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粮长本是个有诸多特权的肥差,为什么之后大家都避之不及?
说到明朝时期的粮长,大家都会想到什么呢?下面为什么小编为各位介绍一下相关的历史事迹。
公元1371年,朱元璋颁布了《蠲两浙秋粮诏》,这也就是“粮长制”的原型,每年征收粮食之时,朝廷需要派遣大量的官吏监督征粮,有了这个“粮长制”以后,朝廷征粮之时不再派遣官吏,这项原本监督、催收、运送的任务交给了由村民共同推举出来的人,这个人就是粮长,这项制度也随之在全国各地施行开来。
设立之初,造福万民
明朝建立之初,污吏横行,底层出身的朱元璋曾经深受其害,导致对这些污吏尤为忌恨,了一批又一批。高层官员中解决的差不多了,朱元璋开始思考低层官员鱼肉百姓的情况。这时候“粮长”这个在村民中德高望重的人就出现了,朱元璋心想,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邻居,在征粮收税的时候肯定不会欺压百姓,征收之时也会更容易。
除了能够避免低层官员鱼肉百姓之外,粮长的设立还有诸多好处,极大地节省了朝廷的财政支出,原先很多人才能办的一项任务,现在寥寥几位粮长就可以了,朱元璋对这项政策也是推崇至深,甚至说过“粮长之设,便于有司,便于细民”这样的话。当然朱元璋也曾经考虑到粮长会贪污这一情况,所以在刑法中设立了粮长者受剥皮之刑。
诸多特权,成为“肥差”
据《明实录》记载:“自今粮长有杂犯死罪及流、徒者,止杖之,免其输作……粮长有犯,许纳钞赎罪。制可。”
当这个粮长好处有很多,虽然不能说是前途无量,但是当上粮长之后,威望逐渐增高,起码也是朝廷认可的官员。除了监督运送粮食的征收以外,朝廷有时还会安排给粮长别的工作任务,核查土地,开垦荒地,对普通民众进行规范,充当本地审理案件时的陪审员,甚至拥有犯罪后“罪减一等”的特权,干得好还能进京面圣,跳过科举,直达仕途。
如此多让人眼红的好处,这个粮长设立之初,自然是万民哄抢,趋之若鹜,但凡只要能当上了这个粮长,继承的时候,就如同封建王朝中的继承制,传给自己的子孙,生怕人抢了这个美差。
乍一看粮长的设立的确是做了一件造福万民的好事,但是事情的发展往往与预想的事与愿违。人的是无穷无尽的,拥有了这些诸多特权后,粮长开始徇私舞弊,鱼肉百姓,中饱私囊,就算是随时可能会遭受剥皮之刑,仍有无数的粮长铤而走险,可见粮长这个职位“油水”是多么丰厚,这个美差也变成了一个“肥差”。
一年粮长,倾家荡产,避之不及
那这个让无数人心神向往的“肥差”,在后期为什么让人避之不及呢?最重要的是,两极分化的逐渐加重。明朝各位王逐渐增多,“大朱”生“小朱”,子子孙孙无穷尽也,土地也在在子子孙孙王的继承中逐渐被瓜分干净,朝廷中的、权贵、甚至是也凭借自己的权势,在不断地抢占土地。这些、王等几乎个个都拥有上的特权,减税对他们来说很正常,更有甚者可以免税,就算是交税,地方上官府也不敢去收。
再就是占据一大部分土地的民间地主,他们虽然没有免税减税之类的特权,但是他们想着诸多办法偷税漏税,巧立名目,或是将自己的土地过户到人名下,或是与官府暗中勾结,以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
就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穷人越来越穷,富人愈来愈富,占据全国大部分收入的富人,想办法去避掉了,穷人就是打死他也交不起这高昂的,慢慢的国家财政收入问题也变得越来越严重。同时,的混乱,女的崛起,加上农民的,导致国家对于财政的需求愈发增大。随之而来的就是粮长征粮的指标变高,但是光收穷人的粮食,这个指标是无论如何也完不成的,为了完成任务,免受责罚,只能自己倒贴钱财,弥补亏空。就像是朱国帧说的“家里就是有千两黄金,当上一年粮长下来,也会倾家荡产”。
自己弥补亏空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粮长权力的分化,为了避免粮长中饱私囊,由原先一人的揽大权,到后期数十人的共同担任,互相监督,这时候谁都不敢去行受贿之事,原来那能进京面圣的荣誉也被取消了。
粮长的好处没有了,剩下的全是赔本的买卖,村里的乡绅豪族自然是不愿意当了,就这样“你推我,我推你”,由原来的“永充”变成了“轮充”,村里的乡绅即使轮充也是苦不堪言,粮长又变成了全村人都要承担的责任,所有人轮着做,这时候又变成了“朋充”。
就这样,曾经人人向往的“美差”也变成了让人跟躲瘟疫一样,唯恐避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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