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大米事件是什么?湖南黄金大米事件
黄金大米并不是米粒形状的黄金。我们在说某种食物品质非常高,然后嗯也较贵的食物冠上黄金的名义。你知不知道湖南黄金大米事件 ?为什么网的小编和你一起了解湖南黄金大米事件 ,黄金大米事件是什么?
黄金大米是什么?
黄金大米,又名ldquo;金色大米rdquo;,是一种转基因大米,由先正达公司研发。其不同于普通大米的主要功能是含有胡萝卜素,胡萝卜素在人体内会转化为维生素A,从而可以通过食用金大米来预防维生素A缺乏症。因为这种米外观为,就被形象地称为ldquo;黄金大米rdquo;。质疑者认为黄金大米可能会严重威胁到环境和粮食安全,它也并不能解决造成维生素A缺乏症的根本原因mdash;mdash;贫困和缺乏多样化的饮食。2012年9月6调查发现,海安ldquo;黄金大米rdquo;系ldquo;黄金米rdquo;的误传,而海安ldquo;黄金米rdquo;为常规育种,非转基因大米。
黄金大米事件是什么?
2012年12月6,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其对ldquo;黄金大米rdquo;一事进行情况通报。通报称,湖南省衡南县江口镇中心小学25名儿童于2008年6月2随午餐每人食用了60克ldquo;黄金大米rdquo;米饭。ldquo;黄金大米rdquo;米饭是由塔夫茨大学汤光文在进行烹调后,未按规定向国内相关机构申报,于2008年5月29携带入境,违反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中国疾控中心、浙江省医科院和湖南省疾控中心对此次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称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过程监管,完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法律法规、科研诚信、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教育。三名当事人被处分!
根据调查情况认定:项目所用ldquo;黄金大米rdquo;从境外带入时未经申报批准,违反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有关规定。项目在伦理审批和知情同意告知过程中,刻意隐瞒了试验中使用的是转基因大米,没有向学生家长提供完整的知情同意书,违反了《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规定以及科研伦理原则,存在学术不端行为。项目主要当事人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项目实施情况时,隐瞒事实并提供虚假信息,严重违反科研诚信。
湖南黄金大米事件处理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科技部令第11号)、《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中国疾控中心营养食品所给予荫士安撤销妇幼营养室主任职务、技术职称从二级研究员降至的处分、三年内不得主持科研工作,取消其博士生导师资格,所决定撤销其内职务;浙江省卫生厅组决定撤销王茵浙江省医科院科技处处长职务,浙江省医科院决定撤销王茵保健食品研究所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室主任职务、取消二级研究员推荐资格、取消院学术员会员资格和院伦理员会员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职称晋升评会工作的处分,浙江省医科院决定对其给予内警告处分;湖南省疾控中心鉴于胡余明在课题实验现场管理中存在疏于管理、工作失职的行为,决定撤销胡余明疾控中心主任助理、科主任职务,湖南省疾控中心决定给予其内警告处分。
本文由程序自动从互联网上获取,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文章内容系原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对观点赞同或支持。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