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为什么不吃?原因有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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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徒北平王家,猫有生子同者,其一死焉。有二子饮于死母,母且死,其鸣咿咿。其一方其子,若闻之,起而若听之,走而若救之。衔其一置于其栖,又往如之,反而之,若其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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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韩愈在《猫相》里记载的一件事。中唐名将、北平王马燧家里养了几只猫,有两只在同一天产崽,
可是有一只母猫死了,另一只母猫就把两只无助的小猫崽叼过去,养育它们。

  猫儿被人驯养的历史很悠久。《礼记·郊特牲》记载,周代的腊祭祀有八种,猫和虎排在第五,《礼记正义》中解释说,“迎猫,为其食田鼠也。迎虎,为其食田豕也。迎而祭之也。迎其神也。”

  后来猫慢慢被人驯养,大多还是为了抓老鼠,但养尊处优的宠物猫在唐宋时期就有记载了,其中颇有一些不会抓老鼠,和如今的宠物猫并无二致。

  在我大吃货帝国,没有什么东西是不能上餐桌的。在南方某地区也有人吃,据说味道不甚好,但被认为具有一定的滋补功效。

  吃的人毕竟少,在古时候更少。

  猫的药用价值

  古人认为,猫是狸的一种。《说文解字》里说,“猫,狸属。从豸苗声”。至于为什么是苗字旁,因为猫最初是被用来消灭田鼠、保护庄稼的。如《正字通》引用北宋学者陆佃的话说,“鼠害苗,猫能捕鼠,故字从苗。”

  李时珍的《本纲目(金陵本)》里说,猫即“家狸”,“捕鼠小兽也,处处畜之。有黄、黑、白、驳数色,狸身而虎面,柔毛而利齿……”描述很生动。

  猫当然也有药用价值,《本纲目》提到,猫的头骨很有用,可以治疗“鳖瘕”,即人的肚子里长的一种类似瘤子的东西;还可医治多痰发喘、痈疮等疾病。

  猫肝能够治疗“劳瘵(zhài)”,即肺结核病。“甘、酸,温,无。主治劳疰、鼠、蛊。”劳疰(zhù)也是肺结核。

  明代医学家张介宾的《景岳全书》也记载,“若自幼时食者,则不能为害。”意思是,一个人从小吃的话,可以百不侵。当然,这应该是夸大了。

  总的来说,的药用价值看起来还不错。但古时候医书没提到有什么滋补功效。

  古人很少吃

  猫在上古时代被用来保护庄稼,人们还为它和老虎举行祭礼,驯养后的家猫也是老鼠的克星,非常重要。而且猫很有灵性,所以有人说,古人很少吃可能和有关,人们对猫怀有敬畏之心。

  其实不是这样的。在周朝及以前,人们也许认为吃不好,后来就无所顾忌了。没有什么吃更重要。

  古人不怎么吃的原因很简单,不算美味。虽说古人把猫和狸笼归为一类,但人们试着一吃,发现狸肉好吃,而的味道不好,所以没什么人吃。(古人说的狸也叫野猫,据考证其实是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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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时珍《本纲目》里的一句话讲的就是这个意思,“狸肉入食,不佳,亦不入食品,故用之者稀。”

  再往前,元代的养生著作《饮食须知》里也写道,“家味甘酸,性温,肉味不佳,亦不入食品。”这说明古人很早就尝试着吃,但其肉味不佳,没有成为餐桌上的常见食物。对猫而言,这实在幸运。

  禁忌

  清朝的《猫苑》一书里说,“或谓食之发痫,缩膀胱,妇人窒经,小儿摆痘。”看来,也有人认为吃会得病。此外,《猫苑》还引用了《本纲目》里的一个说法,“正月勿食,能伤人。”

  其实,这一点在《本纲目》里的原文是,“狸肉,正月勿食,伤神。”说的是狸肉。但我们也不能说《猫苑》搞错了,因为《本纲目》把猫和狸归为一类,李时珍此处讲的吃狸肉禁忌可能是笼而言。

  唐代药王孙思邈的《千金药方里》也记载,“黄帝云:正月勿食虎、豹、狸肉,伤人神,损寿。”据上古流传下来的说法,正月吃老虎、豹子或者狸肉的后果很严重。明代医学著作《本蒙筌》对此解释说,“正月勿食,正月建寅,故忌食虎豹肉。犯则伤神。”

  “建寅”指的是夏历正月,也就是传农历的正月。至于正月为什么有这种禁忌,狸肉是否包含,就不得而知了。大多数“吃货”也不会在乎这种禁忌。

  话说回来,如今的老虎、豹子可都是保护动物,谁敢伤害它们。为了避免感染疾病,不在保护范围的野生动物最好也不要吃。

  结语:古人吃少,并不意味着不吃。《猫苑》记载,“罗定州人皆喜食,与嘉应州人皆喜食肉同,岂其别有滋味耶!”
罗定州是明清时期的广东直隶州,广东一些地区吃的习俗由来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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