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的对内政策和对外政策分别是怎样的?有什么差异?

  对晚清的政策很感兴趣的小伙伴们,为什么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说到清朝这个也还是的是有太多的问题可言了,简直就是要把人给看得气死过去,有的人说清对内对老百姓狠,对外国列强怂,有的人不信,但是这个事情还的是的,那么到底怎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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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其实就是要问晚清对内和对外政策的差异。所谓的清对内对老百姓狠,其实讲的是就是清朝治者如何对待国内人民反抗和如何执政的的问题。清朝与中国历史上的任何一个王朝一样,都是视人民入芥的征服者,这一点无关满汉,皆是一丘之貉。

  清对内的治是极端残严酷的,它的治结构较之前代更为复杂,核心是依附于皇权的官僚体系,暴力机器是以八旗绿营为核心的军事体系,以及依附于权力的体制外吏役人员,这一切构成了清对人民压迫治的基本制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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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一的王朝对内治方式也是非常残酷的,这一点清朝自然不会例外,人民只是极权之下的普遍奴隶。举一个例子,清帝国残的刑罚体系,清朝沿袭了历朝的“五刑”体系,在正式的刑罚制度中没有监禁刑和罚金刑,有的只有肉刑,极端残的各种肉刑,还不能体现这个对老百姓的残狠吗?除此之外,还有祸及子孙家人的“族刑”,“诛三族”、“诛九族”的残足以说明这个是残害人民的。

  对于敢于反抗的异端力量,清自然会全力,丝毫不会手软。清作为执政者,为了维护其执政地位,残反抗力量,消灭一切颠覆可能,也是非常容易理解的。

  至于说清对外国列强很怂,这种说法也不是很准确。清第一次与西方的国家力量发生接触是乾隆时代的英国马嘎尔尼使团来华。在所谓乾隆盛世的时代,清对西方列强的态度是非常倨傲的,他们认为天朝的富庶强盛,是这些海外蛮夷无法企及的高度。嘉庆时代的阿美士德使团更是失败,连傲慢帝国的皇帝一面都没见到。

  当19世纪中叶来临,西方列强携坚船利炮的优势再度叩关而来,清也并未的认怂,即便是战争失败之后,清签订条约之时,他们也只是将条约视为羁縻逶迤之策,并没有打算正遵守条约。从1842年的《南京条约》开始,清廷始终将条约视为临时性应急手段。直到第二次战争爆发之后,洋人的强大军事工业和军事力量才正慑服清。从此之后,清廷与西方列强的交涉才以妥协为主,清也认识到国内反抗是颠覆性的“心腹之患”,西方列强只是有着商业利益所求的“肌肤之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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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战争到19世纪末之间,尽管后来经历了中法和中甲午战争,清廷对西方列强各国基本的外交政策依然是承认既有条约为前提的和平外交。19世纪末,中国国内反洋教势力义和拳运动引发了空前的危机,清的对外政策一度发生巨变,遂有庚子八国联军之役。这场之后,清廷与列强签定《辛丑条约》,这才意味着清最终认怂,同时也正意识到中国制度必须作刮骨疗似的改革,彻底走出传,拥抱现代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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