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古人的分家制度 古人分家究竟是怎样的分法

  你的了解古时候分家吗?为什么小编给大家提供详细的相关内容。

  常言道,树大分枝,儿大了就该分家了,一大家子人住在一起难免因为个人习惯以及各种毛蒜皮的小事扯皮,分开住各家过各家的小子关系反到亲和。分家,也是咱们传承几千年的老传了,现在要分家,必要请一个德高望重的老人来当个见证人,兄弟姐妹坐一起,父母将家产摆上台面,公平的分给孩子,再将以后的赡养情况说一说,孩子们就可以带着自己新的户口本离开了。那么,在格外重视亲缘关系的古时候,古人面对quot;儿大quot;的问题,是如何分家的?家里的财产又是如何划分的呢?

  一、商鞅起《分户令》,大秦强制分家,大家族分划成小户家庭

  分家制度起源于大秦,秦孝公3年,也就是公元前359年的时候,商鞅大手一挥,向全公布了《分户令》,quot;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quot;,什么意思呢?同一个户口本上,只能有一个身强力壮的壮年男子撑门户,如果超过规定数目的,那么对不起,你们家的赋税就得翻倍。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朝廷让分家也就必须得分,不然那么多赋税也实在是拿不出来,但那些家族庞大的财主们不怕,大不了就多交赋税嘛,反正他们有钱有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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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家后的父子关系

  或许是发现之前的规定对家里有钱的大财主没有什么影响,九年之后,再次出击了,quot;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quot;,老和、哥哥弟弟如果在一个户口本上,那是违背法律规定的,一旦被发现,不好意思,家里的女人小孩都得剥夺平民身份,变成仆人,身份直接降了一个等级,不可谓不严厉。

  于是,大家就算再不愿意分家,也必须得分家了,分家的传也至此流传了下来。

  二、百孝为先,孝道至上的古人选择分家的原因

  自汉开始,皇帝从百家中选择尊崇儒家,而儒家讲究quot;修身,齐家,尔后治国平天下quot;,宣扬家庭关系和谐对于国家稳定的有利影响,认为应该维护家庭秩序的稳定,《礼记》中更是有记载,quot;父母健在,儿女不可有私产quot;,甚至大部分读书人觉得,父母在的时候谈分家是件很羞耻的事情。那么,古时候的人们又是为什么决定分家呢?

  (一)自然灾害、战乱导致百姓家无余粮,分家

  咸丰3年,赵世隆在和、侄子的分家书中,提到家里九世同堂,亲戚关系和睦一度让邻居大为称赞,quot;但因兵差扰乱,不能安居乐业quot;,可是因为北方地区爆发捻军,世道不太平,朝廷为了的农民,征召了很多士兵去前线,打仗耗费钱财,老百姓又要交钱又要出人,压力很大,现在的情况已经不能支持一大家子人住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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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世同堂

  战乱,意味着人口的急剧减少,人们这时候分家不单单是钱财家产的分割,更是为了家族下一代的传承,一个家分成几个小家,但大家都是一个祖宗一个姓氏,家族血脉的延续更有保障。

  (二)遵循树大分枝的理念,成家后家里人口增多

  孩子长大成婚,在父母看来就可以出门自立门户了,为了避免因为人多相处不习惯造成的家庭矛盾,会选择和平分家。

  清朝道光年间,一对曹姓叔侄便是以quot;人口渐多,恐伤天性quot;为理由,选择和平分家。

  (三)为解决家庭矛盾,选择分家

  如说第二个分家原因是在矛盾发生之前,那么现在就是矛盾产生之后了。古人重视孝道,不管什么原因导致分家单过,但能生活在一起更令人称道,古人没有计划生育的概念,相反,家里孩子越多福气越厚,但孩子一多难免会有生出摩擦的时候,加上孩子大了成年了结婚了,起quot;大家quot;,心里难免不会想到自己的quot;小家quot;,这时候父母长辈为了家族的未来,势必会选择分家,分开住了,利益没有那么多牵扯,或许关系反而亲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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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经》

  三、quot;诸子均分家产quot;,古人常见的分家办法,女子、寡妇的家产继承

  古人分家时,原则上是每个平分家产,但实际上呢?一个巴掌伸出去尚且有长短之分,同是,父母也难免有所偏爱,再者,家里的所有财产也并不是能够准确的估量价值,分的时候稍有不平衡的情况是存在的。

  (一)父母健在,由父母做主,平分现有财产

  quot;诸子均分家产quot;,每个得到的财产是一模一样的,非常公正,据说这种分家方法最早出现在西汉一个叫陆贾的人家里。史载,陆贾是刘邦的属下,有计谋,提前退休后想到自己的几个,于是拿出曾经南越王送给他的礼物,拿出一半平均分给五个,并告诉他们,你们以后可以自立门户了,我也不管你们,我现在还不需要你们养老,但是当我来你们谁家里,你们一定要尽心的照顾好我,好吃好喝的供着,如果我以后在谁家里离世了,那么我剩下的财产就是谁的。

  不偏不倚,均分家财,还顺便将自己的身后事安排了,最大程度上避免了兄弟矛盾,与此类似的还有唐代历任三朝的宰相姚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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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宰相姚崇

