和族长构成了乡村封建治的核心。一旦这两者出现缺失,乡村基层可能会很快就出现无序、混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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