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政为了能够长生不老,他对巴清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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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嬴政在一天下之后,自认做到了前无古人的功绩,为此还特意给自己取“始皇帝”之名来“自恋”,说自己“德兼三皇,功过五帝”,这是嬴政他最高光的时候。

  站在权力巅峰的嬴政,很快就遇到了一个他永远都打不赢的对手——死亡。随着自己的年龄益增长,身体机能开始下降,嬴政意识到自己快走到生命的尽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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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完成兼并六国伟业的嬴政并没有从一开始就认输,他认为自己可以六国权贵,走上华夏巅峰,怎么会轻易地败给死亡,于是他开始用自己的方式反击。

  先秦时期的方士集团,他们流行用丹药为帝王探寻所谓的长生不老药。于是秦始皇开始大量重用方士,甚至到了言听计从的地步。

  《秦始皇本纪》:卢生说始皇曰:“……今上治天下,未能恬倓。愿上所居宫毋令人知,然後不死之药殆可得也。”……行所幸,有言其处者,罪死。

  方士卢生进言秦始皇说,你居住的地方如果让臣子们知道,就会妨害与神仙交往,希望您所住的宫室不要让人知道。这样,不死之药或许能够得到。

  方士的话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一本正经的,但是面对死亡的威胁,聪明一世的秦始皇犯起糊涂,对外宣旨“自己所在的地方,如果有人说出去,就判死罪”,把自己关了起来。

  除了让自己更容易接近神仙,秦始皇为了得到炼丹的必备材料朱砂,将自己的罪恶之手伸向了1位重庆寡妇,冠冕堂皇得要了她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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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记·货殖列传》:“ 巴寡妇清 ,其先得丹穴,而擅其利数世,家亦不。 清 ,寡妇也,能守其业,用财自卫,不见侵犯。秦始皇以为贞妇而客之,为筑女怀清台 。

  巴,是古时候国名“巴国”,辖境在四川盆地川东及周边一带,泛指今天的重庆。

  《史记·货殖列传》的说法,重庆有个寡妇叫“清”,家族经营着产朱砂的丹穴,且通过数代先祖的积累,做到了家产不可计数。同时由于“清”于守业,秦始皇封其为客卿,并为她筑女怀清台,以示表彰。

  秦朝以律法严谨著称,尤其是在涉及地位的封赏上面,几乎必须要有利于整个帝国的行为才能算数,这是当年商鞅所树立的秦中央公信力的来源。

  因而若“清”只是“能守其业,用财自卫,不见侵犯”这种个人方向的得失,就可以成为客卿,是难以符合秦朝的惯例。也正是因为这个瑕疵点,2014年出版的《巴渝英杰名流》,进行了一个推理和条件补充。书中认为,“清”曾经拿出家产全力资助秦朝修长城,进而换得了秦始皇的认可,秦始皇出于树立典型,破格给予她恩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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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巴渝英杰名流》的说法,我个人并不是非常认同,因为很简单,修长城是国家徭役行为,是不需要商人资助的。但若我们将“清”的主业和秦始皇求长生结合,我个人大胆的猜测,秦始皇是对“清”用了捧之法。

  “清”是产朱砂的大户,且依朱砂富甲一方,可见“清”的朱砂开采、使用的技术是口碑极好的,且极有可能是该领域的权威。“能守其业,用财自卫,不见侵犯”,自卫意味着武力,而用财自卫,不难猜测,“清”不但有钱,且还有一支足够保护她自己财产的武装力量。

  面对一个有自己求长生的必须品,且还有武装的女人,秦始皇作为皇帝,是可以强求,但是如此一来,他将秦法,毕竟法律是相互的,无缘无故的掠夺,会极大伤害秦朝的公信力,可谓是敌1000,自伤800,是帝王掠夺的下下策。

  将“清”封为客卿,拉入咸阳就不一样了,明面上给了“清”光鲜亮丽,让她无力拒绝,毕竟帝王有赏是天幸,若不接,是什么意思?要?

  而若“清”接受了,“清”就将离开自己的根据地,以她为中心的武装力量将失去主心骨,散开只是时间的问题。可以说,秦始皇可以合理合法的掠夺“清”的一切,只是付出他已经根本不在乎的所谓秦朝内部“地位”。

  秦始皇对“清”用的是“阳谋”,“清”明知是计,但她不得不服从,从,可以活得久点,不从,欺君罔上,罪连家人。

  同样是《巴渝英杰名流》的说法,“清”到了咸阳就一,不久魂归上天,由此可见,“清”到咸阳后,面对秦始皇的索取,她依旧没有完全放下,选择用死捍卫自己的尊严,毕竟她的家产是“而擅其利数世,家亦不”,几代先祖的经营,愧对列祖列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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