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东林崛起之后,哪三项具体政策是他们的主张?
开放言路,反对宦官干政,反对矿税,是东林的三项具体主张。下面为什么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明朝中期以后,江南地区的商品经济和工场手工业更加发展。在一些工商业发达的城市,商人、作坊主、手工匠以及城市平民,开始形成为一支新的力量,给当时的矛盾和斗争带来了新的影响。东林就有不少人是中小地主兼营工商的。他们有的人突破了传的农为国本的经济思想,提出了工商皆本的新观点。如星说:“士农工商,生人之本业。”李应升反对关卡重重、商税繁多,要求执政者“爱商恤民,上不妨工而下利于途(指贩运)”。
可是从1596年(万历二十四年)起,神宗派宦官到各地采矿和征税。神宗一开始派出矿监、税使,东林人就表示反对。山西巡抚魏允贞在1597年(万历二十五年)上疏指出:宦官出领矿、税,为民祸害。魏允贞因此受到神宗的切责。1599年(万历二十七年),大学士叶向高上疏要求罢撤矿监、税使。同年,吏部侍郎冯琦上奏说:这些矿监、税使不但使贫者断绝生计,富人也蒙受其害,这样下去,势必激起大乱。
李三才反对矿监、税使的言行,在当时影响最大。他于1599年(万历二十七年)就任凤阳巡抚。在凤阳巡抚管辖的地区内,有好几个矿监、税使,。李三才在1600年(万历二十八年)五月上疏万历帝,揭露万历帝派遣税使、矿监这一弊政的要害。
李三才任职凤阳巡抚期间,曾经严惩陈增的爪牙,罪大的则加以捕,打击了陈增的气焰。他还奏劾陈增的重要帮凶程守训贪赃数十万银两等罪,使程及其同伙被捕解京,终于伏法,远近大快。史书上说,李三才“以折税监得民心”。两淮地区发生灾荒时,他经报请朝廷获准,对灾民加以赈济,还免除了应纳的“马价”(一种苛税的名目),因此李三才的言行赢得了民心和朝野正直人士的赞扬,声望隆,有可能被推举进入内阁。
齐、楚、浙一派官员生怕李三才入阁会对自己不利,就连连上疏攻击李三才诈贪横。顾宪成等东林人则驳斥这些谰言,于是双方又发生了一场笔墨官司。由于一再受到攻讦,1611年(万历三十九),李三才不得已自动辞职。这就是当时喧闹得不可开交的李三才入阁事件。
1620年(万历四十八年),明神宗死去,朝廷宣布撤掉一切矿监、税使,过去因反对矿监、税使而被处分的官员也酌量起用。至此,反对矿、税之弊的斗争以取得一定程度的胜利而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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