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有什么赈灾手段?在赈灾时也采取了市场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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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浒传》第一回“张天师祈禳瘟疫,洪太尉误走妖魔”里,宋仁宗接受文武百官朝贺时,宰相文彦博奏报了一件事,称“目今京师瘟疫盛行,伤损军民甚多”,并提出了建议,“伏望陛下释罪宽恩,省刑薄税,祈禳天灾,救济万民”。
文彦博的建议可以归纳为5条。一是赦免罪犯,二是减轻刑罚,三是减免税赋,四是祷告神明,五是赈济灾民。
这些都是宋朝常用的赈灾手段,因此宋仁宗予以批准。可是不知道怎么搞的,京师瘟疫没见好转,反而愈演愈烈。怎么办呢?宋仁宗龙体不安,又召集文武百官来商量。这时候,参知政事范仲淹提出建议,宣召嗣汉天师来到京师,修设三千六百分罗天大醮,感动玉皇大帝,禳保民间瘟疫。
宋仁宗同意了,派遣殿前太尉洪信为天使,前往江西信州山,宣召嗣汉天师张人星夜来朝,祈禳瘟疫。洪信在山上清宫打开了伏魔之殿,放走了三十六员天罡星、七十二座地煞星,这才有了梁山108条好汉的故事。
这是后话,回到赈灾的话题,宋朝分为北宋和南宋,加起来共有319年。这319年间,天灾频发。据《中国救荒史》计数据显示,宋朝一共发生了874次较大自然灾害,平均一年发生2.7次。其中水灾193次,旱灾183次,雨雹灾101次,风灾93次,蝗灾90次,歉饥87次,地震77次,疫灾32次,霜雪灾18次。
如此频繁的自然灾害,促使宋朝建立了较完备的赈灾制度。世界上最早的治虫法规,就是在北宋熙宁八年(公元1075年)出台的,南宋时期又诞生了中国第一部救荒专书《救荒活民书》。
宋朝的的赈灾制度是一个系工程,较重要的手段有赈济灾民、减免税赋、减轻刑罚等。
赈济灾民是首要之选。针对极度贫困、患病灾民,以及老年幼年灾民,官府会发放一定的粮食和生活必需品,让他们能够生存下去。1006年3月,宋宗下令开封府、京东西、淮南等闹饥荒的地方开仓赈贷,而且不分主客,外地灾民和本地灾民享受同等待遇。
针对情况稍好的灾民,官府会打开储备粮仓,将粮食以较低的卖给他们。宋朝还创造性地发明了一种“军赈”,招录灾民从军,1016年,温州军事推官方偕征得上司吕夷简同意后,招募了7000灾民入伍。
减免税赋是恢复重建。地方上发生了灾害,如果较严重的话,朝廷会直接将本年赋税予以免除;如果受灾程度不是很严重,则会减少税赋,或者延缓征收。宋朝初年,曾经设置了一种名为“力胜钱”的税种,是对运输谷、盐的车船进行征税。发生饥荒后,朝廷往往会废除“力胜钱”,鼓励商人将粮食运往灾区。
减轻刑罚是一种仁政。在古时候,灾荒发生之际,也是盗贼较活跃的时间。饥荒会让循规蹈矩的人们铤而走险。官方对灾民在饥饿之下做出的一些轻罪行为,给予宽免刑罚,有助于缓和矛盾。因此,宋朝天灾频发,但很少爆发较大规模的农民。
宋朝搞经济很有一套,在赈灾时也采取了市场手段。
在频发的天灾面前,国家的资源是有限的。宋朝鼓励民间借贷,让资源流动起来。1017年5月,殿中侍御史张廓在赈灾时提出了一个建议:鼓励有余粮的家庭,将粮食借给无粮的家庭。到了秋天,粮食丰收了,再将粮食连本带利归还。这是一个双赢的办法。那么,如果借粮食的家庭,因为各种原因还不起怎么办?就由官府赔偿出借方的损失。
张廓的建议,得到了朝廷批准,并在赈灾中实施。
1072年,江南一带发生饥荒。朝廷下诏,从司农寺调拨了10万石常平仓粟,发到灾区,由当地官员招募灾民疏浚河流。这样一来,灾民可以自己的劳力挣一碗饭吃。在那以后,宋朝形成了在灾荒之年兴修水利的制度。灾民以工代赈,能够有尊严地活下去;国家得到了水利工程,又避免了灾民四处流窜。
上世纪30年代,总罗斯福实施“罗斯福新政”,其中就有“以工代赈”这一招。
1075年,两浙路又发生灾荒。最初,地方官员为了平抑粮食,禁止商户涨价。可是,粮食虽然控制住了,市场上却没有什么粮食。越州太守反其道而行之,取消了监管,允许商户涨价。这样一来,外地商户纷纷将粮食运送到灾区。由于充足,粮食不涨反跌。
这样的举措,充满了经济自由的智慧,让人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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