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赐府另居制度是什么意思?

  清代的赐府另居制度是什么意思?下面为什么小编为大家带来详细的文章介绍。

  清代的赐府另居制度,表面上主要是家族的人员越来越多,矛盾也越来越多,所以要分开单过,也就是俗称的分家。但其实其背后实则是为了维护皇权的稳定,不断削弱这些王府对朝廷的威胁,否则有些王府一茬一茬的将会变成庞然大物,朝廷是不乐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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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清是少数民族政权,但也有嫡庶之分。在皇宫里,皇子一般年满15岁了,就会由宗人府向皇帝提请分封谕旨,要对这些皇子进行分封了,这就是“赐府另居”,这就说明皇子们开始生活了。

  而在王府里面,同样是如此,虽说不用经过皇帝,但也要在宗人府的见证下,由王府“赐府另居”。

  清朝的爵位遵循的是“一人继承”的原则,这和皇位是一样的,只有一个人可以继承,人作为庶出的皇子和王子就要酌情安排了。

  “赐府另居”制度是从顺治元年开始的,后来又经过不断地完,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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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宗室的爵位一共有六级十二等,分别是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将军。爵位不同,自然待遇也就不一样了,就连府邸都有大有小。

  皇室宗亲的俸禄是很多的,虽说要分家单过了,但基本上不会让他们自力更生去,毕竟怎么说也是皇室宗亲,活得太不像样也不行。

  《清实录·世祖实录》中详细记载了自亲王至宗室公爵的府邸建制的条令,也就说是不管是亲王还是贝勒,对于他们的府邸规模大小和样式都有明确的规定。

  爵位越低的的宗室王公的府邸也就越简陋,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完全抛开等级尊卑是办不到的。而不单单是府邸,基本上整体而言,亲王都要的爵位待遇要高出不少。

  毕竟清朝为了防止明朝那样的藩王泛滥,制定的是降袭制度。所以只有一个会继承亲王爵位,但这个爵位是降一级的,王子只能通过过考封的方式来获得不同的爵位。

  不过久而久之,就会出现有些宗室无法取得爵位,这些人被称作“闲散宗室”。他们几乎与与齐民无别了,治者感觉这样太丢人了,所以也会对他们有一定的特别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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