  姚崇是一个非常有远见的人,能历任三朝宰相,看过的家庭纠纷或大或小,自然是不计其数,为了不让自己的们步上反目成仇的后尘,决定效仿前人给孩子们分家。将家里的田产均分给三个,写明了遗嘱,为了避免误会造成矛盾,将自己的考量一五一十给们掰扯清楚,甚至连自己离世后的丧葬也一并决定好了,不允许大肆办,一切低调从简。不管如此,还给了侄子一笔钱财。

  或许是姚家家风好,也或许是分家早,姚氏家族在姚崇去世后仍然兴盛了将近百年的时间。

  父母创造了现在的家业,他们有权处置分配,这种情况下,们很少会反对从而产生矛盾,没有矛盾一切顺利,家庭关系自然和睦。这种分家方法现在运用的很多,轮流赡养老人,尽心尽力。

  (二)父母去世后,由宗亲长辈作证,分割家产

  东汉会稽有名叫许武的村人,家里有两个弟弟,分别叫许宴、许普,父母去世后,许武提出要分家单过,两个弟弟都同意了,于是他将所有财产分成三部分,没人一份,但实际上他自己的那份价值远大于两个弟弟的那份,加上他颇有远见,经营的好,转头就将现有财产翻了几倍。这时候邻居就非常看不惯他了,同样是家里的,分家产的时候凭什么大哥分的多?邻居们一边不耻大哥许武的做法,一边赞颂两个弟弟不和哥哥一般见识,是个心胸宽广的,这名声渐渐的传了出去,两个弟弟便被当时的太守举孝廉。

  也就在这个时候,许武邀请宗族长辈上门,哭着说道,大家都误会我了啊,我当时那么做都是为了我两个还没有功名的弟弟,分家不均匀正是想让他两人有个好前程,现在我如愿以偿,即使我名声不好了也没有关系,一切都是值得的。随后又将现有的家产全部赠送给了两个弟弟。邻居一听觉得很有道理,称赞他是个好哥哥,太守见他如此为弟弟考量,大手一挥将他举为孝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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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时候农人迎客

  明朝吴江人曹大武家里有9个兄弟,他自己被过继给没有的伯父做,这位叔伯家里有田产九百多亩,这些本应该由他全部继承,但曹大武心,想到生活贫困的兄弟,最终决定让做主,除了他答应记在名下的三百亩地,的全部交给兄弟们。

  这些做法在历史上被称之为quot;义让quot;,被当时的人们称颂,也因此在史书上记载留名,想来大部分情况还是分家产中分割不均产生争吵,所以分家的时候往往会邀请宗族长辈,为的就是和平分家,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争端。

  (三)女儿没有权利继承家里的财产

  quot;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quot;,水显然是不能再收回来了,在古时候,只有有继承家业的权利,女儿是绝没有权利继承家业的。女儿出嫁前待在娘家,出嫁到婆家会带上娘家给的陪嫁,这是唯一一次娘家正大光明给女儿家产,给的多少都是娘家人的心意,有些家里有底气,又舍不得女儿在婆家被欺负的,免不了嫁妆给的丰厚一点,但即使给的再多也不会将家底掏空,这些都是嫁妆,不是分家。

  司马相如和卓文君两人私奔,卓王孙心生恼怒,一气之下一点嫁妆也不给卓文君,后来还是见女儿过的实在辛苦,到底狠不下心,这才将应给的嫁妆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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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时候迎亲队伍

  《水东记》记载,公元1260年,一个中产阶层家族的嫁女陪嫁标准,quot;奁租一百亩,奁具一十万贯,十七界。quot;

  (四)丈夫去世,妻子可继承小部分家产

  丈夫去世后,妻子是没有资格继承家里的财产的,《实政录》中这样记载,如果家里的大家长去世了,留下妻子和,那么丈夫的全部家产由继承,在还没有长成之前,家产交由妻子打理。如果没有留下亲子,但在丈夫生前由养子的,只能继承所有财产的三分之一,其余财产必须分给丈夫的子侄。如果亲子养子都没有,但是还有女儿的话,也只能继承所有财产的三分之一,其余交给和丈夫血缘亲近的叔伯子侄。最后一种情况,既没有也没有女儿的,为了保证丈夫去世后妻子的常生活,可以继承两百亩田产,田产是租是卖都由她做主,人无权插手,但如果这位妻子决定要改嫁他人,那么这两百亩田产是不能带走的,必须归还给宗族。

  所以,唯有亲子在,丈夫的全部财产才能留下,不然必定要拿出一部分交由叔伯子侄,至于女儿,在财产继承上地位如同养子。可以看出古人重视亲戚血缘关系,宗族的力量强大,地位高。

  拥有平分家产的权利,女儿却是没有资格继承家产,没有女儿傍身的寡妇更是守不住丈夫的家产,可以看出古人的quot;重男轻女quot;思想之深,女子的地位低,在家里丝毫没有说话的权利。我们知道这种分家制度是极其不合理的,女子应该和一样有平等的继承家庭财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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