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袭博士爵位的欧阳歙,贪污万余钱依旧会被治罪
欧阳歙的故事大家喜欢吗?今天为什么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
在我国那漫长的封建历史当中,世袭的爵位不少,世袭的官职也不是没有,可要是在朝代更替之后还能世袭的官职,那可就属实不多见了。
无有偶,东汉著名的家“欧阳歙”便是这么一个,据《汉书》记载,“自欧阳生传《伏生尚书》,至歙八世,皆为博士。”
也就是史上著名的“欧阳八博士”,这里的“博士”可不是我们现代意义上的学术学位,而是一个专门以传授知识、研究学问为主要内容的官职。
而欧阳氏的第八代传人“欧阳歙”西汉末年任博士以后,并没有就此平淡地走完一生,因为他遇到了王莽夺政。
但是王莽也没有因为他是前朝遗臣而刁难于他,反而还给了他一个“长社宰”的职位,但大家以为这就完了吗?
并没有,因为之后在东汉建立后,刘秀又将其封为了“鄱阳侯”,并于建武十六年拜相,官拜大司徒,也就是当时的丞相。
很显然,欧阳歙这个人是的有本事,否则也就不会在西汉、王莽、以及东汉之时都备受青睐。
可问题是在建武十七年,欧阳歙拜相才一年多点,就因为在地方贪污了万余钱而被刘秀治罪了。
千余人为欧阳歙求情
按常理来讲,既然是贪污,那肯定是罪有应得对吧。
然而当时的情况却并没有这么简单,就像《太平御览》中所记载的,“坐在汝南赃罪万余,发觉下狱。”
以欧阳歙那大司徒的身份,这万余钱恐怕还赶不上刘秀对他的赏赐多吧?
而且欧阳歙这个人在学问上的研究也是的深,为东汉培育了数百上千名栋梁之才。
所以在这次事件发生以后,很快就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对,甚至还有上千人专门守在宫门口苦苦哀求。
尤其是其中一个名叫“礼震”的学生,专门跑到京师向刘秀上疏,打算用自己的命来抵老师的罪过。
在这种情况下,大家说刘秀该怎么处理,这里大家要着重注意一下,封建时期的法律制度可没有我们现代这样完。
换言之,封建时期遇到这种群情激奋的事件之时,往往都会不了了之,皇帝收回诏令或者侧面用皇权压制下去的事情也绝对不少。
就好唐朝时期的唐太宗李世民,其就曾因为魏征的直言进谏而多次下诏要治魏征的死罪,可最后怎么样,不还是没有吗。
这也就意味着刘秀完全是有能力找到放欧阳歙一借口的,否则因为万余钱这点小小的损失而导致刚刚建立的体系出现隔阂可就得不偿失了。
可是刘秀并没有,依旧坚持治了欧阳歙的罪。
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法不容情
其实也很简单,因为欧阳歙贪污事件被发现的不是时候,就算刘秀有意放欧阳歙一马也不行。
大家想啊,刘秀治欧阳歙贪污罪的时候,正是刘秀为了增加国库赋税以及打击土地兼并而“度田”的关键时期。
而且“土地兼并”这个问题的弊端在西汉末年就已经开始凸显,每一年大部分的收成既没有落到百姓的手上,也没有落到政权的手上,反而是落到了那些大地主以及豪强阶层的手中。
在王莽夺政的那段时期,其实也曾想办法治理过这个问题,他想直接收回大地主手中的土地,然后分配给百姓。
可问题在于王莽的手段太过激进,完全就脱离了当时的实际,其并没有考虑到大地主在土地兼并这一块早已形成了尾大不掉之势,短时间的强制手段根本就不可能成功。
从而也就直接导致王莽在抑制土地兼并的这一方面其实也并没有取得什么效果。
之后也就到了光武帝刘秀执政时期,土地兼并的势头愈演愈烈,改革土地政策、抑制兼并显然也就成了刘秀稳定政权的当务之急。
可刘秀还能怎么办呢,怀柔政策这些大地主不上当,强制手段又有可能激起这些大地主的武装反抗。
思前想后之下,也就有了“度田”这样一个折中的法子,也就是重新清丈全国土地。
说白了也就是暂时不收回这些被地主豪强兼并的土地,但是这些大地主不得隐瞒不报或者少报,不得借漏洞趁机中饱私囊。
继而等土地丈量的差不多了,便可以通过迁徙豪强到地方定居等诸多方式来轻松的收回土地。
显而易见,在迁徙豪强等回收土地的方式正式推行之前,对于土地数据的精准掌控无疑就显得极为重要。
而欧阳歙贪污的手段,正好就是借着清丈土地的契机少报了一部分土地,从而将这一部分隐瞒不报的土地税收变成了自己的。
在那个节骨眼下,大家说刘秀能放过吗?定然是不能的,一旦放过,那前面好不容易树立起来的威信可就全部付诸于东流了。
而且有了这么一个饶恕罪行的先例,隐瞒不报或者少报的被发现以后又该怎么治罪?
所以,对于刘秀而言,欧阳歙对于东汉的功劳他是知道的,可是在那个节骨眼下,就算是他再看好欧阳歙,两者之间的情分再多也没用。
因为“法不容情”,律法的威严不容践踏和亵渎,一旦饶恕了欧阳歙,也就等同于是在律法层面上开了一条贪赃枉法的后门。
长此以往,不但民众利益会受到伤害,东汉政权的根基更是会因此而存在崩溃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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