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是怎么治边疆地区的?进行五方面的综合管理!

  今天为什么小编给大家准备了:清朝对边疆的治手段,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吧!

  清朝对少数民族所居住的边疆地区的管理非常成功,周曾说:“清代以前,不管是明、宋、唐、汉各朝,都没有清朝那样一。”清朝对西南地区的管理实行改土归流,对蒙古、东北、西北边疆地区的治和管理采取如下措施。

清朝是怎么治边疆地区的?进行五方面的综合管理!

  一、设军事行政机构管辖

  清朝对这些地方的治、管理与一般行省不同,不设督抚,都实行军府制,由将军率八旗驻防。

  东北是清朝龙兴之地,而沙俄在顺治、康熙朝就曾把侵赂的触角伸到黑龙江流域,清朝治者对这里非常重视,在这里实行军府制,分设盛京将军、吉林将军和黑龙江将军,兼军政和民政两个方面。多处筑城,设立总管和副都,驻有重兵4万,而内地各省驻防仅16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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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古实行盟旗制度。这种制度首先在内蒙古实行,后来推行到古、新疆、青海等蒙古族居住地区。旗制有似八旗制度,是政权组织又是军事组织和组织。盟由数旗组成。每旗由清廷从本旗王公、台吉或塔布囊内任命旗长一人掌管旗务、再加上协理台吉2—3人协办旗务。此外还设管旗章京一人管一旗之事,副章京一至二人分管一旗之事。内古同时也实行军府制。内蒙古设察哈尔都、热河都、绥远城将军,古设乌里雅苏台将军和科布多参赞大臣。绥远、张家口驻兵2万多,畿辅、热河及陵寝围场驻兵1.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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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北地区的新疆行政因民族杂居,故行政制度不一,、巴里冲等地实行郡县制,蒙古族住的地方实行盟旗制,天山南路实行伯克制。整个西北地区也实行军府制,设伊犁将军,西北驻防八旗兵18000人。

  清朝从皇太极时起就设有管理蒙古少数民族事务的机构蒙古衙门,祟德三年改名为理藩院。顺治朝后此院仍然存在,职能扩大到回部和诸藩部。“制爵禄,定朝会,正刑罚,控驭抚绥,以固邦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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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利用,实行政教合一

  蒙古盛行教,治者利用该教进行治,实行政教合一。清朝本着“修其教不易其俗”的原则,顺应他们的习俗,在蒙古地区大建寺庙,免除的赋税差役,给和上层封号、特权,封赐4大教首领,分别主持卫、漠南和漠北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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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设置军事哨所

  东北、蒙古、新疆沿国境线内设置卡伦哨所,派遣官兵瞭望、戍守。分三类:“常设卡伦”,士兵长驻,“移设卡伦”和“添设卡伦”则根据季节的冷暖移动,“添设卡伦”,暖则设,冷则撤。

  四、设立驿站

  清在东北、西北和地区都建立了驿站,传递文书,为尽快了解边疆情况,及时向这些地区传达上谕提供了方便。此外释站也可以供运输军饷、武器的人员、车马休息、住宿,保证平叛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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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恩威并用

  所谓恩威并用就是少数目族的割据和反叛,而以恩德拉拢其上层。平定噶尔丹的叛乱,平定策妄布坦叛乱,平定珠尔墨特叛乱等为施威;结少数民族上层人物封爵,给予丰厚俸禄,娶蒙古贵族女儿为妃子,让他们到北京或避暑山庄觐见皇帝都是施恩笼络。

  清通过以上这些措施有效巩固了国家一和领土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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