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王朝都会出现宦官干政的现象 在清朝时期的是怎么样的
清朝的到底是什么样的,这是很多读者都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是封建制度下的一个特殊群体,也是封建制度的牺牲品和见证者。由于身体条件的特殊性,造成了其特殊的心理特征;卑、阴险、多疑、谨小慎微。他们的地位和出身使得他们对权力和财富有着近乎疯狂的追逐,只要有一丝机会,他们都会铤而走险。一旦遇到平庸无能的主子,这些人随时都可能翻身。
历史的教训还少吗?秦朝、汉朝、唐朝、明朝,哪一代的灭亡都和宦官有着莫大的联系,尤其到了明朝,魏忠贤以九千岁的身份“笑看古今”,成为明史上最大的污点。当然,这也为后来的清朝敲响了警钟
清朝对的约束
有了前车之鉴,大清自皇太极建国以后,对的约束和管理就非常严苛,甚至编入制度、严格执行。早在顺治十年,顺治帝就曾颁上谕一道,对规定“六不许”:
一、非经差遣,不许擅出皇城;
二、职司以外,不许干涉一事;
三、不许招引外人;
四、不许交接外官;
五、不许使弟侄亲戚暗相交接;
六、不许假弟侄名色置买田产,因而把持官府,扰害民人;
其次,在顺治十二年,顺治帝又命工部铸成一块大铁牌,立于交泰殿门前,刻严禁干政上喻:
朕今载定内官衙门及员数职掌,法制甚明。以后但有犯法干政,窍权纳贿,嘱托内外衙门,交接满、汉官员,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贤否者,即行凌迟处死,定不姑息,特立铁牌,世世遵守。顺治十二年六月二十六。
而后从康熙至道光年间,清廷在顺治朝的基础上,继续扩大专门针对的惩治条例:就像犯赌治罪条例、逃跑治罪条例、私投王公门下治罪条例、宫殿内误遗金刃等物治罪条例、私军器治罪条例、官物治罪条例、越诉治服条例、轻生将首领治罪条例、逃走越省远扬治罪条例等等,乃至吸食也都被纳入治罪条例之中,这些条例实现了对常生活的全方位覆盖,从而对实现了心理上的震慑
另外,宫殿监处分条例共分三等十二条,其中,头等罪五条,二等罪三条,三等罪四条,条目清晰;各处首领等处分则例共分三等十五条,头等罪二条,二等罪八条,三等罪五条,定罪明确;总管内务府治罪条例,其内容无所不包,不仅范围包容广,治罪也极严格,条目多达50余条。
这些清规戒律,使得清宫几乎是如履薄冰、亦步亦趋,不敢越雷池半步
屡禁不止
但是,再严格的条例也无法束缚每个人的野心,由于是最接近皇帝的人,所以,就成为皇室贵族、朝廷大员、乃至后宫妃嫔极力拉拢的对象。俗话说“树欲静而风不止”,于是乎,有些就沉沦了,而且这还不在少数。下面就举几个较突出的例子:
第一:顺治朝吴良辅。
顺治十五年,他与大学士陈之磷等串通勾结,并接受贿赂,事发,很多官员受到惩处。而吴良辅却受到皇帝包庇,顺治十八年,就在顺治帝死前5天,顺治帝自知不治,恐后有人追究吴良辅的罪过,便让吴良辅落发,到悯忠寺出家为僧。但就在顺治帝崩御后第3天,吴良辅被斩首示众,成为第一个祭刀的。
第二:乾隆朝高云
此案发生于乾隆三十九年,正在畴诺满志的乾隆大帝,因为身边奏事处高云从将人事机密外泄而大怒。高云从在窃知大内机密后,暗中结交大学士于敏中、军机大臣舒赫德、尚书蔡新总管内务大臣英廉等,企图借势安排自家人。事发,上述大臣受到等级不同的严厉处分,高云从则被立正典型。
第三:慈禧时期的安德海
安德海是慈槽太后身边的,其相貌英俊,口怜俐。但他特宠而骄,在宫中跋窟得很,甚至连同治帝也不放在眼里,事罪了很多人。同治八年,他捏称钦差去江南采办龙衣,在山东泰安地5,被山东巡抚丁宝侦捉拿,奉密旨就地,时年他26岁。处死后,目传,将其裸济南街头,一方面表示大清处置法制严明,另一方面也为慈禧太后正名,因为有人说安德海为假,与太后关系过从密切。
这几个是“反面典型”,在清朝其实也有一位,因为仗义直言而被处死,那就是寇连材
寇连材是成年后被闹入宫为监的。他于光绪十九年入宫做,二十一年到储秀宫慈礼身边当差。光绪二十二年,清廷甲午败讯传来,全国哗然,忧国忧民的寇连材出于爱国的考虑,毅然上疏言政,死谏国事。因其上疏中有规劝太后归政光绪之类的话,捅了慈禧的心窝子,她便大发雷霆之怒,以“犯法干政”“越分擅奏外事”为罪,将其押赴市曹斩首,时年20岁
开头我们说了,是封建制度的牺牲品,他们处于这种环境下根本无力反抗。有些人安老本分,但是却因受到主子牵连最终以悲剧收场,最出名的就是“戊戌”后,光绪和珍妃身边的们,
光绪帝亲政后,任用康有为、梁启超等实行变法,废除了很多旧的制度,引起了保守派的反对。后来袁世凯出卖了维新派,变法失败,谭嗣同等6人被,光绪、珍妃也分别被因禁起来。这其实是一场声势浩大的运动,与这些奴才们无多大关系。可是,愤怒的慈禧太后不能直接将光绪帝、珍妃处死,却以他们身边的为替罪羊。分别将光绪的杨瑞珍、杨昌恩、张得明,以及珍妃身边戴恩如以“干预国政,搅乱大内,往来串通是非”为名,交内务府大臣,杖责而死。这些人只能用“冤枉”来形容
无出其右
最后说一下整个大清朝最闻名的,也就是安德海的继任者——李莲英。在慈禧的袒护下,虽屡有干政之嫌、也曾与外官结交,而且存在严重的受贿索贿行为,但是,却没能受到宫规处罚。光绪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二,慈德太后死后,还未过百,在宫中生活了50多年的李莲英便悄然离开了紫禁城。隆裕太后为感谢他在宫中服役多年,将其以二品休致,带月薪60两钱粮退休养老去了,是中闻所未闻之事。然而,苍天饶过谁?可能是作孽太多,李莲英在隐退之后却未能安老,被人,连首级也找不到
有这些存在,谁还能说清朝没有乱政吗?只不过清朝的君王相对来说较英明,而且有“祖训”的警示,因此,没有给们留下太大的作空间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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