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肉相残的ldquo;八王之乱rdquo;究竟是怎么爆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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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291年至306年,汝南王 司马亮 、楚王司马玮、赵王司马伦、齐王司马冏、长沙王司马乂
、成都王司马颖、河间王司马颙、东海王司马越等兄弟之间骨肉相残终酿“八王之乱”。
quot;八王之乱quot;是中国历史上最为严重的皇族内乱之一,“八王之乱”血腥残酷,历时长达16年之久,没有谁是胜利者。宗王与皇子两个集团在战火中同归于尽,司马懿和司马师、司马昭等祖宗三代人用尽心机、饱含血泪、巧取豪夺所营造而成的西晋王朝,经济遭到严重的,仅仅度过了五十余年短暂的岁月便随之灰飞烟灭。在残酷的戮之中,整个西晋王朝只剩下司马懿的曾孙,琅邪王司马睿远远地躲到江东,建立了一个偏安的东晋政权,使中原北方进入十六国(五胡乱华)时期。
在中央集权体制机制尚不成熟的条件下,轻易构成州、郡、县地方的行政建制局面并不一定是件好事。因为实行实体建制之后,必然会导致高层政区的幅员过于广阔,行政滋生离轴之念,最终容易出现割据的局面。两汉至魏晋的历史,实际上是郡县制被秦始皇确立为国家基本制度中之主体地位后,分封制继续与之顽强抗争过程。
不管春秋战国以来人们对分封制的落后性如何严厉批判,但其固有的积极因素与优势作用却是不容抹的。如血缘关系所必然呈现的团结心与凝聚力,以及由此产生的责任意识与奉献精神都是有目共睹、众所周知的。无论是开国之君,还是继位之嗣,往往都会感到力量的孤与政权的脆弱,因而也都会有意识地求助血缘关系来作为保障政权安全的根本山,这也是“打虎尚须亲兄弟,上阵还得父子兵”的思想之所以深入人心而很难改变的重要原因。因此,即使自东周以来历朝历代在分封制上出了那么多的问题,新一代皇帝们仍然一如既往、前赴后继、乐此不疲。否则,就不会有西晋的“八王之乱”的惨痛教训了。
尽管郡县制取代分封制确实属于是不以少数人意志为转移的历史潮流,但郡县制本身存在的很多缺陷也是不能掩盖的客观事实。晋代是历史上反对郡县制最突出的时期,理由是:正在蓬勃兴起的士族势力并不赞同甚至强烈反对高度强化的君主中央集权制度。晋武帝刚愎自用,晋惠帝痴呆无能,更加促使广大官吏与知识阶层不支持旨在为皇权服务的郡县制。其次是认为任免流官的办法不利于郡县地方经济的发展。郡县官员由朝廷任命,升迁心切,只向上级负责,不为百姓着想,容易沽名钓誉,搞短期行为,这就必然会侵害本地百姓的长远利益。诸侯则因封国是自己的土地,人民是自己的属民,子子孙孙要经营下去,故能惜土爱民,凡事从长计议,这样就必然有利于长治久安。
所以,对于任何皇帝来说,不分封自己的子弟建藩屏国,则皇帝缺乏可的保卫力量,一有风吹动便岌岌可危;分封的话就得放权让其发展,时间一长又成尾大不掉之势,反过来又直接威胁中央及整个王朝的安全。如此一来,封不是,不封也不是,是痛苦的两难选择。所以,包括刘邦当年一意孤行地推行封邦建国制度,过河拆桥、卸磨驴,背了多少“黑锅”和骂名,其实也都是可以理解的事情。他呜呼哀哉之后,分封制的恶果已经显露,但仍然没有人“叫停”。为了维护“刘家天下”和巩固中央集权,几乎整个西汉王朝的特别是文、景、武三个皇帝,仍然还在一边竭其心力去削弱前朝诸候的藩国,一边又要孤注一掷地分封本朝自己的子弟,是辛苦至极、尴尬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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