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的滴血认亲是如何进行的?的有效吗?
古时候没有现在这么发达的医疗手段,进行DNA检测也是不可能的,这样的话孩子的亲生父母就无法确定,古时候人的滴血认亲是非常不可的一种方法,那么这种方法是怎么个流程呢?
亲子鉴定顾名思义是指通过血型或DNA测试等鉴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缘关系。如果父母血液、毛发、唾液、口腔细胞及骨头等不存可以做亲缘鉴定。但是,这个亲子鉴定只能用与现代,是个高科技的东西,但是,如果古时候做亲子鉴定的话要怎么办呢?古时候又没有现代的科技,别急别急,其实古时候人也是挺聪明的,现在,请跟小编一起回到古时候看看古时候的亲子鉴定法滴血认亲是如何的吧。
古的代亲子鉴定法:论滴血认亲是如何进行的?
亲子关系的判定在古时候科学技术不发达的情况下是一个难题,这两个例子都是设法观察父母对孩子的情得到解决的,可以说是一种查情法。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科学的发展,出现了这种察情法更有价值的方法——滴骨验亲法。
古时候“滴血认亲”的方法,分为两种:一种叫滴骨法,另一种叫合血法。滴骨法早在三国时期就有实例记载,是指将活人的血滴在死人的骨头上,观察是否渗入,如能渗入则表示有父女兄弟等血关系;合血法,大约出现在明代,是指双方都是活人时,将两人刺出的血滴在器皿内,看是否凝为一体,如凝为一体就说明存在亲子兄弟关系。
犹太国王所罗门以于断案闻名。《圣经》中记载,有两个争说一个男孩子是自己的,僵持不下时,所罗门下令把孩子掉,谁也别要了。这时有一妇人哭道别孩子,留下他,她愿意自己死,于是所罗门就把孩子判给了她。因为正爱这个男孩的人绝对是不心将自己的劈开的。
在中国,也有类似的记载,北魏时李崇在扬州做判吏,县民苟泰的3岁时走失,以后在赵奉伯的家中发现,但苟家和赵家都说是自己家的,又都有邻证。郡县断不了这个案子。上级判吏李崇用了一计。他把两个“父亲”与分别禁闭数,然后突然让狱史去告诉他们:“小已得暴病死亡,快去办丧事。”苟泰一听,悲痛不已;赵奉伯只是叹了口气,并无痛意。于是李崇将小儿还给苟泰,赵奉伯也叩头伏罪。
纪晓岚《阅微堂笔记》中有一则故事,记叙山西有位商人把家产全部托付给弟弟,自己外出经商。他客居在外,娶妻生子,十年后,妻子病死,他就带着回到山西老家。这位商人的弟弟怕他回来索要家产,就说哥哥带来的孩子是抱养人家的,所以没有继承权,不能继承哥哥的家产。兄弟因此发生纠纷,打起了官司。审案的县官是个昏庸之徒,他并不仔细询问商人的具体情况,而是照搬古人之制,采用“滴血认亲”的做法来验证父子的血缘关系,结果,父子滴血相吻合,县令便把商人的弟弟打了一顿板子轰了出去。商人的弟弟不相信滴血验亲的结果。他与自己的刺血相验,结果血不相合。他以此为据上诉,告县官滴血验证哥哥和的父子关系是不公正的。
滴骨验亲法就是将生者的血液滴在死人的骨骸上,若血液能渗透入骨则断定生者与死者有血源关系,否则就没有。三国时期的吴国人谢承所撰的《会稽先贤传》就记载有以弟血滴兄骨骸之上认领长兄骨的事例;(《南史·豫章王综传》也记载有以子之血滴于父骨之上验亲的事例;至宋代,著名法医学家宋慈将滴骨验亲法收入《洗冤集录》中。据从现代的观点来看,这种方法并不科学,但开创了用血型鉴别血源关系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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