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灾害多发,揭秘明代的丧葬救济制度是怎样的?

  在古时候的民生当中,荒政制度一向是非常重要的部分,甚至会影响到的安稳。明代是古时候中国发生灾荒较频繁的一个历史时期,而当时的灾荒制度同样也发展得非常完,特别是在灾荒中的丧葬救济这一方面。

  丧葬救济,主要是对因灾死去的无人认领的体进行一定的丧葬。

  毫无疑问,丧葬救济对于整个的发展都非常重要,甚至直接影响到了的秩序维护,以及百姓能否在安定的环境下生存。

  为了维护治和满足民生需要,明朝致力发展灾荒中的丧葬救济

  明朝的灾害频繁,所以治者致力于发展灾荒中的丧葬救济。

  而当时丧葬救济的发展,一方面是为了维护治者的治基础,另一方面则是出于习俗和现实的需要。

image.png

  (一) 治者采取措施减轻灾荒损失,是为了维护其治基础

  在一定程度上,由于受到“天赋”思想的影响,对于治者来说,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以及处理结果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其治基础,甚至会对其身份造成威胁。

  为了避免因灾害而造成的动荡,治者都会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减轻灾荒损失。

  在《明会典》当中就有记载,

  “令天下设立义冢,禁止江西等处火葬、水葬,凡民贫无地以葬者,所在有司择近城宽阔地立义冢,敢有循习元人焚弃煅者,命刑部著之律。”这是当时对于丧葬救济之重视的一种证明。

  “义冢”虽然并不是明代所有的一种保障机构,早在宋代就已经出现了。但

  这一机构在明代才不断得到完发展,并且得到治者重视。

  “漏泽园”,是明代救济的主要措施,主要负责的工作就是对无主之进行丧葬。而明朝也通过这一整套的丧葬救济制度,来巩固了其政权。

  (二) 出于习俗和现实的需要,明朝丧葬救济成为民生的重要部分

  而丧葬救济之所以那么重要,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出于民生。这其中,就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习俗的需要,二是现实的需要。

  首先,从习俗方面来看,由于受到儒家文化的影响,“土葬”成为了大部分名人所追求的丧葬方式。

  所以在当时及时对死去的贫民进行安葬,是非常重要的。从汉族传丧葬礼俗的立场出发,只有罪大恶极的人才会用到火葬,而对于无辜平民,一定要辅以土葬。

image.png

  其次,就是从现实需要出发。

  灾荒过后会伴随着一定的疫情,这是古时候中国经常发生的事件。而由于医疗水平的落后,再加上药物设施的不足,因疫情死去的贫民数量规模较大,而因传染病而死亡的体如果不好好处理的话,

  就会造成疫情的大幅度扩散,甚至会加剧灾民患病的风险。

  但是,大部分贫民不仅没有钱财医治疫病,甚至还没有钱财进行安葬,所以,这时候就需要的丧葬救济,来安抚民生,和保证的安全。

  官方和机构同时出力,助力明朝丧葬救济快速系化发展

  明代的丧葬救济其实已经发展的非常系化了,包含了民间和官方两个系。

  这两个系相互补充,促成明朝丧葬救济的完。

  (一) 采取有力措施,有利于调动丧葬救济发展的积极性

  官方的丧葬救济在整个明代的丧葬救济当中,是最主要的一种救济方式。

  当时的官方丧葬救济主要是建立丧葬机构和保障机构。

  “漏泽园”,是当时最主要的丧葬机构。

  在《明太祖实录》当中,就有记载这种情况,“其鳏寡贫难者,遂至弃沟壑、道路,切恐天下皆有此患,乞行有司买地,官为封记扁曰义冢。”除此之外,也设置了专门的机构来对丧葬救济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用以保障掩埋救济的及时处理。

  在具体的掩埋过程当中,明代也设置了一套体系,用以保障救济的积极性。

  如说,对待掩埋体这种较大的重大事务,会给予负责掩埋的工作人员一定的金钱补充,用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在《万历惠州府志》当中也有记载这种方法,“饥民遗骸遍野,公令各府州县及村墟乡落遍为收掩。凡掩一户,给工食银三分,衬席银二分。各乡义冢具如此。”

  在很多情况下,很多人是不愿意去做埋的工作的,认为这种工作“不吉利”,所以即使当地的官员干部有这样的职责,他们的积极性也不会很高。而通过金钱补助的方式,就能够提高处理这些事务的效率。

  (二) 民间自发机构的发展,是对丧葬救济的有力补充

  与此同时,机构的丧葬救济,也是对丧葬救济的一个很好的补充。

  特别是在的漏泽园失去原有的效用之后,救济机构就能够发挥出很大的效用。

  明代后期,的丧葬救济机构能力明显下降。

  这是因为明代后期吏治问题浮现,大量的救济机构都被荒废。而在此时,民间的丧葬救济机构就应运而生,承担起修建和维护救济机构的职责,促进了当时的慈事业发展。

  而也会对一些民间机构进行嘉奖,在一定程度上也鼓励了民间救济的发展。某种程度上说,两者是相互补充的关系。

  明代的丧葬救济是一个较严肃和重要的问题。

  由于明代灾患多发,灾患之后对于灾民的安置,既是对于治的一种考验,也是对于民生的一种挑战。

  在这种背景下,明代形成了一套较为完的丧葬救济制度,用以维护治和改民生。

  在系化的丧葬救济下,明代和形成了相互补充的丧葬救济制度,的“漏泽园”和民间的修建和维护,共同促进了明代丧葬救济的发展。

  在一定程度上,正是由于两者的存在,明代的保障制度才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完,民政事业也才会成功。

本文由程序自动从互联网上获取,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文章内容系原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对观点赞同或支持。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