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贬官制度是怎样的?为什么唐朝官员变贬次数堪称历史之最?

  你知道唐朝的贬官制度吗?今天为什么小编就给大家带来相关详细介绍。

  在我国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唐朝绝对是一个称得上开明的时代。

  政体机构健全、儒释道思想文化多元共存、风气也达空前绝后之地步、更是创造了史无前例的开元盛世,对一切外来文化都采取开放的态度,正是这种开明,使得历代君王可以维持唐朝近三百年的治,成就了封建的黄金时代,促进了唐代文学的繁荣。

  虽说是开明,但翻阅史书不难发现,唐代官员遭遇挫折和贬谪的次数堪称历史之最,尤其是特殊的文人官员群体,可以说十个文官,有九个都被贬谪,甚至多数被贬不止一次。

  如今我们耳熟能详的那些大诗人,九成以上都被贬过,如“千金赐还”的太白、“亲朋无一字”的杜子美、“同是天涯沦落人”的白乐天、“二十三年弃置身”的刘梦得,不一枚举,还有众多籍籍无名者,匿于历史的洪荒之中,而反观之,唐代为官者,一生悠游太平未经贬迁者,倒是屈指可数了。

  可见,纵然是在开明的唐王朝,想要安稳做官,显然需要更多八面玲珑的智慧,而所谓的开明,在唐代几百年的历史中,似乎更像是一种理想化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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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明,唐代官员的处境复杂

  相对前朝,唐代官制和法制已经有了极大的进步,中央权力机构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总揽行政,相互配合也相互制约,这种三省协调、平章执政的制度,显然是出于一种居心周密的安排。三省之外,又设御史台作为中央监察机构,专门负责对官员的监督、列举、。又设大理寺,掌管审讯、方面的事项。

  另外,刑部的设立也进一步健全了法制,唐代广义刑法之书有四,分别称为律、令、格、式:

  律以定刑正罪,令以设范定制,格以禁违正邪,式以轨物程事。

  可以说,这种政体设置,极大程度上保障了司法公正性,基本达到了“依法治国”、“一断”的理想。

  当然,政体的本质上还是以君王为主导,君王依然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

  初唐时期,李世民仁慈宽厚,量刑为轻,对于死刑犯的处理尤其慎重。他曾经对身边侍臣说:“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务在宽简”,还时刻警惕司法官员“利在,危人自达,以钓声誉”。《旧唐书》有记载:

  尽削大业所用烦峻之法,……,务在宽简,取便于时。

  当时遇到涉及朝廷官员的重大案件,要由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三司会审,其用心也是为了秉公执法,防止误判酿成错案冤狱。到贞观四年时,天下大治,全国判决死刑仅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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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显然,这种看似开明的隐着至少三种深刻又严重的危机:

  其一,君主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喜怒好恶断专行,在体制内没有任何制约的制度。

  如贞观五年,李世民盛怒之下斩大理丞张蕴古。此人与犯人博戏,私传圣言,虽有罪错,但未至极刑,并且张蕴古身处要位,功过已能相抵,事后李世民虽然追悔,却也无可奈何。所谓伴君如伴虎,在这种之下,这种危机显然无法避免。

  其二,政权更替,开明举措随时能被削弱或取消。

  在武则天执掌政权之初,本想遵守前制以广收人心,可后来将“开明”废弃殆尽,甚至到正常的制度,“欲以威制天下,渐引酷吏,务令深文,以案刑狱”,重用酷吏,肆其,士大夫人人自危。据《旧唐书》载:

  当时朝臣多遭不测,乃至族诛,故入朝之时,必与家人诀别,说“不知重相见不?”

  可见,武则天时期,对于当时官员来说,实在是一个噩梦,得宠者完全到了断专的地步。

  其中最为酷烈者,要数长寿年间武则天派遣使者诛六道流人一事,据史料记载,当时酷吏有二十七人之多,他们被派遣前往各地害流人,总计数千人在短时间内惨遭手,而这的起因只是因为有人告发说岭表流人中有“阴谋逆者”。

  “宁错千人”的阴狠做派让当时为官者每战战兢兢,那些受到武则天重用的使者乘着暴虐的威风,肆意招集告密,罗织罪名,陷害良,枉无辜,罹难受害者不可胜计。所以《旧唐书·刑法志》说:垂拱已来身死破家者,皆是枉滥。

  其三,“长治久安”的理想化错觉,极容易造成内部腐化。

  后来玄宗李隆基夺取政权,拨乱反正,朝廷又多次修改律令,又制定了《唐六典》,尽管是开元之治,但后期玄宗耽于享乐而慢慢腐化,这直接导致了李林甫的专权,此人为了耽宠固权,不惜枉忠良,一时之间酿就多宗冤案,据《新唐书》载:

  复起大狱以诬陷所数十百人,如韦坚、李邕等皆一时名臣,天下冤之。

  从内部瓦解显然是致命的,果不其然,一场安史之乱斩断了唐朝的“开明”,天下纲纪崩坏,朝政混乱万状,宪宗即位,朝局大变。岑仲勉在《隋唐史》中称“宪宗英武,视肃、代、德三宗稍胜,故元和之治,陵驾中唐”,又称宪宗“用刑喜宽仁”。

