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孙皇后为太宗选妃,岂料美人已名花有主,李世民:我该怎么办?
长孙皇后为太宗选妃,岂料美人已名花有主,李世民:我该怎么办?下面为什么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长孙皇后为太宗选妃,岂料美人已名花有主,李世民:我该怎么办? 长孙皇后为李世民选妃,诏册令已经发出,魏徵为何站出来反对?
这两天最刷屏的消息,泰王妃诗妮娜被剥夺全部头衔。67岁泰国国王玛哈·哇集拉隆功登基不久后,于今年5月与王后苏提达成婚后,7月册封诗妮娜为贵妃,册封时就被称泰国“甄嬛”。令人难以想像的是,诗妮娜身为贵妃仅仅三个月,这位泰国“甄嬛”就在宫斗中落败,被泰国十世王玛哈·哇集拉隆功御旨褫夺所有封号,包括王室封号、荣誉乃至军衔。
其实,自古以来,皇帝的女人不好当,没有较高的情商,是很难在宫中生存的。聪明的女人都会以退为进,而不是咄咄逼人地到处伸手。唐太宗李世民的文德皇后长孙氏就是能知进退的女人,所以才享有千古第一贤后的美誉。
文德皇后是河南洛阳人,隋朝右骁卫将军长孙晟之女,唐朝宰相长孙无忌同母妹,史籍中并未记载她的名字,只知其小字观音婢。称孙氏八岁丧父,由舅父高士廉抚养,十三岁嫁给时为秦王的李世民,武德元年册封秦王妃。长孙氏与李世民可谓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感情基础那是钢钢的。
李世民在玄武门之变中取胜后,继位为皇帝,长孙氏自然晋升为皇后。长孙氏自然晋升为皇后。长孙皇后喜欢看书,达到手不释卷。成为皇后后依然如此。因为学识渊博,见解到,是李世民的贤内助。长孙皇后还利用自身对丈夫的影响力来护慰朝廷贤良,匡正丈夫的过失。
她以女性特有的力量在男权至上的封建发挥着特的作用,辅佐皇帝丈夫,使得初唐出现了有利的局面。
作为后宫之主,长孙氏并不专美邀宠,而是给予李世民以充分自由的爱情空间,她只是以自己默默无闻的付出,一成就丈夫的伟业。
贞观二年,长孙皇后偶染体疾,身在病中的长孙氏,所念所想的,仍是他夫君李世民的幸福。自己已经年老色衰了,皇宫虽然有佳丽无数,但是,正能让李世民念念不忘的并不多,于是,长孙氏开始为李世民物色民间优秀女子,来充实后宫。
功夫不负有心人,长孙氏经多方努力,终于打听到长安城中就有一位既美丽又贤德的女子郑氏,非常符合李世民的审美需求。郑氏是隋朝旧臣、通事舍人郑仁基之女,时年十五六岁,“容色绝姝,当时莫及”,堪称大唐第一,召进宫来侍奉太宗,绝对是件人间美事。李世民一听有这等佳人美事,当即笑纳,并向郑家发下了册封郑氏为“充华”的诏书,召她入宫。
隋通事舍人郑仁基女,年十五六,有容色。文德皇后请备嫔御,太宗乃聘为充华。(《魏郑公谏录》)
册封的召令发出后,却引来一位朝臣的谏阻,那位朝臣,就是大名鼎鼎的魏徵。魏徵打听到的消息是,郑氏早已许配给了一个名叫陆爽的读书人,虽然暂时没有完婚,但是已经收了人家的聘礼了,按古时候的礼制,收了聘礼,就是有夫之妇了。如果李世民要强纳郑氏,就是夺人臣之妻,这显然不是有德行的皇帝该干的事。所以,魏徵就直接出面阻止李世民纳新。
魏徵说得非常明白:“陛下为人父母,子爱万姓,当忧其所忧,乐其所乐。自古有道之主,以百姓心为心,故君处台榭,则欲人有栋宇之安;食膏梁,则欲人无饥寒之患;愿嫔御,则欲人有室家之欢。此人主之常道也。今郑氏之女,久已许人,陛下取之而无顾问,播之四海,岂为人父母之义乎臣所传闻,或未指的,恐亏盛德,情不敢隐。君举必书,所愿特留神虑。”(《魏郑公谏录》)
李世民这下可慌了,震惊之余,又迫不得已收回成命,连忙召回颁册的使者,将郑氏赐还给她的未婚夫陆爽。
太宗闻之大惊,手诏答之,深自克责,遂停策使,乃令女还旧夫。(《贞观政要卷二 直谏》 )
李世民退婚的消息,又引起了另外一帮大臣的反对,左仆射房玄龄、中书令温彦博、礼部尚书王珪、御史大夫韦挺等内外群官奏称:“许适陆氏,无显然之状,大礼既行,不可即止。”颁诏册嫔乃是大事,况且,郑氏许嫁陆爽的证据不足,怎能因为魏征的几句话就中途废止呢?
更要命的是,那个叫陆爽的读书人也上表辟谣,说是自己和郑氏并无婚约,两家只是走得非常近的朋友而已。所谓的婚约,只是外人的瞎传。
又陆氏抗表云:“某父康在,与郑家往还,时相赠遗资财,初无婚姻交涉亲戚。”并云:“外人不知,妄有此说。”(《贞观政要卷二 直谏》 )
“苦主”都出来澄清了,群臣就更起劲了,纷纷劝说李世民收回成命,趁热打铁,赶紧将郑氏接进宫中。有了这样的转机,李世民也动摇了,又是魏徵站出来强硬谏阻。
陆家之所以否认婚约一事,并不是心来澄清相,而是迫于压力与恐惧,他一介书生,哪有勇气跟皇帝争女人呢?并且,不久前的一件事,就是前车之鉴。
魏徵还专门拿它来糗李世民,他说:“陆家只不过是害怕重蹈辛处俭的前车之鉴而已。”辛处俭的前车之鉴是何事呢,原来这与李世民的老、太上皇李渊有关。
李渊有一名妃嫔,曾经是太子舍人辛处俭的妻子,李渊夺其妻后又因爱生恨,越看辛处俭越别扭,最后干脆将他降级外调做了县令。倒霉的辛处俭一生都活得胆战心惊,唯恐丢了性命。
李世民听完,很坚决地取消了这个婚礼,并且公开下诏承认自己的错误:“今闻郑氏之女,先已受人礼聘,前出文书之,事不详审,此乃朕之不是,亦为有司之过。授‘充华’者宜停。”(《贞观政要》卷二)
这样一番折腾下来,郑家女儿是恢复自由身了,但是,陆家却再也不敢娶郑家女儿了,不管怎么说,郑氏是有过皇家“封号”的人,不管进没进宫,她都曾经成为过李世民的女人。皇帝的女人,谁敢娶?更重要的一点是,陆爽此前还极力否认与郑家有婚约,如果再来当个“接盘侠”,这“欺君”的罪名可是没跑了。
苦就苦了郑氏姑娘,被皇家退了货,民间又无人敢娶,只能孤一生,从而沦为成为皇权与封建礼教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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