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的婚姻制度是怎样的?为什么会盛行那么落后的婚姻制度?
大家好,说起匈奴的婚姻制度的话,各位一定都有所耳闻吧,感兴趣的网友们可以跟着为什么小编一起往下看。
婚姻(Marriage),是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建立的长期契约关系,这是一种神圣的关系。为了孩子的健康,夫妻二人不能拥有相同的血缘,越远越好。然而在千百年前,匈奴人却有这样一条习俗:
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
即父亲死后,继承家业的就要娶他们的后母为妻;哥哥或弟弟死后,活着的男丁则要娶寡居的嫂子或弟妹为妻。如当年昭君嫁去匈奴后,便先后嫁给了3位单于。相信对于现代人而言,是无法接受这样的习俗的,并且非常不耻。
但事实上,在当时那个年代,不止是匈奴人,就连素有“礼仪之邦”的中原,也同样存在这样的现象,那么问题来了,为何这种落后的婚俗会经久不衰呢?
第一个原因:男尊女卑,已婚女性被视为男方的财产
众所周知,男尊女卑的思想在古时候非常严重,一旦女子嫁给男子后,就会被当成男方的财产,所以丈夫死后,女子必须嫁给夫族中另一男子,称“收继”或“转房”。
对于生存条件恶劣的匈奴人而言,财产当然更加重要,女人还是他们重要的劳动力。而且万一其夫死后,只留下年幼的孩子,妻子则很有可能霸占财产,但若是她嫁给了同族中的成员,那么就不用担心财产外流了。
第二个原因:为了保护女人
在匈奴正式建国前,东北亚原被无数大大小小的氏族部落割据,而为了抢夺资源最好的地方,战争不可避免,男人们频繁战死,无数家庭失去顶梁柱,别说保护孩子,身体柔弱的女人们连自己都无法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她们必须赶紧找到下家,起嫁给那些不熟悉的外人,嫁给知根知底的同族人,岂不是更好?而且同族人也会竭尽全力保护哥哥或弟弟的妻子,不存二心。
第三个原因:确保人丁兴旺
在医疗水平相对落后的古时候,生命是非常脆弱的,可能一个感冒就会要了人的命,更别说在艰苦的原上,存活率本就低,再加上战乱不断,一个部落若是想长长久久活下去,必须保持人丁兴旺,他们岂会让家族中的女人嫁给外人?
诚如上文中所言,“父死娶母,兄死娶嫂”的习俗并非匈奴有,自奴隶制起,便存在于中原地区,被称之为“烝报婚”,“烝”是指父亲死后,娶庶母;“报”是指兄、叔死后,弟娶寡嫂,侄娶婶母。其实“烝”和“报”起初并非婚姻用词,而是祭祀词。
《礼记·王制》上书:天子诸侯宗庙之祭,春曰礿,夏曰禘,秋曰尝,冬曰烝。报,报德之祭也。
那么为何会用祭祀词来称呼婚俗呢?因为在古时候,结婚就意味着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关系到血缘宗亲,女子嫁入夫家,必然要去夫家祠堂祭拜,宣布她正式成为该宗室的一份子,故而婚姻与祭祀是息息相关的。
直到春秋时期,儒家思想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来,而儒家最是重名分与夫妇之别,“烝报婚”被视为“”行为,受到众人唾弃,这种落后的婚姻制度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本文由程序自动从互联网上获取,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文章内容系原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对观点赞同或支持。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