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著名的ldquo;郭恒案rdquo;,朱元璋差点光全国官员?
明朝初期,明太祖对百官看得很紧,可还是出现了很多官员贪污、滥用职权的案子。其中,较有名的当属四大案件: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恒案和蓝玉案。
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郭恒案。
郭恒案是非常典型的官吏贪污案,当时,户部侍郎郭恒伙同侍郎、地方官吏一起徇私舞弊,侵吞国家粮食以充实自己的钱包。后来,他们的丑事被揭发,朱元璋要求彻查。其中,在郭恒案中,官员贪污的金额非常巨大,在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因此,朱元璋处决了很多官员。
朝廷六部官员中,侍郎以下的官员全部被处决,地方官吏被关进牢房的不计其数。官员贪污必然需要追回赃款,可是,这些赃款很多都流入到了地方富贾的口袋。之后,朱元璋不仅将所有涉及到此事的地方富贾抄家,还将他们的财富充公。所以说,这个案件涉及面很广,以至于,民间的百姓怨声很大。
为了能够尽快平静下来,朱元璋竟然将审案的官员给了,给了他们一个“处事不公”的罪名。其实,只要能够平息民怨,明太祖才不关心这些官员是否有罪,稳定才是最重要的!
元朝末期,非常,底层百姓受尽欺凌。为此,他们爆发,推翻了蒙古人的治,明太祖朱元璋也是这些义军中的一员。所以,他深知官府的危害性,在明朝建立后,他特别重视官场的良好风气。朱元璋要求各级官员遵纪守法,做一个勤政爱民的好官。
当然,口头上的要求无法让官员们有危机感,所以,朱元璋制定法律要求用酷刑来对付那些污吏。如:官员如果胆敢贪污,他们就会被剥皮,这种酷刑让人不寒而栗,自然就起到了威慑的作用。其实,在郭恒案爆发前,就已经出现了“空印案”、胡惟庸案,这些都是官员滥用职权、侵害皇权的例子。
这些案子让朱元璋非常警惕,所以,他特别注重官员的贪污问题。为了能够监督官员,朱元璋还设立了锦衣卫这个机构,专门用于监督百官、平民。这些手段都是朱元璋不得不实施的,他自己也说过:“朕才疏德薄,控御之道竭矣!”从这里可以看出,做一个国君也是有很多难处的。
洪武十八年,有人揭发时任北平承宣布政使的李彧、时任按察使司赵全德及户部侍郎郭恒等人,徇私舞弊、贪污国有资产。朱元璋本来就痛恨,便要求彻查此事。
这一年三月,也许是急于跟郭恒撇清关系,御史余敏、丁廷等人把郭恒给告了,说他滥用职权,还带着李彧、赵全德等人贪污受贿。他们告发郭恒,肯定手握证据,而这些证据表明,郭恒有意侵占太平、镇江两府的税收,这给国家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此外,证据还表明,郭恒确实侵占了淅西上缴的秋粮。这个地方,本来应该上缴秋粮四百五十万石,但是,郭恒却只向朝廷上缴两百万石,其它的粮食都入了郭恒的口袋。还有,地方征收赋税之时,郭恒跟地方官员打好招呼,要求增加税收项目。
这些新增的项目包括水脚钱、庫子钱、钱等,但是,新增的税收,却无一例外进了郭恒等人的口袋。官员们调查的结果表示,郭恒等人总共贪污了近两千四百万石粮食,数量之大令人惊叹。朱元璋绝对无法受这些,决心要惩治他们,将他们都扫出官僚体系。
此案的主审官是吴庸,朱元璋要求他对这些犯人严刑拷打,务必将所有实情揪出来。
这个案件涉及到的官员包括国家的十二布政司、礼部尚书、刑部尚书、兵部侍郎、工部侍郎等。前面提到过,六部中侍郎以下级别的官员都受到了惩治,再加上地方官员,当时受惩治官员达到数万。此外,朝廷惩治官员后还要追回国家的损失,因此,国内很多富贾不仅破产,连他们的钱财都进入了国库。
然而,百姓不乐意了,他们在质疑: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为什么这个案件要这样处置,搞得大家的生活都受到了影响?朱元璋明白大家的需求,为了平息他们的怒火,只能将主审官吴庸给处决了,然后,把过错都推到他的身上。
之后,官员贪污官粮两千四百万石,朝廷在公布这个数据时,还特意少写了七百万石,只报了一千七百万石。《明史》中对于郭恒案这样描述:“帝疑北平二司官吏李彧、赵全德等与桓为利,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这里说到,因此案被诛的官员达到了数万人,由此可见,此案非常厉害,朱元璋借此揪出了太多“贪婪官员”。
但是,这个事情处置得有些过分,使很多罪不至死的人都死了。
这个案件中,郭恒等人做得确实过分,就连朱元璋自己也感慨:“古往今来,贪赃枉法的人有很多,但是,搞得这么过分的,实在是不多!”而且,郭恒案跟“空印案”一样,都诛了很多官员,这都是朱元璋过度执法导致的。
其实,很多官员只是跟风,却遭到了诛。这样不仅起不到警示作用,还会引起官员的不满,使得朝廷内部不和。郭恒案涉及到的人太多,蒙受冤屈的官员也很多,使得官员大失所望,所以,朱元璋原来的肃政计划便达不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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