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妃晋升到皇贵妃有多难 相当于继立皇后的难度
很多人都不了解贵妃和皇贵妃的事情,接下来跟着为什么小编一起欣赏。
清朝的后宫等级制度经过努尔哈赤时期的“创阔略,宫闱未有位号”;皇太极时期的“位号既明,等威渐辨”;顺治皇帝的多方摸索,“议定而未行”;直到康熙年间才“典制大备”,形成了等级森严、尊卑分明的明确制度。
根据《清史稿·列传一·后妃》记载:
康熙以后,典制大备。皇后居中宫;皇贵妃一,贵妃二,妃四,嫔六,贵人、常在、答应无定数,分居东、西十二宫。
其中,东六宫为“景仁,承乾,锺粹,延禧,永和,景阳”;西六宫为“永寿,翊坤,储秀,启祥,长春,咸福”。皇贵妃及其贵妃、妃、嫔等居于东、西十二宫;而贵人、常在、答应则随上述高等妃嫔居住。
清朝奉行“一夫一妻多妾”婚姻制度,作为高高在上的治者,皇帝虽然同样奉行此等婚姻制度,但具体的施行办法自然更光明正大、理所应当。
皇后,位列中宫,母仪天下,乃系皇帝的“正妻”;皇贵妃、贵妃、妃、嫔乃系皇帝的“妾室”,拥有封号、可入正史;而贵人、常在、答应就相当于皇帝的“通房丫头”,既是高等妃嫔的奴仆,又有侍奉皇帝的责任。
除皇后外,其余后宫妇人均称“妃嫔”,而皇贵妃即为妃嫔之首,地位仅次于皇后,一般情况下“形同副后”。正因如此,清朝宫廷对于皇贵妃的晋封极为慎重,所以,从贵妃晋封为皇贵妃就成了后宫妃嫔最难逾越的一道鸿沟。其晋封难度之大,甚至可以拟“继立皇后”的难度。
那么,从贵妃晋封为皇贵妃,到底有多难?我们从皇贵妃晋封的4种情况中,就能明确看出:
其一、递补亡后,最终晋封
康熙二十年,康熙皇帝的第二任皇后——孝昭仁皇后入葬景陵地宫,康熙皇帝下令晋贵妃佟佳氏为皇贵妃,成为康熙后宫实际上的后宫之主。康熙皇帝虽然念于“克后嫌疑”,直到佟佳氏临终才将其晋封为皇后,但也开启了从皇贵妃向皇后过渡的继立办法。
也就是说,皇后崩逝、中宫虚悬,皇帝需要先册封一位“摄六宫事”的皇贵妃,进行一段时间的考察,再予以册封,继立为后。乾隆皇帝的第二任皇后——继皇后那拉氏,就是经过了“册为皇贵妃、摄六宫事;又越三年,乃册立为后”的过程。
这类皇贵妃的册封,需要“位次相当、循序而进”,需要“秀毓名门,祥钟世德”,更需要得到皇太后的首肯。但更重要的是,这位妃嫔需要皇帝的绝对看重,恩宠程度远非妃嫔能及。
其二、无意立后,领后宫
乾隆三十年,继皇后那拉氏和乾隆皇帝之间爆发了著名的“帝后矛盾”,继皇后被收缴“皇后、皇贵妃、娴贵妃、娴妃共四份册宝夹纸”,基本等于废为了嫔位。继皇后虽然被“不废而废”,但其毕竟没有被明旨废黜,所以乾隆皇帝便晋封贵妃魏佳氏为皇贵妃,代行皇后职权,执掌后宫庶务。
这种无意封后,却能领后宫的皇贵妃,最能表现皇贵妃的“形同副后”之意。
道光二十年,道光皇帝的第三任皇后——孝全成皇后崩逝,道光皇帝下令晋贵妃博尔济吉特氏为皇贵妃,“总摄后宫”。这位执掌后宫长达10年的皇贵妃,同样属于“无意立后,领后宫”的代表。
这类皇贵妃基本不需要任何附加条件,只需要皇帝恩宠非常、信任有加即可。
其三,临危晋封,以表殊荣
因为皇贵妃的“形同副后”,会对皇后的地位和权势造成一定程度的威胁,所以只要皇后能够正常行使职权,一般不会常设皇贵妃。注意,是不“常设”,并不包括短暂的、象征性、安慰性的临危晋封。
雍正三年十一月,皇后那拉氏在位,但贵妃年氏病重,雍正皇帝下令晋封其为皇贵妃;乾隆十年正月,皇后富察氏在位,但贵妃高佳氏病重,乾隆皇帝下令晋封其为皇贵妃;乾隆二十五年三月,皇后那拉氏在位,但贵妃苏氏病重,乾隆皇帝下令晋封其为皇贵妃。
这类用以临终安慰、或者用作“冲喜”之用的晋封,也是皇贵妃位分最为常见的晋封方式。很明显,这类皇贵妃同样需要皇帝的特殊恩宠。
其四、新皇恩宠,太妃晋升
先皇驾崩,新皇登基,出于对前朝妃嫔的抬爱和优待,新皇一般会对这些名义上的“庶母”予以后宫位分的晋升。这类皇贵妃的晋封,在晚清时期出现的极为频繁,咸丰皇帝的丽妃、祺嫔;同治皇帝的慧妃、珣妃、瑜妃、瑨嫔;光绪皇帝的瑾妃、珍妃等,都被后世帝王逐渐晋升为皇贵妃。
这类皇贵妃不关乎先帝,只关乎新皇或者皇太后、太皇太后的恩宠。
其五、道德淑范,亡后授追
此类皇贵妃的晋封,在于皇帝对薨逝妃嫔的念念不忘,或者新皇出于目的对前朝妃嫔的追封。
康熙帝皇十三子——怡亲王胤祥的生母章佳氏,因“其子怡亲王允祥贤”而被雍正皇帝追封为皇贵妃。乾隆帝皇长子——永璜的生母富察氏,崩逝于乾隆皇帝登基之前,乾隆皇帝念其生育皇长子,将其追晋为皇贵妃。
此类皇贵妃的晋封原因,几乎不关乎晋封本人,只是为了抬升其子女的出身,或者寄托皇帝哀思。
综合来看,上述4种情况的皇贵妃位分晋封,都离不开皇帝的特殊恩宠,而这一条件却是清朝后宫妇人最想得到又最难得到的。从贵妃到皇贵妃,虽然只是一级之差,却不知要熬白多少青丝、平添多少皱褶甚至行将就木乃至薨后多年才能实现。
参考文献:《清史稿·列传一·后妃》、《皇朝通典》、《清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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