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的福利到底有多好?穷人过得富人舒服

  人们说起西方的福利制度时,总绕不开“福利病”,如过度福利造成的“养懒汉”、财政赤字与高税收等问题。其实这些“福利病”在宋朝就出现了。

  北宋崇宁年间的福利机构包括三个系:福利收养系(居养院)、福利医疗系(安济坊)、福利性公墓(漏泽园),可以说幼有所养,老有所依,病有所治,死有所葬。当然,受益对象只限于“鳏寡孤贫乏不能自存”的群体,并非全民利。

  这些福利机构并非始创于崇宁年间,却是在崇宁初年蔡京执政后才向全国推行。按蔡京的规划,各州县及规模略大的城寨市镇均须设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

  宋朝贫民福利制度堪称史上之最,过度福利问题却也相继而来。

  大观三年(1109年)四月,宋徽宗下诏:有些州县的福利机构为救济对象提供酒馔,待遇过于优厚,要立法纠正这股风气。次年,他诏令各州县停止福利扩张,除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外,不要自行设置福利机构。

  10年后,徽宗再次批评过度福利的现象—居养院与安济坊不但免费提供一切常用具,还替救济对象雇母、保姆,以致入不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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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过度福利,与其说是福利机构的,毋宁说是蔡京的施政偏好。蔡京是领袖王安石的继承人,他们推动变法的目标之一便是防止贫富极端分化。蔡京辞官后,就再没过度福利的现象了。不过,南宋时杭州市民享受的福利也非常优厚,出现很多“懒汉”。

  终游玩于杭州西湖一带的不但有富家子弟,还有“解质借兑”(类似于今的贷款旅游)的贫民。他们就不怕饿死吗?还不怕。因为福利丰厚—免服科役,常减赋税和房租;节庆有“黄榜钱”,雪天有“雪寒钱”,久雨久旱则有“赈恤钱米”;店铺开张之可向领灯油、蜡烛,街头的艺术工作者也能获得补助……

  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些福利经费从哪儿来呢?陆游的《老学庵笔记》中载,崇宁年间,各州县倾财政之力救济贫民优先于军费开销—军粮匮乏可以容,济贫不力则会被问责。难怪当时的民谚讥笑蔡京“不养健儿,却养乞儿”。

  过度福利还导致民间赋税加重。宋代赋税主要由富户承担,所以出现“贫者乐而富者扰”的现象。洪迈的《夷坚志》中有一则“优伶箴戏”的故事—两名伶人在内廷演出时扮成僧人,以类似对口相声的形式调侃时人的“生老病死苦”,徽宗看后恻然长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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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看来,过度福利固然不可取,也易造成不良后果,但它好营养过剩,一个营养不良的人是不该担心营养过剩的,如果因此而不肯吃肉,就跟因噎废食一样蠢了。

  宋人的态度较务实—虽不齿于蔡京的为人,也曾抨击过度福利,但对福利制度本身还是赞赏有加的。甚至有宋人相信,作为“六贼之首”的蔡京没被砍头就得益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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