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期三大案之梃击案,相至今都未找到?

  晚明三大疑案,也被人们称作明末三大案。指的是在明朝末期宫廷中所发生的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虽然这三起事件并不是非常重要,但却标志的是明末纷乱与衰亡至此开始,故而才有的“三大案”之称。下面为什么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梃击案

  梃击案发生于万历四十三年五月初四。一位名叫张差的男子手持木棍闯入皇太子居住的慈庆宫并打伤守门宦官李鉴,后被捕。后经审问,显示郑贵妃与此案有关。由于当时审案人员都是浙江籍人士,而当时的浙领袖方从哲与郑贵妃关系良好,因此颇受人质疑。结果当时的陕西籍刑部主事秘密审讯了张差,结果招出郑贵妃与此确有关系。郑贵妃见东窗事发,哀求皇太子。皇太子也请求皇帝快速了结,加之神宗宠信郑贵妃,除了张差被处决外,此案不了了之,一些主张继续追查的官员事后都受了轻重不等的处分。

  背景

  在中国历代皇朝的礼制中,皇帝立皇后所生之嫡长子为太子,而皇后无所出时,则以年长者为太子。虽然明朝数代皇帝经过特别情况而被立为帝(明成祖起兵篡夺侄儿惠帝的帝位,明代宗景泰帝因明英宗被俘而被大臣拥立,明世宗因明武宗无子而入继大),但明朝亦仍然依袭这套礼制。

  明神宗万历帝在位期间,由于王皇后无子,故朝臣主张立年长子为太子,皇长子朱常洛,万历十年出生,是神宗宫女所出。皇三子福王朱常洵,万历十四年出生,是神宗宠爱的郑贵妃之子,神宗希望福王为太子,郑贵妃亦不断向神宗进言。但朝臣坚持立朱常洛为皇太子,而皇太后李氏,皇后王氏也支持立朱常洛。

  最初神宗不断拖延,弄至皇长子十岁时,因为储位未定,不能就学读书。神宗虽然处分一些支持皇长子的大臣,但东林也支持皇长子,使支持皇长子为太子的声势更大。万历二十九年,皇长子朱常洛二十岁,神宗在无法拖延下终于册立常洛为皇太子,常洵为福王,封地为洛阳。

  国本之争,演变成皇帝与士绅大臣的势力之争。结果,郑贵妃无可,终於爆发明朝立国以来最严重宫廷仇事件.梃击案。

  爆发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有一男子张差,手持木棍,闯进太子朱常洛居住的慈庆宫,击伤守门,太子内侍韩本用闻讯赶到,在前殿逮捕张差。

  经过御史刘廷元审讯,张差是蓟州井儿峪人,语言颠三倒四,常提到“吃斋讨封”等语。刑部提牢主王之寀认为事有蹊跷,觉得张差决不像疯癫之人,用饭菜引诱他:“实招与饭,不招当饥死。”张差低头,又说:“不敢说。”王之寀命众人回避,亲自审问。

  原来张差砍柴与打猎为生,在一个月前,张差在济州卖完货後,赌钱输了,结果遇上一位,说可以带他赚钱,张差随这位入京,见到另外一位老,老供与酒肉。几天後,老带他进紫禁城。老交木棒给张差,又给酒张差饮。带他到慈庆宫,著他进宫後见人即打,尤其见到穿黄袍者(是太子朱常洛)。这是人,要把他打死。老言明,如打死穿黄袍者,重重有赏,如被人捉住,他会救张差。

  张差的供言,结果供出是郑贵妃手下庞保、刘成指使。

  结局

  朝臣有人怀疑是郑贵妃想要谋害太子,王志、何士晋、张问达奏疏谴责外戚郑国泰“专擅”;郑贵妃则惶惶不可终,向皇上哭诉,神宗朱翊钧要她去向太子表明心迹。结果皇帝和太子不愿深究,最後以疯癫徒罪将张差处以凌迟。张差临死前曾说:“同谋做事,事败,推我死,而多官竟付之不问。”(据《先拨志始》)。不久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前後五次会审庞保、刘成两人,由于人证消失,庞、刘二犯有恃无恐,矢口否认涉案。六月一,明神宗密令将庞保、刘成处死,全案遂无从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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