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官是什么时候设置的?在《吕氏春秋middot;先识篇》中有何记载?

  史官,被任命撰写一个国家、集团或机构的历史或系地记载它们的人;也指古时候朝廷中负责整理编纂前朝史料史书和搜集记录本朝史实的官员。下面为什么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中国历代均设置专门记录和编撰历史的官职,称史官。各朝对史官的称谓与分类多不相同,但主要的可以分记录类和编纂类两者。史官刚刚出现的时候以及发展过程中的很长时间,这两者是不大分别的,后来演化出专门负责记录的起居注史官和史馆史官,前者随侍皇帝左右,记录皇帝的言行与政务得失,皇帝不能阅读这些记录内容,后者专门编纂前代王朝的历史。在中国历史上,设立史官,记录国家大政和帝王言行,是一种由来已久的制度和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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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夏代的奴隶制国家机构中,已设置了史官。《吕氏春秋·先识篇》记载:夏桀荒无道,太史令终古出其图法进行劝谏,无效,即弃而奔商。

  商周时代,甲骨文中有“作册”、“史”、“尹”等字。《说文解字》:“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即史的初义是指古时候记事之官吏,即史官。金文有“作册内史”、“作册尹”的记录。据王国维在《观堂集林》中考证,“作册”和“内史”是同样的官职,其长官称“尹”,都是掌管文书、记录时事的史官。《周礼·春官》记载周王室设有五史。

  (一)职位很高。新王登基,参加策命典礼。王为国家大事有时还会访问。如《国语·晋语》载胥臣曰:“文王访于辛、尹(辛甲、尹佚,二人皆周)。”有时还命令百官规诫王的缺点,如《左传》襄公四年载:“魏绛曰:昔周辛甲之为也,命百官箴王缺。”此外,还掌记录时事,保管文书等。

  (二)小史秩卑,金毓黻说:在古时候史籍中一般称之为“史”。《周礼》云:“凡国事用礼法时,佐,掌其小事。”

  (三)内史其秩最尊。《周礼》说内史掌策命诸侯及孤卿大夫,掌书王命。如《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载:“王命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有时,内史还奉王命出使诸侯国,《左传》僖公十六年载:“周内史叔兴骋于宋。”

  (四)外史秩卑,《周礼》云其职务是“掌四方之志,掌三皇五帝之书。”

  (五)御史秩卑,又一名柱下史。其职务是掌管图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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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时期,“君举必书”,有、小史、内史、外史、左史、右史等史官。“掌国之六典,小史掌邦国之志,内史掌书王命,外史掌书使乎四方,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刘知几:《史通·史官建置》)。《礼记·玉藻》说是“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可见,史官的分工和职责是非常细致、明确的。

  秦汉以后史官制度的演变。武帝时置太史令,以司马谈任其职。谈卒,其子司马迁继其任。司马父子,是为西汉著名史官。迁卒,知史务者皆出于他官,而太史不复掌史事,仅限于天文历法职掌范围。这是古时候史官职责的一大变化。汉武帝置史官,除太史令外,似在宫中置女史之职,以记皇帝起居,故有《禁中起居注》;东汉因之。后世以“起居”作为史官的一种职掌和名称,与此有很大关系。东汉时,以他官掌史官之事,如班固以兰台令史之职撰述国史。

  三国魏明帝置史官,称著作郎,隶属中书。晋时,改称大著作,专掌史任,并增设佐著作郎人,隶属秘书。宋、齐以下,改佐著作郎为著作佐郎。齐、梁、陈又置修史学士(亦称撰史学士)之职。十六国、北朝,大多设有史职,或有专称,或杂取他官。其体制、名称,多源于魏、晋而有所损益。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国古时候史学形成多途发展的趋势,而皇朝“正史”撰述尤为兴盛,故史官当中,名家辈出,被誉为“史官之尤美,著作之妙选”。其间,关于起居之职,魏、晋以著作兼掌。北齐、北周,著作、起居二职逐步分开。隋炀帝时,以著作如外史,于内史省置起居舍人如内史。

  唐代,因正式设立了史馆,史官制度乃趋于规范化。史馆以宰相为监修,称监修国史;修撰史事,以他官兼领,称兼修国史;专职修史者,称史馆修撰;亦有以卑品而有史才者参加撰史,称直史馆。著名家房玄龄、魏徵、朱敬则,著名史学家刘知几、吴兢,著名文学家、思想家韩愈,著名诗人杜牧等,都先后参与史馆工作,并担任各种修史职务。自史馆设立而以宰相监修史事,由是著作局始罢史职,这是古时候史官制度的又一重大变化。唐初,于门下省置起居郎,后又在中书省置起居舍人,分为左右,对立于殿,掌起居之事,故有时也曾称为左右史。其所撰起居注送交史馆,以备修史之用。

  五代迄清,史官制度多因唐制而各有损益,其名称虽因代而异,而职掌略同。其中以宋、清两朝较为繁复。宋有国史院、实录院、起居院和历所,各有史职。元有翰林兼国史院,明以翰林院掌史事。清以翰林院掌国史、图籍管理与侍读等职,以国史馆、实录馆掌纂修事,以起居注衙门掌起居之事,其史职则多以他官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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