  可从宪宗对王叔文的态度来看,此人性格气度何其刻薄。

  可见,所谓的“开明”,撕开来看,也不过是与和暴行相伴相生,在近三百年的历史中,王权更替、制度不断的产生、消亡及重建,没有永久的开明,也没有永久的安稳,唐代官员的理想显然被上面所说的三种危机撕的粉碎,在这样的处境下生存,保身都难,何谈安稳,所以,频繁的贬谪也便就不难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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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贬官制度存在松严不定的变化性。

  显然,唐代朝廷斗争频繁,其贬官制度自然在不断的变化,一般来说,清平时,对于贬官的处理则较为宽松而稍具理性,而朝廷斗争愈剧烈,对于贬官的措施愈严厉。

  在《唐会要》中记载了唐代贬官的三种形式:

  京职之不称者,乃左为外任;大邑之负累者,乃降为小邑;近官之不能者,乃迁为远官。

  但显然,不止这三种,而更多的是在朝廷斗争中,得权者同伐异的牺牲品。

  那么,一个官员被贬都会经历什么呢?

  首先,动身前往左迁地。

  官员遭贬,要第一时间“去官服、交权印”,将工作交接好之后,就要动身前往贬谪的地方,这种地方一般条件都不怎么好,很多处于蛮荒,并且穷山恶水,路途遥远。

  唐玄宗时期,对待被贬官员显得尤为宽松,他们有几天到一个月的时间做准备,《唐会要》有载:长寿三年五月三敕,贬降官并令于朝堂谢,仍容三五装束。再看天宝年间,正是朝廷斗争的激烈时候,李林甫为了加速巩固权利,对待贬官态度自然非常严酷,生怕皇帝后悔一纸诏书又给召回来,所以恨不得贬官马上上路,《新唐书》中有记载:

  天宝五载七月六敕,应流贬之人,皆负谴罪,如闻在路多作逗留,郡县阿容许其停滞。自今以后,左降官量情状稍重者,驰十驿以上赴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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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籍写了一首《伤歌行》对当时官员被贬的情形有所描绘:

  黄门诏下促收捕,京兆尹系御史府。出门无复部曲随,亲戚相逢不容语。辞成谪尉南海州,受命不得须臾留。身着青衫骑恶马,中门之外无送者。邮夫防吏急喧驱,往往惊堕马蹄下。

  又如韩愈曾被贬连州阳山令,在《赴江陵途中寄赠三学士》诗中回忆当年受贬离京的情景道:

  中使临门遣,顷刻不得留。病妹卧床褥,公知隔明幽。悲啼乞就别,百请不颔头,弱妻抱稚子,出拜忘惭羞。……

  接到被贬的命令,不得停留片刻,就算有亲友相送,也不能有所言语,青衫恶马只顾赶路,甚至有太过急促而落到马蹄下的情形,何等严苛酷烈、令人心惊动魄的一幕!

  可见,在当时,贬谪似乎已经成为了裸的人身。

  接着,在贬谪地受罪人待遇。

  和我们印象中不同,贬官不单单是职位上的降低,一旦被贬,形同罪人。

  在当时朝廷的文书中,经常将贬官与流人相提并论,流人,一般是犯了重罪,而被流放外地的罪人。

  到长庆年间,朝廷才申明贬官与流人的区别:

  贬则降秩,流为摈死。

  也就是说,贬官是行政降级的惩罚,流人则是刑法量罪的判决,但实际上,两者的实际差别并不大,贬官和流人一样,多被遣往江湘、岭南等僻远穷苦之地,在地域上的安置几无差别,唯一不同的是,贬官仍是官,流人是平民。

  张说在武后长安三年因直言触怒权贵被贬岭表,在其《端州别高六戬》诗中描述边地自然环境之恶劣:

  南海风潮壮,西江瘴疠多。

  王昌龄天宝七年被贬龙标尉,其在《元和郡县志》引《荆州记》云:溪山阻绝,非人迹所能履。

  贬官的待遇,由此也可以大体想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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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光地理环境恶劣,贬官到任后,也往往备受歧视,刘禹锡贬调和州时,和州知县处处刁难,本应是三间三厢标配的住宅,知县却将刘禹锡安排到了县城里一处小房子,住处是一间只能容下一床、一桌、一椅的“陋室”。

  而且,贬官的常行动也受到,不得擅自离开贬谪之地,《唐会要》有载:

  至任,不得别摄余州县官,亦不得通计前后劳考。

  而碰到斗争激励的时候,得势者往往不甘心异己者被贬,一心想除之而后快,贬官的生命甚至受到威胁,有害而亡,也有太过忧惧而死的贬官,《资治通鉴》中有记载:

