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用铡刀做判决,为什么古人不觉得残反而受欢迎呢?
实的包拯判案,并不动用刑具,而戏曲和电视剧里的包拯却有三口铜铡:龙头铡对付皇亲国戚,虎头铡对付文武百官,狗头铡对付地痞恶霸。
按宋朝法律,除了抓捕时用的枷锁铁炼、审案时夹人手指的拶子,以及判决后打人屁股的板子、绞人脖子的绳索、砍人脑袋的大刀,刑具都是非法的。包拯在开封府审案,那是天子脚下,更不会胡来,绝不可能当堂铡掉犯人的脑袋。戏曲和电视剧为什么要给包拯三口铜铡呢?因为要取悦受众。
一个案子只要足够离奇,查案的过程只要足够扑朔迷离,就可以取悦受眾。例如我们看福尔摩斯侦探小说,一步一步跟着剧情往前走,解开一个又一个谜团,最后相大白,好人获胜,坏人惨败,总能获得智力与道德上的双重快感。近些年,清官断案的故事不断被拍成电视剧,例如《包青天》、《新包青天》、《施公案》、《狄公案》、《海瑞传奇》、《神探狄仁杰》等剧码,收视率都很高,就是因为观眾可以获得这些快感。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同样是侦探作品,西方作品更注重表现神秘莫测的侦查过程,而中国作品除了表现侦查过程,还要将坏人受审的结局用浓墨重彩的方式表现出来。特别是元代杂剧、明代唱本和清代小说里的包公办案故事,案情并不怎么复杂,大量笔墨都用到了包公刑求坏蛋和铡掉坏蛋的细节上。
我们现在看古时候包公戏,有时候会觉得包公很残,但是古时候中国的受眾却特别喜欢,因为他们身处于特别、特别、特别不公正的时代,现实生活中得不到惩治恶人的机会,只能通过一个半半假的清官,和一些完全虚构的刑具来发泄。
《宋史.刑法志》中记载南宋末年的司法黑幕:地方官员只有审讯和判决的权力,并没有权,可是一些官员判完案就,以免犯人上诉;普通犯人不应该佩戴枷锁,可是基层官吏为索取贿赂,故意将对付江洋大盗的重枷用在普通犯人身上,犯人家属如果不来行贿,就得眼睁睁看着犯人死在枷锁之下;朝廷要求看管监牢的官吏提供每一个犯人饮食和最基本的医疗设备,但是这些官吏将朝廷拨付的相关经费据为己有,不给犯人吃饭,如果家属不来送饭,犯人会被活活饿死;狱卒向犯人索贿不成,会指派罪犯打人;法官明明知道犯罪嫌疑人受冤,仍然任凭狱卒将其至死,然后再以病死的名义上报给朝廷;当事人认为司法不公,本来可以一级一级地上诉,从县衙告到州衙,从州衙告到府衙,从府衙告到提刑司,从提刑司告到刑部、御史台、大理寺,直到登闻鼓院击鼓告御状,但是地方官会派人去「」,将试图上诉的犯人和犯人家属谋害至死。
在这样暗无天的旧时代生活,平民百姓几乎看不到一丝一毫的希望,几乎没有「沉冤得雪」的机会。他们渴望像包青天那样公正判案的法官,他们更渴望通过包青天之手,狠狠报復使他们遭受不公的坏蛋,所以用来对付坏蛋的残刑具,就在戏曲中登场。
包拯的铜铡从元杂剧中开始出现。元朝的南宋末年更,元朝的司法南宋末年更黑暗,元杂剧中的包公不仅用铡刀做判决,有时在判决之前,还要来一番血淋淋的刑求,以便让受众发泄愤怨。
本文由程序自动从互联网上获取,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文章内容系原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对观点赞同或支持。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