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革新变法对宋朝产生了什么深远影响?
北宋灭亡跟王安石变法有关系吗?今天为什么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
王安石在历史上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他的文学成就令人敬仰;他950年前主持推动的变法运动,是中国历史上一次大规模的改革运动,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其体现出来的经济思想、创新理念以及大无畏的改革勇气,都让人肃然起敬。
北宋革新派代表人物王安石
王安石出生于北宋宗年间,临川(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他从小聪颖过人,酷爱读书,过目不忘,所写诗文立论高深、不落窠臼,得到欧阳修、曾巩等人的赏识和推荐,年龄不大就已名扬天下。王安石跟随四处为官的父亲走了不少地方,熟悉基层情况,体谅百姓疾苦,很早就有济世之志。
公元1042年,王安石进士及第踏入仕途,他跟一般读书人的想法不太一样,不想呆在京师庙堂侍弄笔墨,就想在地方为官干些实事,先后干过淮南节度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度支判官等职。在每一任上,王安石都勤政爱民,政绩斐然,获得了很高的赞誉。同时,多年的基层历练,也使王安石深刻洞察了朝廷施政的种种弊端,逐渐形成了变法强国的主张。
公元1058年,王安石利用进京述职的机会,上呈了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地提出了自己的变法主张。针对经济停滞困顿、风气败坏、国防安全堪忧等一系列现实问题,王安石认为其根源在于为政者不懂得法度,解决途径在于效法尧、舜等古圣先贤之道,从简明法制入手,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梳理变革,革除朝廷施政积弊,扭转国家积贫积弱的局面。但性格懦弱的宋仁宗没有接受这一石破天惊的变法主张,后来继位的宋英宗同样不愿意啃这一块“硬骨头”,王安石的变法主张被束之高阁。
直到宋神宗继位,他久慕王安石之名,也认同王安石的变法主张,很快将其调入朝廷中枢,明君贤臣风云际会,共商变法大业。公元1069年,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设置了变法的总牵头部门——制置三司条例司,以理财和整军为重点,颁布下发一系列新法条例,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变法运动。
经济方面,王安石主持颁布了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军事方面主要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变法运动持续十五年,期间虽波折不断,争论不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但瑕不掩瑜,变法运动还是取得了丰硕成果:大地主、大商人肆意兼并、强取豪夺、垄断市场的行为受到抑制,农民负担有所减轻,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宋神宗年间国库积蓄可供朝廷二十年财政支出;乡村治安有所改,建立了全国性的军事储备,武器装备和马匹驯养质量大大提升,军队战斗力增强,收复了河、洮、岷等五州,拓地两千余里,扭转了西北长期以来与西夏国屡战屡败的被动局面。
虽然变法成效很大,但最终还是失败了,失败在以司马光、韩琦、富弼、文彦博、苏轼兄弟等为首的守旧派势力的强大,失败在一些变法举措的过于激进,失败在改革派阵营的内讧和,失败在神宗皇帝的疑虑和后宫集团的带头。让人奇怪的是守旧派里名臣璀璨,改革派里却出现了吕慧卿、曾布、邓绾、李定等佞小人,从道德层面审视新旧两派争论,守旧派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占据优势,也使得宋代以来对王安石变法持否定态度的大有人在。
所用非人和新法执行中出现问题,是王安石变法失败的重要原因。吕慧卿、陈升之、邓绾等人,是王安石一手举荐和提拔,可惜都是一些人品低下的投机者,参与改革只是为了捞取功名利禄,后来为了私欲竟然背道而驰,肆意新法实施。吕慧卿一朝大权在握,就开始陷害打击王安石,以便自己大权揽,造成了改革派阵营的。
变法失败还在于“好经被坏人念歪了”,王安石等人对新法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考虑不周,没有事先做出相应的防范,致使在一些污吏把持的地方,新法执行走样,成为“扰民害民之法”。
如青苗法,本意是为了维护农民利益,王安石在鄞县做县令时就尝试过,“贷谷于民,立息以偿”,效果很好。但当他将此法推向全国后,却出现了南辕北辙的结果。不识字的乡农们去申请青苗法的贷款,要经过以下关口:为了填写申请书,要花钱请书吏;拿到衙门去申请,碰到污吏,又要去打点,而且贷款条文完全由官吏书写,不识字的乡民很容易被糊弄。
据史载,当时新法规定的利息是二分,但经过污吏的层层盘剥,最后贷款农民要返还的实际利息,竟达到了原先设定的35倍,远超过高利贷,逼得乡民宁肯“哀求于富家大族,增息而取之”,也不敢再向贷款了。类似这样的问题,在新法条例的实施中也出现过,如果王安石等人能未雨绸缪、早做防范,并随改革进程及时做出些调整,新法推行的效果可能会更好一点。
当然我们不能对改革者求全责备,更不能因为改革中出现问题就全盘否定王安石变法的积极意义。至于有些人说的变法引起激烈争,导致北宋灭亡,笔者认为更是牵强附会,争历朝历代都有,没有王安石变法,北宋朝廷依然存在利益集团的争斗。北宋灭亡恰恰是因为没有把变法运动持续下去,旧法复辟,把改革成果吞噬一空,才招致后来的之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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