  (天宝六载)春,正月,辛巳。李邕、裴敦复皆杖死。林甫又奏分遣御史即贬所赐皇甫惟明、韦坚兄弟等死。罗希奭(殿中侍御史,为李林甫之爪牙)自青州如岭南,所过迁谪者,郡县惶骇。排马牒至宜春,李适之(左相,贬宜春太守)忧惧,仰药。至江华,王琚(曾任户部尚书,贬江华司马)仰药不死,闻希奭已至,即自缢。

  人身遭受、生命时遇威胁相交织,对于那些贬官来说,实在是人格的羞辱、精神的压迫,遭摒弃、被剥夺的感觉难以抚平,理想抱负更无从谈起,一旦被贬,可以说是万念俱灰,刘长卿在《初贬南巴之鄱阳,题李嘉佑江亭》诗云:“地远明君弃,天高酷吏欺”,正是这种状态的实写照。

  最后,面临悲喜不定的结局。

  贬官的前途是最难揣测的,如上所说,有的致死,当然也有一些会遭遇改迁,或者重回朝堂。

  改迁又称量移,即酌情移近安置,或改任其它官职,此种情形最多,如韩愈、白居易等。

  韩愈被贬连州的第三年,改任江陵法曹参军。白居易被贬江州司马三年,因得到朝中宰相崔群的帮助,升任忠州剌史。按唐制,量移应在贬官到任经五考满后,《唐会要》有载:

  其年(元和十二年)七月敕,自今以后,左降官及责授正员官等,并从到任后经五考满,许量移。

  当然,这种条文制度也经常在斗争中失效,《旧唐书·宪宗纪上》载宪宗曾下诏曰:

  左降官韦执谊、韩泰、陈谏、柳宗元、刘禹锡、韩晔、凌准、程异等八人,纵逢恩赦,不在量移之限。

  当然贬官能重返京城的,对于围观者而言,自然是最幸运的,意味着重新被重用,又是一个可遇不可求的机会,当然这个机会,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朝廷政局的改变,或因争易帜,而得到朝中权势援引的结果。

  所以也有不少官员遭贬时,以蛰伏以期明主自我告慰,顺宗、宪宗即位后,都曾降诏召回贬谪的官员,穆宗即位后,元稹、白居易等因抵牾权贵而遭贬谪的生活就宣告结束。

  不管结局好坏,贬谪经历对于一个官员来说可以说都是一场身心的煎熬,并极容易造成不可逆的精神损害,但同时,文士们的心灵世界在贬谪生涯中更加敏感、丰富,发诸吟咏,著为篇章,造就了唐一代绚丽的贬谪文学,那些舍身报国、耿介高洁、悲天悯人的气节和情怀,深深萦绕其间,惹人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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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贬官文人之鸣,士大夫的人格与情怀。

  贬官身在贬谪之地,饱受,封建的冷酷与世俗折磨,常常会软化乃至消蚀文人本有的刚正之气,于是他们不得不蜷缩起来,起积极用世的抱负,或以文辞著作来舒展怀抱,或以自然山水来抒发忧思,“穷愁著书”、“泄为山水“,何尝不是一句句“不平之鸣”!

  由于身处远荒,贬官们接近人民、深刻体察生活,加上他们素来的兼济之志、事功之心,使得他们能更加切地关注朝政、体恤民情。

  杜甫贬华州司功参军期间,观民间疾苦,写““三吏”、“三别”彪炳史册;刘禹锡贬至夔州,创多组《竹枝词》,与民同欢携民同乐;韩愈被贬潮州,有《宿曾江口示孙湘二首》记水患中三江百姓的万千苦难。这是他们普天济世的博大情怀,以及以天下为己任的责任感。

  白居易被贬江州,大叹“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刘禹锡泛舟江渚,高歌“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柳宗元被贬柳州,有言“投迹山水地,放情咏《离》”;这是他们深刻认识世态炎凉后,在不同人生哲学和人格的指引下不同的人生选择。

  从特定意义上说,贬谪文学是唐代士人人格的一面镜子。它形象地再现了封建之下士大夫人格的、尊严以及坚韧弘毅的品质,显示了在庞大封建政体之下人性良知怎样受压抑、被扭曲、消解于无形,而又生生不息地活跃于民族的血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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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过头来,唐代的贬官制度其实构成了唐代文化生态的有机组成部分。

  唐初期的贬官制度,尚有着维护皇权、遏制、整肃吏治的综合功能,笼罩着一层开明的光环。而中后期皇权更替频繁,政局动荡,此种“开明”则逐渐蜕化,成为了势力打击正直、异己的手段。

  可见封建中,任何上的宽松都是有限度的,在所谓的开明背后,时时闪动着千余年来一以贯之的严酷的巨影,开明与,本就充满着矛盾。

  而基于此环境下的贬官制度,不仅给唐代文人造成了多重伤害,还严重损坏了唐代的政体,君主专断、宠臣弄权导致的失误使得士大夫普遍丧失希望,其负面效应更造成广泛的吏治,并最终酿成唐王朝的崩溃。

  但同时,不可忽视的是,因为这些贬官制度所产生的那些苦闷、悲怆、凄凉气质也慢慢沉淀为民族的悲剧性文化心理,从而对于民族精神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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