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魏重臣陈群有什么经历?他最后是怎么死的?
三国演义中陈群是个怎样的人物介绍
陈群(?-237年2月7),字长文。颍川许昌(今河南许昌东)人。三国时期著名家、曹魏重臣,魏晋南北朝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和曹魏律法《魏律》的主要创始人。
陈群早年被刘备辟为豫州别驾,公元198年曹入主徐州,辟陈群为司空西曹掾属。后又转任参丞相军事。公元213年,曹封魏公,陈群为魏国的御史中丞,后任吏部尚书,封昌武亭侯。曹丕代汉,陈群为尚书令,晋爵颍乡侯。公元225年,陈群为镇军大将军,领中护军,录尚书事。次年,曹丕驾崩,陈群受诏辅政。曹叡即位,任司空,录尚书事,晋封颍阴侯,增邑五百户。公元237年病逝,谥靖侯。
陈群历仕曹、曹丕、曹叡三代,以其突出的治世之才,竭忠尽职,为曹魏政权的礼制及其制度的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陈群撰有《集》五卷,今已佚失。其余见于《全三国文》。
名门出身
陈群字长文,颍川许昌人。其祖父陈寔,父亲陈纪,叔父陈谌,于当世皆负盛名。当陈群尚是幼儿时,祖父陈寔常认为此子奇异,向乡宗父老说:“这孩子必定兴旺吾宗。”鲁国人孔融向来有高才而性格倨傲,他的年纪约在陈纪、陈群两父子之间,因此先与陈纪为友,后又与陈群结交,由是显名。
陈群曾经与孔融谈论汝、颍之间人物的优劣,陈群就说道:“荀文若、荀公达、荀休若、荀友若、荀仲豫,当今无双。”可见二人常论骘人物,甚相交心。
兴平元年(公元194年),刘备时为豫州刺史,以陈群为别驾。其时陶谦病死,徐州以举州迎刘备继领,刘备正欲前往,陈群便跟刘备说:“下袁术的力量还很强大,如果现在就东取徐州,一定会与袁术发生争斗。要是吕布乘机袭击我军的后方,那时即使将军得了徐州,事情也一定不会有的结局。”刘备不听,还是东去徐州,与袁术争战。结果吕布果然兵袭下邳,又遣兵往助袁术,最终大破刘备军,刘备这时候才悔恨当初没听陈群的劝告。
陈群后被举为茂才,除任柘令,不到任,于是随父亲陈纪往徐州避难。
知人之明
建安三年(公元198年),吕布为曹所破,陈群父子亦在吕布军中,见曹皆出拜。曹久闻其名,便征陈群为司空西曹掾属。当时有人向曹引荐乐安人王模、下邳人周逵,曹均召而用之。陈群向曹力言不可,并以为王模、周逵二人德秽行劣,最终必然坏事,曹不听。结果王周二人果然犯事受诛,曹方信陈群之言,并向陈群承认错失。陈群便推荐广陵人陈矫、丹阳人戴干,曹皆加以任用。后来东吴为叛,戴干因忠义死于变难;陈矫则成为一位名臣,是以举世均认同陈群知人之明。而自从刘备叛后,东南多变,曹便以陈群为酇令,以何夔为城父令,用名士以镇抚诸县,使官吏百姓安定。又任萧(今安徽萧县)、赞(今河南永城)、长平(今河南西华)县令。
建安四年(公元199年),陈纪去世,陈群因此辞官。后任司徒掾,举高第,为治书侍御史,转参丞相军事。
制定法度
魏国建立后,又迁为御史中丞。其时曹正商议该否复使肉刑,于是下令说:“怎样才有达于古今而通于变理的君子,可以助我决议此事呢!昔陈鸿胪(指陈群父陈纪)以为死刑有可加于仁恩的用途,正是在说这方面的事。御史中丞(指陈群)可以申述卿父之论吗?”
