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官场陋俗到底是怎么样的 分别体现在什么地方
还不知道:清代官场陋俗的网友们,
社交礼俗中的各种行为,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相互增进友情,以礼节密切情感,因而自然诚朴。但也有些礼节行为,不一定具有诚挚的礼敬之意,还有的社交行为,不过是利用交往礼俗去达到某种目的,属于交往中的陋俗,这些陋俗体现在方方面面。
一,官场礼俗中的陋俗
称谓礼俗中,某人为了恭维或讨好对方,往往用超过对方身份的尊称相称,这种风气在明清时期的官场中尤为盛行。明朝,对中央各部院长官如尚书、都御史、通政使,以及地方省级长官的巡抚、布政使、按察使等,都尊称为老。后来地方督抚的权力加大,明末时便有称之为大老者。
清康熙时,有人又称督抚以下的布政使为大老。大老成为更尊贵的称呼后,到乾隆年间,对中央各部院长官及地方道以上官员,都已尊称为大老,较低的知府、知县以上官被称为太老。举人、贡生等尚未得官者则称为大。有献媚者,对知府知县等也称大老。
有人为了恭维督抚,别出心裁地以“大人”作为大老更尊贵的称谓称之,此后,大人便成了官场中最高级的尊称,而且非常时髦。于是有人又以大人称呼原来称大老而官品较低者。嘉道以后,中央官四品以上、地方官道员以上已“无不称大人”。
光绪末年,京官如六品主事、七品内阁中书,地方官知府等已经称为大人,知府开始时加道员等职衔者称大人,后来“未加衔者,属吏亦媚之曰大人”,知县则已称大老。甚至市侩之人花钱捐六品衔者也称老。
官场上这种尊称虽然不断升格,实际所表示的礼意却在不断贬值,明朝的尚书只称老,清末之时的七品知县、六品府通判却要称大老,谁也不会认为这种大老明朝时的老尊贵。官场之中虚伪之风严重,礼节上文胜于情,无论施礼者还是受礼者,心里都非常清楚。
这种带有虚伪性的恭维称谓一旦约定俗成,人们便不能免俗,非此乃尔便显得不恭敬,久而久之,人们也就只不过把它当作为一种客套形式。当然,也有不少的人则厌恶这种虚套。
乾隆年间官至尚书的汪由敦一次入衙署中办公,同衙官员丰盛额有事同他相商,趋向前去连呼“汪大人”,他不予理睬,丰盛额再呼,他说“弟不才,以庶吉士授编修。”丰盛额不解,问刘勋,刘勋告诉他:“汪公是怪你不称他老先生而称他为大人。”汪由敦任过庶吉士,是翰林出身,尚清高,认为称先生才是对他的尊敬,因而对官场上恭维性的“大人”之称非常反感。
二,师生称谓中的陋俗
古时候,师生关系如同父子,具有特殊的关系,有些人便利用这种关系搞交际,与官场中的有权势者结交。虽然没有学业上的授受关系,却拜认为师,自称门生,执礼,借助其权力求得前途的发展。这种风气在科举时代尤为兴盛,以致老师也因此出现了多种名目的叫法。
亲自授业者,称为受业师;本科主考官,称为座师;对选荐自己试卷的本房同考官,称为房师。还有所谓保举师,是指下级官吏被保举晋升,于是把保举他的官员加以“夫子”之称谓,而尊为师。
清代,不少举子们闻得考中之后,便忙于拜认座师、房师。趋炎附势之徒对于保举师尤为礼敬,凡“平时也,年节也,师及其父母妻妾子女之庆吊各事也,无不有所献”,而保举师也安然受之。更有拜门师一说,有的人以某官为当朝显宦,认为用得着,虽与其本人不认识,也不论其行辈年龄,便请人介绍,然后拿着礼物去拜谒,见面称呼老师,连连磕头,自称。
廉正的官员对于这种情况一般是予以回绝的,如康熙朝,陈廷敬调任吏部尚书,主管官员的任免、考核升降之事。有某布政使,拿着一千两银子去祝寿,长跪而执礼,被陈廷敬怒斥逐出。
三,认干亲习俗中的陋俗
古时候有认干亲的习俗,无论男女,认某夫妇为义父、义母。认干亲,有的是为了结成或加强亲近关系;有的是出于,怕子女夭折,择子女多的夫妇认干干娘。还有人为了投身权贵而拜干亲,明代的宦官魏忠贤及大学士严嵩专权,都有势利小人认其为义父。
这些显宦同时也网罗那些卖身投以结成朋的势力,魏忠贤的门下就有所谓的“十孩儿”、“四十孙”。严嵩擅政时,“假儿义子,纷纷来投谒,俱膝行而进,进则崩角(叩头)在地,甘言谀词,争相献媚”。
