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黄河流域水患频繁,治者在水患预防方面怎么做?

  在人类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自然环境孕育人类的同时,却也带来各种自然灾害,对人类生活产生一定程度的威胁。自然灾害中,又以水患对人类生命财产的威胁最严重。“水患”又称“水灾”,或“洪水”。水患是指自然环境失调造成地表水量过多,进而给人类生活、生产及生命造成一定程度的威胁与不便。“水患”所释放出来的力,是目前人类以其知能与技术,仍无法控制的自然灾害。下面为什么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黄河水患,有史以来即带给历代治者与百姓极大的威胁,也带来的不安定;因此,水患与治河工作一直是历代所关心的大事。唐代黄河流域水患频繁,造命伤亡与财物损失无数。水患最直接的伤害就是灾区的农作物与灾民的民生物资,其引发的问题为百姓生计的困顿。民以食为天,若因水患而造成谷价暴涨,人民乏食,而得不到及时的救助,灾民可能因饥仅而导致,为了国家能长治久安,唐代治者重视预防水患、灾后的赈恤与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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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患后,首先待解决的问题是灾民的粮食问题,只要百姓能够维持生计,不安的因素自然就会减低。水患既是历代不可避免,因此,及时救灾与灾后重建工作就非常重要。唐代的救灾工作,大都由中央遣使主持,玄宗开元廿八年(七四O)时认为灾害发生时,中央的赈恤措施远水救不了近火,得视灾情的需要,由地方官吏负责及时赈给,以符合救济时效,然后再上奏朝廷。

  在水患预防方面:设置义仓与兴建水利。唐太宗时设置义仓及常平仓以备凶年,玄宗时义仓之粮不足赈恤时,则兼以正仓米充之。此外,唐代平时重视水利之建设,水利建设非常兴盛,至于唐代修筑河防,整治河流等水利建设,皆由刺史或县令等地方官吏负责。

  而黄河的水患是无可避免的,如何使水患的损害降至最轻,则有赖平时的防范措施,与灾后的赈济及后工作。在面对无可避免的水患,尤其是唐玄宗时,是唐代黄河水患最为频繁时期,约每1.4年中,黄河流域就有一次水患发生。当时水患所造成的灾情,轻则财物损毁;重则生产停顿、物资缺乏谷价暴贵、民饥、人命伤亡,甚至危及国家经济与国防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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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唐玄宗时代尽管水患频繁,水患的灾情严重,但水患灾情始终未造成玄宗时代的,且不影响其为安定,经济繁荣的唐代盛世。最重要因素为玄宗时期的防灾政策,设置仓储积谷防灾、及时救济与灾后重建工作的处理措施。

  自然界每件事物都有一体两面的双重性,自然灾害的发生,有体就必须有受害体来相对应,才会产生互动的结果。水患虽然是一种自然失调的灾害,但是其通过的地区若没有人类居住,水患异常的性是不会构成灾害的威胁。

  因此,人类还没有出现在地球之前,水患早就在地球各处不断重覆循环着;而当时水患,充其量不过是一种自然失调现象所造成的灾变。因此,没有自然界异常的力,灾害固然无从发生;但是若无人类做为其相对应的对象,水患之害,则无从谈起。人类出现以后,水患不再只是自然失调,而加入了人为因素的影响。因此,水患的形成是自然界与人类互动关系所呈现出的一种不协调的形态。

  水患形成的因素有二:一为自然因素,另一为人为因素。前者,因天候异常引起降雨过量,或高山突然大量的融雪,造成地表水量过多,而导致河川泛滥、山洪暴发或海水倒灌等,使人们生活、生产或生命等遭受或损失的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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