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允贞上奏指出制科的弊端,为什么自己反而遭贬呢?

  在封建时代,一个当官的荫庇自己的子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明史·魏允贞传》载,魏允贞向皇帝上奏了四件事,其中一事即张居正以权谋私,让自己的三个“连登制科,流弊迄今未已”。制科,是国家临时设置的考试科目,旨在选拔各种特殊人才。张居正从这里找到了空子,来了个近水楼台先得月。这个头一开,马上上行下效,辅臣吕调阳、张四维、申时行的都相继得举。这几个能量不小的,把原本的择才录用变成了自家的近水楼台,满朝文武敢怒不敢言,唯魏允贞不惮安危,上疏直言,并谏言:“老还在台上,不准参加廷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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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允贞的上疏,恰如捅了马蜂窝。其时张四维的两个正准备廷对,张四维大怒道:“臣待罪,无所不当闻。今因前人行私,而欲臣不预闻吏、兵二部事,非制也。”他觉得张居正行私了,而他是干净的,于是“为子白诬,且乞骸骨”,假装要撂挑子。同样坐不住的申时行,也上疏辩驳。重臣纷纷发脾气,万历皇帝害怕了,将魏允贞责怪一通,贬为许州判官。户部员外郎李三才因为替魏允贞辩护,被降职外调。魏允贞虽遭贬谪,但他位居辅臣时,“其子无复登第者”,也算是贬得其所。

  就因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所以在人们的心中,这类事早已成为共识,一些人还不遗余力地去维护这种所谓的正常现象。

  元杂剧《寿亭侯怒斩关平》,讲的是关羽之子关平奉命收捕贼将得胜而归的路上,所骑之马不慎踏死老农王荣的子,王荣到元帅府告状的故事。王季烈评此剧云:“事无所本,曲文率直,无俊语。当是伶工笔墨。”正因为是伶工笔墨,我们从这起寻常的“交通事故”中,不难看到法律与“拼”的较量。

  王荣来告状,官人起初尚给老人还礼,搞得令史大惑不解。官人训斥令史说:“告状的都是咱的衣食父母。”等到听说告的是关平,令史先吓了一跳:“这个颓老子,你别告一个,我也好替你整理也;你告着关平,谁敢拿他去?”官人更是退避三舍:“不要说踏死的是你的,就是踏死的是我的老子,我也不敢把他怎么样啊!”而关平对自己肇事却毫不在意,非但不承认是自己的错,还把责任全推到了马身上。好在剧目从褒扬关羽出发,使之没有徇私枉法。

  但也有个别另类的。《玉光剑气集》载,王阳明平宁王宸濠凯旋,其父王华很高兴,对王阳明说,你不如我啊。王阳明坦然承认,因为自己没有做过状元,而王华则是成化十七年(1481年)的状元。但王华并不是这个意思,他的意思是:你是我的,在这一点不如我。所以,一定要拼的话,王华这种拼法才值得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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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任何时代,在公平面前,如果凡事都能够拼取胜,那么无疑违反了公平原则。“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北宋青城县民王小波凭一句口号就可以聚徒为寇,眉州彭山县令。而倘若是在公平的前提下导致贫富不均,王小波的话绝不会有那么大的煽动性。正如当下事业单位招考中频频出现的“萝卜”,如若不是碰到了各种各样的“”,踩着了公平那根底线,也不会引发群议汹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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