陈群说道:“臣下的父亲认为汉朝废除肉刑而增加鞭打、杖击,本意是出于仁恻之心,想减轻对犯人刑罚,但没有想到死去的人却越来越多。正所谓名义上减轻而实际上加重了。因为名义上减轻了刑罚,老百姓容易忽略而犯罪,这样实质上却加重了刑罚,老百姓也更容易受到伤害。《尚书》说:‘只有敬畏、慎用五刑,才能养成三种德。’《周易》上也记载着割鼻、断足、砍脚趾的刑法,这些都是用来辅助政教、惩治的。况且偿命,也合乎古时候的制度;对于把人打伤或毁坏人的身体的罪犯,只是剃去头发圈住脖颈干活服役,就不合道理了。如果沿用古刑,使者受宫刑,然后再把犯人关入蚕室,使偷盗者受刖刑,那么就永远不会发生乱盗窃一类的坏事了。据说古时候适用五刑的犯罪行为有三千多种,虽然不能全部恢复,但是像者下蚕室、偷盗者刖其足这样的刑罚,由于、偷盗正是时下常有的祸患,因此应该首先施行。按照汉朝法律,对于罪大恶极的犯人应当斩首,这是不能顾及所谓仁义的。但是对于刚够死刑、可可不的犯人,就可以施以肉刑。这样,所受之刑与所犯之罪就可以相抵了。如今以鞭打、杖击处死的刑法代替肉刑,实在是只重视人的肢体而轻视人的性命啊!”钟繇亦对陈群所议表示同意,而王朗及其它人则多以为未可复肉刑。曹对钟、陈二人的看法深为赞同,只是因为战事连绵,又顾及众人的议论,故暂且将此事搁置一旁。
后陈群转为侍中,领丞相东西曹掾。陈群的为人,在朝中对人无适无莫(语出《论语
里仁》:“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意指对于人事没有厚薄之分),贵雅而执名杖义,不会为媚人而违背道德。
最初时,陈群常非议郭嘉为人不治行检,故曾数次于廷上投诉郭嘉,但郭嘉其意自若,毫不在意。曹认为陈群能秉持公正,为之欢悦。陈群的性格正直通雅,多结友人,与同郡辛毗、杜袭、赵俨并皆知名,号为“辛、陈、杜、赵。”又与“直道推诚于人”的李义为友。陈群亦与华歆交深,常叹华歆为“可谓通而不泰,清而不介者。”曹丕在东宫,对陈群深表敬器,待以交友之礼,常叹道:“自从我有了颜回,学生们和我的关系便更加亲密了。”
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年),魏讽谋反时,黄门侍郎刘廙之弟刘伟被魏讽诱同,如今按罪连坐,刘廙亦当诛。陈群便向曹进言,曹亦道:“刘廙是名臣,我的本意也想要赦免他。”于是只是调任他的官职而已。刘廙因而深感陈群之德,陈群却认为:“议论如何量刑乃是为了国家,并非为了私人,况且赦免你的决定本是出自英明之主,我又怎么能知道呢?”陈群心胸博大,从不骄矜自傲,始终都是如此。
同年十月,孙权上书称臣,称说天命。曹以孙权之书示外道:“这小子想把我放在炉火上吗!”陈群便与尚书桓阶上奏:“汉自安帝已来,政去公室,国数绝,至于今者,唯有名号,尺土一民,皆非汉有,期运久已尽,历数久已终,非适今也。是以桓、灵之间,诸明图纬者,皆言‘汉行气尽,黄家当兴’。殿下应期,非常天下而有其九,以服事汉,群生注望,遐迩怨叹,是故孙权在远称臣,此天人之应,异气齐声。臣愚以为虞、夏不以谦辞,殷、周不吝诛放,畏天知命,无所与让也。”
建制九品
延康元年(公元220年),曹丕即王位后,封陈群为昌武亭侯,徙为尚书。其间,陈群建制九品官人之法,成为历史名制。
同年,曹丕称帝,陈群迁尚书仆射,加侍中,徙尚书令,进爵颖乡侯。黄初中,曹丕意欲追封卞太后的父母,陈群奏道:“陛下以圣德应运受命,创业革制,应当永为后世所循之式。按照典籍上之文献,从无妇人可以分土命爵之制度。在礼典,妇因夫爵。嬴秦违于古法,而刘汉则沿承古例,这可不是先王之令典啊。”曹丕大悟,便道:“此议甚是,既然如此,且勿施行。以此作着诏下之于台阁,使其永为后式。”
在曹丕受禅时,朝臣三公以下皆受封爵位;华歆因为以神色不合触忤曹丕,所以只是官徙司徒,而并无进爵。曹丕久不能释怀,便问陈群道:“我应天受禅,诸侯群后,无不人人喜悦,其形尽现于声色,惟相国(指华歆)和你脸有不豫,这是为了甚么呢?”陈群便离席长跪道:“臣与相国曾为汉朝之臣,内心虽为陛下感到喜悦,但在义理上,臣等的神色实应畏惧、甚至憎恨陛下才对。”曹丕听后大悦,方知其意。
当年,蜀司徒许靖曾执兄礼以事陈群之父陈纪,又与陈郡人袁涣、平原人华歆、东海人王朗等亲;所以陈群在魏初为公辅大臣时,常与许靖有书信往来,重结旧好,情义款至。
黄初三年(公元222年),刘巴去世后,陈群赍信与丞相诸葛亮,问刘巴的消息,并称“刘君子初”,甚为敬重。
黄初四年(公元223年),陈群与仆射司马懿并举泰山人鲍勋为宫正。
同年,陈群与歆、司空王朗、太史令许芝、谒者仆射诸葛璋分别致书与蜀相诸葛亮,向其陈说天命人事,希望蜀汉能举国称藩,但徒劳无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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