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如何选妃?为防止女祸朱元璋做了什么?
今天为什么小编为大家带来朱元璋是怎么选妃的,希望对你们能有所帮助。
古时候皇家大多喜欢挑选官宦世家、权臣之女做后妃,或者上一代皇后的亲族和下一代皇帝亲上加亲,联姻,门当户对...
如汉惠帝刘盈的皇后张嫣,她是惠帝姐姐鲁元公主的女儿,即吕后的外孙女;汉景帝的皇后薄氏,是祖母薄太后的侄孙女;权臣霍光的女儿霍成君,是汉宣帝的皇后,外孙女上官氏是汉昭帝的皇后;汉献帝刘协第一个皇后伏寿,是大司徒伏湛的七世孙伏完的女儿,第二任皇后是权臣曹的女儿曹节;唐高祖李渊的皇后窦氏,是北周神武公窦毅的女儿,生母是周文帝宇文泰第五女;唐太宗李世民的皇后长孙氏是隋朝将军长孙晟之女,唐朝宰相长孙无忌同母妹。
挑选世家之女,权臣之女,以及后族亲上加亲选择后妃,貌似巩固了既得利益集团的势力,实则会造成后妃干政、权臣乱政等诸多弊病。
平民出身的明太祖朱元璋很早就认识到了这一点,他采取诸多措施加强皇权,在严格禁止宦官参与政事,废除丞相、打击功臣势力的同时,加强对后宫的管理,避免造成后妃干政。
《明史》记载:“明太祖鉴前代女祸,立纲陈纪,首严内教……防止女主干政。”
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明太祖诏命儒臣编撰《女诫》一书,做为教育后宫嫔妃的课本,严格后妃的言行。
明太祖曾对学士朱升等说:“治天下者,正家为先……”
治理天下,首先要管理好家庭,治理家庭,应该从夫妻言行谨慎开始,后妃虽然母仪天下,但是不能干预政事。
宠爱嫔妃不可过分,过分就会导致其骄纵,上下失去秩序,历代宫廷参与政事,没有不发生祸事的。
只有明主才能防患于未然,朕命卿等修撰《女诫》,就是要让后妃效仿古时候贤明而遵守妇德的女子。
明太祖还训诫子孙后代,皇后一定要在平民家庭中选择,因为“后妃出身微,多能节俭自爱,可以佐人君节俭之治。”
相反,贵族出身的皇后大多骄纵奢侈。
选择平民子女,可以避免王氏家族祸乱汉朝,贾南风祸乱晋朝等历史悲剧。
洪武三年(1370年),明太祖正式下诏,明确皇后的职责:“皇后之尊,止得治宫中嫔妇之事,即宫门之外,毫发事不得预焉。”
同时还规定:天子、亲王选择后妃,通过民间选秀的方式,要求秀女选自清白的低级官员家庭,或平民家庭,严禁大臣以各种理由向帝王进献。
明朝后妃除了明成祖朱棣的皇后徐氏(功臣徐达之女)之外,大多出身京城附近的“儒族单门”的良家女子。
明成祖开始,确立了周边藩属国定期进贡的制度。
为防止后妃干政,明太祖还恢复了后妃殉葬制度。
太子朱标死后,嫔妃全部殉葬;
明太祖去世后,三十八个妃嫔全部殉葬。
此后一直延续至明代宗时期,明英宗复位之后,才取消了这一残而不得人心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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