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裁:为什么不能有

  3月2,安理会全票通过了新一轮的对朝制裁决议,这是史上最严厉的制裁措施,针对的是于1月6进行的试验及2月7使用弹道技术从事的发射活动。 自1994年核危机爆发以来,已经出台了多项制裁措施,针对的都是的核计划和核活动;目前的孤立处境,根本原因就是其坚持进行核活动,违背了半岛无核化的原则。

  而在2015年7月,在经过漫长的谈判和讨价还价之后,和六国(安理会五常加德国)就核问题达成框架协议,以停止和削减核计划为代价,换取国际取消对其进行的长达10年的经济制裁。

  应该说,半岛无核化和核协议是大势所趋,凝聚了国际的共识,也是世界上大多数民众希望看到的,为它们叫屈辩解的始终是极少数人。但在这众口一词背后,有一些更为根本的问题还需要被厘清,那就是:为什么要发展?国际又为什么不让它发展?为什么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可以合法地拥有,国家却不能?这是否是一种不公平和歧视?

制裁:为什么不能有

  自1945年7月16在新墨西哥州试验成功人类第一颗开始,世界进入了核时代,其后在广岛、长崎使用,其巨大威力引发了全世界对滥用和扩散的担忧。1960年和1964年,法国和中国先后成功地爆炸了核装置,美苏极为担心将会有更多的国家拥有,于是在1967年8月向裁军员会提出了《不扩散条约》的联合案,1970年3月,该条约正式生效,它将世界上的国家分为两类,一类是1967年1月1前掌握的国家,称为有核国家,也就是美、苏、英、法、中;另一类是1967年1月1目前尚未掌握的国家,称为无核国家。条约的核心是要求无核国家不再发展,同时,有核国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帮助无国家发展核工业,进行核裁军。

  以上可以看出,《不扩散条约》是大国的产物,是对五国拥有这一事实的合法化和对小国发展核力量的排斥。而因为的巨大威力,原来就已经有了的几个大国更显示出拥有的优势,原来没有的国家则不能发展,就使得他们的地位更加不利。

  但是,《核不扩散条约》的作用是不容抹的,最直接的一点是:它遏制了各国发展的冲动。随着科技的发展,的神秘面纱早已揭去,其基本原理早已为科技界熟知,某些制造部件的军民两用设备也可以在国际市场上买到。在这种情况下,发展已不是能不能的问题,而是愿不愿意的问题了。根据测算,如果没有《核不扩散条约》,目前世界上拥有的国家就不是只有9个(原来的5个,加上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和),而是近30个。再考虑到对的觊觎,世界将再无宁,甚至面临毁灭的危险。

  显然,《核不扩散条约》下的核秩序,是一个不公平但相对安全的状态;而让各国公平地享有发展的权利,是一个公平但危机四伏的状态,危险性太大,人类根本无法承受。权衡之下,人们更愿意接受前一种状态,以一定程度的不公平为代价换取最大程度的安全。这就是不能发展的根本原因。

  但是,原则归原则,在提升国家实力方面确实能起到四两拔千斤的作用。众所周知,中国目前的国际地位,和中国拥有核力量密不可分。冷战后,俄罗斯在经济实力上早已沦为二、三流国家,但加上它庞大的核武库,俄罗斯至今是国际格局中的重要力量。这就对某些缺乏安全感的无核国家构成了现实的。

  核危机的一再发生正是缘于领导层的极度不安全感。对内,在经济和民生方面一塌糊涂,对外,自外于国际,处境孤立。加之领导层在长期封闭性状态下形成的非理性思维,导致了种种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举动。的情形也是如此,在1970年代末和交恶,又处于逊尼派掌权的国家的包围之中,这些使得觉得必须成为核大国才能保护自己。同理,以色列和中国的,同样是在缺乏安全感的国际环境下出台的。而印度和巴基斯坦同样是在将对方视为最大敌人的情况下跨国了核门槛。可以作为反证的是,当年南非因为种族隔离制度被国际孤立而发展核武,种族隔离废除后,南非就放弃了核计划。

  显然,在一个ldquo;失败国家rdquo;皆是、治和远未普及的世界里,追求以求以小博大的冲动绝不会停止。正如国际前总干事巴拉迪所说,ldquo;单对技术进行控制不足以制止进一步的核扩散rdquo;。因此,对于发展的企图,人们可以给予理解,但为了全人类的利益,它们的行为必须被遏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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