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都是以某某家将出名 南宋时期为什么就成了某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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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之兵,分隶张俊者则曰‘张家军’,分隶岳飞者则曰‘岳家军’,分隶杨沂中者则曰‘杨家军’,分隶韩世忠者则曰‘韩家军’。——《三朝北盟会编》南宋史家徐梦莘撰。
南宋史籍也偶见记载,《云麓漫钞》称:“人自为法,时有‘岳家军’、‘张家军’之语。”,“会诸将稍姿肆,各以其姓为军号,曰‘韩家军’、‘岳家军’。
此外,南宋“部曲”在某种程度上也被用于指称“家军”,如《要录》谓“惜乎朝廷以光世部曲,付之吕祉。”“光世部曲”必然是刘光世所领的“刘家军”。而“镇江大军,韩氏部曲也;健康大军,张氏部曲也;鄂州大军,岳氏部曲也。”显然所谓的“部曲”乃是其辖的各“家军”。
“家军”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借北宋末年的战乱而萌发,建炎、绍兴时期发展至鼎盛时期,绍兴十一年收兵权之后,“家军”及其运作体系才趋于崩溃,在“家军”的形成演变过程中,诸“家军”虽然有军事力量的消减,镇戍辖区的调整,但也呈现出一些相似的特征,通过分析这些特征,或可对“家军”崛起的路径有一整体关照。
军事性是“家军”发展与形成中最主要的特征。
由于南宋初期的战争状态,治者不得不大力扶植“家军”的发展,与此同时,各“家军”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相互侵夺,彼此招纳,所谓“相视如仇雠,相防如盗贼。”这种的情况,既削弱了诸军的战力,也制约着南宋国家战略的制定与实施。
诸“家军”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与北宋时期的“家将”相类似,具有较明显的地域性特征。诸“家军”长期活跃于某一区域,不仅拥有可的经济物质基础,而且熟悉当地的文化与战略格局。
“要之谓韩家军者,今为京口人矣。刘家军者,今为建康池阳人矣。岳家军者,今为鄂渚江陵人矣。”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固然多样,但经济上的因素无疑是最为主要的。从诸军对营田的开展与控御地方财赋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来看,这种经济因素发挥的作用最为显著。
“家军”对于时局来讲是好事,但对于赵宋来讲隐患太大。
诸“家军”开展营田始于绍兴初,营田的动因是为解决庞大的军费开支给朝廷带来的负担,准许诸“家军”开展,实是中央不得已之举。
绍兴元年,解潜为荆南镇抚使,在缉捕盗寇,稳定境内治安的同时,积极发展营田以充军需,“以所管五州绝户及官田年来荒废者甚多,乃以便宜辟直秘閤宗纲为屯田使,召人使耕,分收子利。”上报朝廷之后,高宗下诏以宗纲为“镇抚司营田官”,有效的的解决了荆州辖区的军资需求,减轻财政负担,谓“其后荆州军食,多仰给于营田,省县官之半焉。”
在此基础上,朝廷看到营田带来的好处,便扩大营田范围。绍兴六年,“命五大将及江、淮、荆、襄、利路帅臣悉领营田使。”准许五大将开展营田以实军资,这便在政策上为诸军自擅财用,拥兵自重提供了便利。
实际上,诸“家军”为了解决庞大的军费开支,早已产生了营田、屯田以及的营利性活动。其实,毋宁“岳家军”,南宋时期的诸“家军”也多有渠道获得收入,且收入来源呈现出多样化的形态。绍兴十一年,秦桧已经开始罗织岳飞罪名,对岳飞与“岳家军”的违法行为与违规活动进行检举揭发,其中不乏夸大不实之辞,但颇能表明“岳家军”的物资来源并不单一。
《要录》载:“岳飞顷于鄂渚置酒库,售数百缗。襄阳置通货场,利复不赀。”
这极有可能是湖北转运判官汪叔詹的构陷之词,但置办酒库的情形各“家军”也存在,不“岳家军”。鲍琚曾奏“岳家军”中物资来源及积储时说,“岳飞军中利源,鄂州并公使、激赏、备边、回易十四库,岁收利息钱一百十六万五千余缗;鄂州关引、典库房钱、营田杂收钱、襄阳府酒库房钱、博易场,共收钱四十一万五千余缗;营田稻谷十八万余石。”数量颇为庞大。
最后,尤为重要的是“家军”打破了北宋长期遵守的武将不置亲军的制度规范。南宋诸“家军”的领多置亲军以为个人亲随护卫部队。
杨业“杨无敌”本是北汉降将,他在新朝虽然可以凭借军功而获得殊荣,但“降将”的背景严重制约着他在上的地位。在军事上,亲随护卫部队更是与他无缘。杨业之死的深层原因固然是北宋的局势使然,即文武关系失衡的恶果。但从外因来看,没有牙将亲随护卫的“杨无敌”,即便武艺如何高强,也能被辽军轻易俘虏的俘获。
北宋立国政策中对武将的防范与控制,使得武将(即便是高级将领)不能招纳亲随护卫。南宋时期,诸将多有亲军,虽然名号不一,但均挑选军中精锐组成,有固定的人员配置,承担保护武将本人的安全之外,有时也会参加军事任务。
《云麓漫钞》中:“韩世忠、岳飞军中,别置亲随军,谓之背嵬,勇健无。”
其实李显忠、刘光世、吴玠、吴璘手下均有“背嵬军”的设置,而以韩世忠创设最早。可见,“背嵬军”只是一种指称,用以代指那些由骁勇战的精锐所组成的勇武部队,并非韩、岳二人所有。刘光世有“部落军”,而张俊设“银枪亲兵”,都是南宋时期诸将置“亲军”的事实,非常明显,北宋武将拥有“亲兵”都是极为不易的事,但南宋时期,武将已经不满足于“亲兵”的配置,“亲军”的标准似乎更能让他们安心。
这也表明武将的思维体系与权力结构发生了变化,但同时也为后岳飞的被害留下隐患。
总之
南宋时代武力的组织形式与武将成员的结构体系,在很大程度上脱胎于北宋晚期的军政体制。因为北宋末年,当时的军政制度还是“两司体制”,“靖康”的发生虽然有很多原因,但军政体制的弊病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说,南宋的军事制度与武力是在北宋已经崩溃的军事制度中,通过对旧制一系列的调整与重建而确立起来的。而新建军事领体制是符合南宋立国之初的利益,但是随着隐患不断加强,最终“家军”以岳飞身死而慢慢退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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