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为什么将犯人流放而不是关在大牢里 流放可关大牢还要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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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是古时候一种较为严重的刑罚,将犯人押送到千里之外的边远地区去惩罚。别看是很费周折,但账不是这么算的,站在治者的角度来说,流放可关进大牢去要划算。
流放这种刑罚,在我国古时候很早就出现了,一开始是对那些罪不至死又不受欢迎之人,赶出部落放逐到人烟稀少之地任其自生自灭。后来到秦汉时期已经成为一种较完备的刑罚制度。一直到清朝结束,这种刑罚自始至终存在。
历代治者之所以都没有废除流放,自然是看中了这种惩罚制度的可利用之处。
省心省钱。被流放的都是判刑的罪犯,这些人关进大牢还要占地方,还要天天派人看守,还要给饭吃。尤其是古时候经常动不动就抄家,一抄就是几百口子,要都关起来得建多少啊。发配到边远地区,只派几个官差押送就够了。
标榜仁慈。古人相信轮回,古时候帝王一般不太喜欢过多戮,流放这种刑罚,既让治者达到了铲除异己的目的,又可以标榜自己仁爱,所谓“不刑,流之远方”就是这个意思。
守边。那些被选中的发配之地,都是边远的人烟稀少之处,要么是瘴气横行,要么是苦寒不适合居住。这些地方虽然也会有一些守军,但兵力不多,将这些犯人发配去刚好可以给守军驱使,干一些脏活累活苦活。而且,被发配者除了特赦永世不得离开,如果有幸不死,也只能在这些地方时代繁衍,服务的守军。
惩罚效果不打折。别看是长途徒步自助游,其实一点不蹲大牢舒服。这一路上被押解的官差欺负是免不了的,很多人根本到不了流放地就死在途中。即便命大或者到达,那也等于进了人间地狱,就等着被守军奴役欺负吧。而且,古人重乡土,一般不会背井离乡,强调几世同堂死后落叶归根。这种流放,在精神上对人也是一种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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