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期的马政是怎样的?其实所有的负担都转嫁到了百姓身上
今天为什么小编给大家带来宋朝的马政,感兴趣的网友们可以跟着小编一起看一看。
在《礼记·月令》中,最早对“马政”做了注释:“谓养马之政教也。”可见,把一般的养马业上升为马政萌芽于商代,而老百姓养马则开始于明代。
在冷兵器时代,战马不仅是冲锋陷阵、 克敌制胜的重要军事装备, 也是驿站、 后勤保障的主要战略运输工具,
直接关系到战争的胜负,因而备受历代王朝的关注。
唐贞观年间,官马数量达到了70万匹以上,而北宋时代马匹的数量不过21万匹,足见国力的强弱。如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自己所说:“自古有天下国家者,
莫不以马政为重。故问国君之当者, 必数马以对……其下太仆及诸牧监各令修职, 毋怠所事。”
朱元璋既然将“养马”抬高到国家战略层面,那就需要全民动员,这样的话,不但可以减少官牧的压力,还能迅速增加马匹数量。
但是,结果如何呢?
先来看看养马制度的设计,当地民户养马有三种方式:
一是“计亩养马”,一匹公马对应50亩地,母马翻番,领养者可以免除上缴公粮;
二是“计丁养马”,根据任务量的多寡领养不同数量马匹,其中规定:马匹有死亡、或者出生数量不够,就要相应赔偿;
三是“计户养马”,按照民户数量来领养马,江南和江北数量上有所不同。同样,马匹没了,以“差役”形式进行赔偿,当然,领养者可以免除劳役。政策虽看上去“利好”,但养马并不是个轻松活。按照朝廷的意思,就是保证大马生小马,不能将给马养死了。
这就出现了一个难题:
首先,谁也无法保证,自己领养的母马可以年年“产驹”,如果数量不达标就要交钱。
根据《菽园杂记》记载,民牧最苦之事就是“母马不孳生而百姓自行赔补。”当时,新乐县有一家每三年赔“二驹”,九年下来举家破产。
既然,生不出小马要赔钱,那么,是不是生的越多就越好呢?
答案是:更糟糕。
生的越多意味着要养更多的马,负担会更重。这样一来,养马非但不能创收,还会弄得自己倾家荡产。最终,没有人再做这份吃力不讨好的活了。
那么,“计户养马”是不是就可以减轻负担呢?
事实上恰恰相反,出力的人往往是最贫穷者,更是加重了穷苦人的负担。朱元璋得知后很是生气,便下了命令要严惩,但后来也不了了之了。
其次,百姓养马,还要自己送到太仆寺进行验收。
太仆寺是明代负责马政和畜牧的中央机构,受兵部领导,官秩从三品,领导官员为太仆寺卿。
当时,太仆寺不在养马者附近,近的几十里地,远的几百里地。人走的辛苦,马也疲惫,一路上的开销还要自掏腰包。验收时合格倒也罢了,不合格就要原路返回。有数据显示,当时验收不合格率高达百分之四五十。
试想一下,辛苦一年啥也没捞着,还要往外掏钱,谁不心疼?
于是,贿赂检验官员成了一种“通行”方法。官员高兴了,老百姓这一年的辛苦也就没白干。只不过,这其中的代价实在太大了。
最后,地方官员不乐意了。
本来,田赋劳役是老百姓的“本职工作”,大家都忙着养马,哪有功夫种地?地方官员收不到公粮、赋税,他的责任谁来扛?
于是,马政官员和地方官员掐架,使得朝廷也很为难,始终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最终,受苦的还是老百姓。《西游记》的作者吴承恩就生活在明代,那么,“弼马温”这个场景是不是有所暗指呢?
其实,朱元璋的本意是为了强大军事,但是,在层层机构的盘剥下,反倒出现了隆庆、万历年间,种马被朝廷大规模变卖的情况。而底层的百姓更是苦不堪言,为了养马最后更是家破人亡。在这样的环境下,百姓只能铤而走险。
马养不好是重罪,揭竿而起没准还能闯出一条路,索性转而做“响马”,以此谋生。尤其河北地区严重,时称“江南之患粮为最,河北之患马为最。”
正德五年(公元1510年),直隶霸州文安县人刘六等人,一呼百应,聚流民、响马、屯军数千人,屡败官军,官府称之为“响马盗”,用了三年时间才平定。
朱元璋的本意虽然不错,但是,他将所有的负担都转嫁到了百姓身上,不体恤民生,势必引起“反噬”。最后,马政实行了这么多年还是要向西番购马,这岂不是一个“反讽”?
而当时,设立了一堆官僚机构,养了一大帮官僚人员,还不如用这些费用去买马。所以,一个制度的设立,如果只是满足上层的“需求”,而不顾底层的“民愿”,注定以失败结局。
最后,如朱元璋所言,马匹数量检验国力,明末全国的官马数量也只有鼎盛时期的1/5到1/4。
其实,不管怎样的制度,都要符合的发展,满足百姓的利益需求,否则,一切都是白费。毕竟,一个国家的治需要老百姓的支持,这样才能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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