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的军队战斗力为什么如此强悍 该制度极大调动了军队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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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秦国一六国的进程中,秦队的战斗力,无疑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自商鞅变法以来,除了桑丘之战、阏与之战、邯郸之战等少数战役之外,秦军很少在战场上被直接击败,甚至于在兵力处于劣势的情况下,秦军也同样有一战之力。那么,秦队的战斗力,为何会如此的强悍呢?
制度保障:军功制的推行,极大调动了军队战斗力
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开始全面推行“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此后“战功”便成为了秦国士兵和百姓的主要晋升渠道,凡是能够想到的福利,在秦国都可以通过立战功来得到。
军功制度下,士兵想要获得爵位和待遇的提升,就必须在战场上奋勇敌,以敌人的头颅来作为自己晋升的资本。按照秦国的规定,普通士兵只要斩获敌人“甲士”一名(即披甲士,一般是军中的精锐前锋),便可以晋升一级爵位。而每提升一级,士兵的俸禄、田地、宅地和仆人数量都会获得全方位的提升。
此外,爵位的提升还会带来的福利,例如级别较低的公士、上造、簪袅等爵位,虽然地位高于普通人,但仍然需要服役。而到了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这几等爵位,便可以免除“更卒”之役,即不再需要轮流服兵役,不过劳役仍然要服。而一旦达到五大夫(第九等)以上的高级爵位,便可以免除劳役。而从第七级公大夫以上的爵位,则均拥有食邑。此外,亲属犯罪和解除奴隶身份等,都可以通过军功来换取。
与此同时,就连士兵在军营的饭菜,也都受爵位高低的影响,例如爵(簪袅)有精米一斗、酱半升、菜羹一盘,而两级爵位的“上造”就只能吃粗米,至于没有爵位的普通士兵,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由此可见爵位对普通士兵的影响力。
而且,秦国的爵位制度完全摆脱了此前的世卿世禄制,即使是秦国宗室,也必须遵循这一标准,宗室之人未立军功者便不得列入宗族的簿籍,不得拥有爵位。而如果父亲战死疆场,那么他的功劳还可以记在头上,一人获得军功,全家都可以受益。
更为可怕的是,在商鞅变法后的秦国,想要获得地位和待遇的提升,只有耕战两条路可走,要么拼命种地,要么在战场上悍不畏死,在这种制度的刺激之下,秦军的战斗力如何能不强悍。此外,由于秦军各级将领完全通过军功晋升,这使得秦军各级将领的平均能力,要高出国家不少,国家虽不乏名将,却也难以扭转局势。
武器装备:成熟的生产工艺,标准化的生产流程
如果说制度解决了军队的士气问题,足以保证军队战斗力的下限,那么武器装备的优势,无疑让秦军的战斗力更上了一个层次。而随着考古学家对兵马俑的发掘,则使我们能够清楚的认识到,秦队在武器装备方面的绝对优势。
战国时期,铁器已经开始逐渐出现在战场上,但由于当时冶炼和制作工艺的落后,铁制兵器的质量仍然无法保证。而秦军则依旧配备着工艺已经相当成熟的青铜兵器,例如1974年考古人员在兵马俑坑中发现的长度达到90多厘米的秦剑,秦人便通过加入合理含量的锡,使得秦剑不但较长,而且韧性和硬度都恰到好处,而这种普通的剑足足长出了30厘米的秦剑,无疑让秦国士兵在作战格斗时占据了一定上风。
