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八百里加急送信 土匪为什么不敢他们

  今天为什么小编给大家准备了:古时候送信的文章,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吧!

  经常在古装剧中听到这样一句台词:“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无论是客商、行人、甚至是官府的人,土匪似乎都敢。但其实土匪们也不全都是无恶不作的莽夫,他们是有一定的规矩的。一般对进京赶考的书生他们就不会抢,还有一物他们更是不会抢,也不敢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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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古时候的通讯方式都极为的原始,不想现代有电话还有飞机,想要传递什么东西,几乎是一天就到了。而古人最快也要“八百里加急”我们经常能够看到这样一个场景:每当边关或者前线发生了战士,便会有人快马加鞭的送信。

  那么八百里究竟多远呢?要多久才能跑完?这个可以通过古时候的驿站来推算,在古时候大概没隔20里就会有一个驿站。驿站最早出现在春秋战国时代,《孟子·公孙丑》便有记载:“孔子曰德之流行速於置邮而传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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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六典》中更是记载下了唐朝驿站的数量,计下来一共有1639个。这些驿站是做什么用呢?其实主要是为了换马,如果长时间的高速的奔波就算再好的马也会跑死。所以每20里一个驿站,信使在经过几个驿站后便可以重新换上新的马匹继续前行。

  一般来说,信使正常的送信速度是没每天300里,如果腰快一些则是400里了,再快一些就是600里了。最高的速度是每天800里,几乎是每到一个驿站都要换次马。所以出现了“八百米”加急这么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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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来说要用“八百里”加急的都是一些涉及到国家存在重要消息的传递,如说那里的藩王谋逆,或者是前线的战场发生了什么重要的变化才会动用。而且一旦出现“八百里加急”的情况,信使的腰上还会绑一面的小旗帜。

  这张小旗帜上面写着“八百里加急!御赐金牌!阻者死!逆者亡”,这可不只是用来吓唬人的,而是有法律依据的,《大唐六典》中就有详细记载,一旦八百里加急的任务被耽搁,涉案人员都追加三等,倘若是因书信延误而遭致战事失败则判处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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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说光是旗帜上面的几个字,便已经吓唬到了百分之九十九的强盗。如果还有不长眼的,那么逃到天涯海角也会被逮回来,毕竟放眼四海非皇土,敢动皇家的东西,只怕逃到了天涯海角也没有容声之处。

  而且强盗也不傻,这些“传信使”为了更轻便,几乎是连换洗的衣服都不会带,更不会带什么金银财宝了。而且驿站没二十里便有一处,根本也用不到银子。而强盗只为了谋财,自然不会自讨没趣去抢夺“无用”的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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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在历史上,也有例外。唐玄宗便曾用“八百里加急”来运送荔枝。因为荔枝很容易坏,而长安又没有荔枝树,为了“博美人一笑”,唐玄宗便想出了这么一个主意。杜牧便在《过华清宫》写道:“长安回望绣城堆,山顶千门次第开。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不知道土匪们当初要知道“八百里加急”的是荔枝,是否会冒险劫一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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