四,社交之中,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势利眼、瞧人下菜碟的现象
清代纪晓岚曾讲过,他有个门生被选任云南某知县,而且是个肥缺,亲友乡人得知后,“有周恤其家者,有时相馈问者,其子或有所称贷,人亦辄应,且有以子女结婚者”。不久这个知县的一个仆人因舞弊被他杖责赶出县衙,该仆怀恨在心,于是伪造了一封该知县家童的书信,说知县病卒。
亲友乡人闻讯,“有来唁者,有不来唁者。”这个时候,又渐来讨债的,有的在途中假装不认识不搭理。半年后,其家便门可罗雀。后来此知县投人给他家里捎去二百两银子,并接取其家眷,这才相大白。于是,又有不少亲友乡人前来嘘寒问暖,其势利让人汗颜。
《巢林笔谈》载,清代江苏某富宦办丧事,绅士毕集,有个老者从外乡来吊唁,穿着寒素,进门后没有知客迎接,众宾客也假装看不见,等到这位老者递上自己的名帖时,才知道他是个有势力的人,众人大惊而“争相媚承”。
往来庆吊及相互馈赠,各种人也有各种不同的目的,有的双方本有亲友关系,这种交往出于情实意,因而前去庆贺、哀吊或周恤。有的属于礼尚往来,回报礼情,或借此机会增进友谊、密切情感。
还有那么一种人,则是为了交结而猎取某种利益。清乾隆朝,左都御史广成病故,发出讣讯,三天受吊之期,前两天吊者寥寥。第三天,广成之表弟、乾隆之宠臣大学士傅恒归家治丧,官员们竞相巴结,这一天“各部院大小百官无不毕至,虽与广公绝不相识者,亦以文忠(指傅恒)故致赙(吊丧送的钱物)而泥首(顿首至地)焉。舆马溢门巷,数里不得驱而进,皆步行入”。
大学士董诰母丧,扶柩归里,至家乡浙江时,“将军、都、巡抚、盐政、司道以下及合郡缙绅,皆素衣跪送,而满城兵甲侍从,旌旗飞扬,自江头至六和塔,直接秋涛宫,分列皆满”。吊祭的官员不仅自己素衣跪送,而且为了丧事风光隆重,讨好这位大学士,竟然把兵士们也调来加入丧仪。
有的人借红白之事广邀宾客,尤其是邀请有权势有地位之人,以此拉近关系,扩大门路,并借此光耀门庭,显示势力门路。还有的以红白之事为手段捞取钱财,庆吊之人出份子送礼,承办者除招待费用外,赚得盈余。更有那些有权有势者,大大办,攀附结交他的人巴不得有这么个机会,随上大礼。
五,官场馈赠也是从礼俗变成了一种陋俗
馈赠的形式、目的多种多样,其中之一便是贿赂。贿赂不具备淳朴的礼敬之意,但却是打着“礼”的旗号,或者说以“礼”做伪装来买通他人,达到自己的目的。
贿赂之所以也称之为“送礼”,大概就是因为从其开始实行之起,就是以“礼”做伪装。为了使受贿者明知是在收贿却又能够像接受礼物一样领敬意而纳之,行贿者与受贿者也是经过实践而形成各种伪装性的默契形式。
清代官场是以贿赂成为特征,因而其送礼的学问也特别发达,什么时机送礼、送什么礼、不同官位之人送多少礼,都有讲究。请看以下名目:
碳敬,是地方官在冬季送给京官之礼;冰敬,则为夏天所送;别敬,官员选任到地方做官,或地方官员来京后离京时,送给京城有关官员的礼物;程仪,官员过境,送给他的招待费;年、节所送叫年敬、节敬;喜庆之事所送叫喜敬;送给子女的称妆敬;打点门房之人与仆人的,称门敬、跟敬;还有赔敬、菲敬等等,不一而足。
礼单的用词也颇有隐讳,如送银三百两,便有称为“毛诗一部”的。清代官场,送礼已成定规,所以又习称“规礼”,什么时候送什么官,数目多少,都有不成文的规定。如道光、咸丰年间,陕西粮道送给其上司陕西巡抚,四季致送,每季一千三百两,送西安将军两寿礼,每次八百两,表礼、水礼八种,门包四十两,这些都是按数致送。
官员的这种送礼开销,有的还立有账册,由师经办,到时照规行事。新官上任,为了这种应酬不出差错,便要设法了解情况。如果不送礼或是摸不清送礼的门道,就会遭到拿捏,办不成事。所以有些送礼者也是违心所致,不得已而为之。
清代的官场社交礼俗在文学作品《红楼梦》、《儒林外史》、《官场现形记》等书中有很多描写,虽然书中的人物并非是确有其人,但里面所写的各种礼俗和生活内容,却是来源于当时的实际生活。如果对这方面感兴趣的网友们,可以作为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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