考古学家们还在兵马俑坑中发现了大量秦军使用的箭头,这才发现秦军使用的竟然是完全不同于各国的三棱箭头,这种箭头不仅三个弧面几乎完全相等,箭头底边的平均误差更是只有正负0.83毫米。此外,秦军的这种箭头的弧度与现代的极为类似,极大减少了箭矢飞行阻力。经过测试,秦军的这种箭头不仅飞行稳定,精准度高,而且贯穿性极强。
而除了高超的工艺之外,秦军在武器装备方面的标准化制作,更是让考古学家们大吃一惊。在兵马俑出土的秦国兵器中,小到箭头、大到戈戟,在那个几乎纯手工的年代,秦人竟然能够将其制作的分毫不差,简直如同一个模子中刻出来的一般。而这种标准化生产的背后,则是秦国推行的“物勒工名”制度,即每件兵器都会刻上制造者、检验者等各级人员的名字,从而方便后期追责。
秦国工匠高超的生产工艺,再加上先进的标准化生产模式,不仅使得秦军的武器装备质量极高,甚至还大大提升了秦军的装备使用效率,例如秦弩上出现的扳机等可替换零部件,使得秦军在秦弩坏掉之后不必重新制造,而可以通过零部件的替换来重新恢复使用。关于秦国在武器装备方面的优势,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纪录片《复活的军团》。
战争潜力:以耕战为主的秦国,战争潜力极为可怕
战国时期列国伐交频频,商鞅变法的主要目的便是为了富国强兵,改变秦国积贫积弱的局面,因而商鞅变法内容虽然繁多,但其核心思想却仅有两点,即“耕、战”。
商鞅变法后的秦国,只存在两种合法职业,即农民和军人;整个国家也只鼓励两种事业,即种地和参军。这种情况下,用交粮的多少评定功劳,用人头计算功劳,赏罚分明、公平公正,因此百姓拼命的种地,士兵悍不畏死的厮,只因为这关乎到了自己和家庭命运。可以说,商鞅变法后的秦国已经完全变成了一台高速运转的战争机器,富有极强的侵略性和攻击性。
《商君书·兵守》有“壮男为一军,壮女为一军,男女之老弱者为一军,此之谓三军也”的记载,在那个全民都要接受军事训练的年代,秦国这种男女皆兵的动员模式,可以说已经将国家的战争潜力挖掘到了极限。
此外,全面推行郡县制的秦国,使得国家的权力高度集中,使国君的治可以深入每郡、每县,而完的法律体系则能极大的确保政令执行力,完的户籍管理措施,则可以使国君精确的得知每个郡县的人口、经济等信息,从而迅速调集可调用的一切力量,例如长平之战中,秦昭襄王便直接从河内郡征发了十五岁以上的少年从军,迅速组成援军赶赴长平战场,这种可怕的执行力,是国家所不具备的。
正是由于这种极限挖掘国家战争潜力的方式,使得很多人认为商鞅变法后的秦国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特征,而在那个战争频发的年代,这种战争潜力的挖掘效果是极为可怕的。
国力强横:占据两大粮仓的秦国,国力非国家所能
正所谓“兵马未动,粮先行”,在那个战争频发的年代,国家国力的最直接体现,便是粮食产量,毕竟粮食产量决定了国家对战争的负担能力,而占据了两大粮仓的秦国,国力自然不是国家能的。
最早的天府之国,指的便是秦国占据的关中平原,《战国策·秦策一》有载,“田肥美,民殷富,战车万乘,奋击百万,沃野千里,蓄积饶多,地势形便,此所谓天府,天下之雄国也”。此后,秦国又攻占巴蜀之地,占据川西平原,而这则是后来的天府之国。
此外,秦国还拥有诸国根本无法拟的地利优势,秦国本土乃是四塞之地,本就易守难攻,而历经秦惠文王和秦昭襄王的对外扩张,太行山防线也落入了秦国手中,导致赵国以西再也无险可守;秦武王时期攻占宜阳,从而完全控制了崤、函之险,此后秦国可北攻燕赵,东伐魏齐,南伐宛楚;而占据巴蜀的秦国,又控制了长江上游,对楚国同样形成了战略优势。
到秦始皇时期,秦国不仅国力强大,而且又占据了绝对的地利优势,而早已衰弱的山东六国,已经很难再抵御秦国的进攻,甚至连龟缩防守都成为了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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