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古时候养老制度的起源与形成,西汉养老制度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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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先秦时期就有较为完的养老制度,对于退休官员、普通老人和鳏寡孤的老人都采取了不同的养老措施,正因为这些养老、尊老的制度,对的稳定发展和建立良好的风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到了汉代尤其重视孝道,汉文帝刘恒是唯一一位载入“二十四孝”的皇帝,上行则下效,渐渐地尊老养老在当时成为一种风尚,并出现了“孝感动天”的故事。今天笔者带大家探讨一下汉代的养老制度,百姓除了养儿防老之外,还有哪些养老措施。

  养老制度的起源与形成

  “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于诸侯。”——《礼记·王制》

  养老的礼俗起源于原始末期,到了西周时期才逐渐完,不过当时的老人由中央和地方诸侯共同赡养。

  战国时期,诸侯为了争霸相互攻伐,主张“法治”,崇尚武功,致使礼乐,养老的礼俗也渐渐遭到,上甚至出现了老人危机。

  商鞅变法以后,秦朝重法不重亲,立下父子间不得替对方掩盖犯罪事实的规矩,不然就要受到连坐,致使秦朝的父子关系越来越疏远,加之战争连年不断,强迫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服兵役,从而进一步加剧老无所依的问题。

  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一座秦墓中发现了大量的竹简,上面记载了父亲告发不孝的两个案例,让我们从另一方面了解到秦朝时期养老的问题。

  汉朝建立以后,君臣几乎达成一个共同的认知,他们认为秦朝废礼仪,弃仁义是它灭亡的主要原因,所以想要治国安民,就要恢复周礼,推进养老的政策,教化子民要养老、尊老。

  子孝母图

  汉王二年(前205),刘邦下诏,但凡年过五旬的老人,品德高尚,能引导大家向者可以担任乡官,一乡选举一人。然后从这些乡官中选举一位担任“县三老quot;,县三老主要负责全县的教化工作,乡官可以免去徭役,每年十月朝廷还要赐给他们酒肉。

  其实刘邦挑选辈分高且道德修养高的人担任乡官,主要是为了恢复古礼,告诉百姓长幼有序。

  汉文帝即位之初,贾谊认为汉朝继承了秦朝的伤风败俗,废弃了礼仪,竟然出现子父、弟兄的现象,要改变这种不良的风气,就要恢复周礼,施行养老的政策,让天下人回心向道。

  汉朝经过几十年的休养生息,经济得到了一定的复苏,为养老提供了物质基础,汉朝诸帝对先前养老政策的不足之处进行完,建立起一套相对完的养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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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汉时期的养老制度

  汉代诸多帝王都竭力推行养老的政策,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的养老体系,但是对于官员的退休年纪和退休工资也没有一个一的规定,官员大多是因为年老和健康问题向朝廷提出告老还乡,有时皇帝会给他们一些经济补偿,有时也会给他们享受某一官职级别的俸禄。

  史书关于汉代具体的养老制度记载不多,大多皆为关爱长者的一些规定,近来在甘肃武威地区的东汉墓中曾多次出土有关汉代养老、敬老的诏书,呈现出更为全面的养老制度。

  (一)赐布帛酒肉,发放养老粮

  今老弱未尝傅者皆发之,未二十三为弱,过五十六为老。——《汉书》

  周代发放米粥给老人,汉代则为粮食。汉高祖刘邦治时期,把赋役规定的养老年龄界定为五十六岁,并下令赏赐老人酒肉,尔后帝王也是奉行不改,只是在数量有所差别。

  吕后执政期间规定大夫(五级爵位)年满九十岁,不更(四级爵位)年满九十一岁,簪袅(爵位)年满九十二,上造(二级爵位)年满九十三,公士(一级爵位)年满九十岁,以及普通农民年满九十五岁者每月可领取一石米,可见吕后对发放养老粮方面做了非常细致的规定。

  文帝元年(公元前179年),汉文帝刘恒发布《养老诏》,人一旦上了年纪以后,不吃肉不会感觉到饱,不穿用帛制作的衣服不会感觉到暖和,今天正好是岁首,要常派人慰问年长的老人,并赏赐他们布帛酒肉,这样一来上行下效,百姓才会赡养自己的父母。

  今闻吏禀当受鬻者,或以陈粟,岂称养老之意哉!具为令。——《汉书·文纪》

  文帝还规定但凡年过八旬的老人每人每月可领取一石米,二十斤肉,五斗酒。年过九旬的老人可以额外享受三斤絮、二匹帛,周代发放给老人的是缟衣(未经染色的绢衣),文帝将缟衣改为布帛,可见汉代的老人生活水平有明显的提高。

  文帝还在诏书中说,有些官员把陈米发放给老人作为养老粮,促使养老措施难以得到落实。故而文帝规定发放养老粮给九十岁以下的老人时,由令史发放,高级官吏巡视,给九十岁以上的老人发放时,由县令亲自检查,县丞亲自发放,要做好监督工作。

  当时成年人每月食量大约在一石五斗左右,所以说年过八旬的老人每月一石米是足够他们食用的。

  武帝即位以后多次下诏对六七十岁的老人施予恩惠,他派人赐县三老、孝者每人五匹帛,乡三老、悌者每人三匹帛,年满九十鳏寡孤的老人每人二匹帛,三斤絮,年满八十岁的老人每人三石米。

  武帝元封元年,武帝下令赐每百户人家一头牛、十石酒,加赏年满八十孤寡之人每人二匹帛。

  由上可知,刘邦把养老年龄界定为五十六岁,吕后时期为九十岁,文帝时期为八十岁,武昭宣时期没有太大的波动,成帝即位以后把养老年龄放宽至七十岁,可见养老年纪不断地在放宽。

  (二)减轻赋税徭役

  汉文帝即位以后下令,百姓家中但凡有年满九十岁的老人,可以免去一个成年男子的赋税和徭役,年满八十不满九十岁的老人,家中可以免除两个人的算赋(人头税)。没有子女的老人经商可以免除租税,如果有家庭愿意赡养鳏寡孤的老人,还可以给他们物资帮助,同时免去“寡”家庭的田租和市场租税,允许他们卖酒。

  九十者一子不事,八十者二算不事。——《汉书》

  汉成帝即位以后,规定年满六十鳏寡孤的老人做买卖,可以不用交市场租税,如果鳏寡年老之人结为夫妻,双方都无子的话,可以免去市场租税和田赋,在汉代老百姓私自买酒是非法行为,但是鳏寡孤的老人买酒是合法的。

  (三)嘉奖孝子,鼓励百姓赡养老人

  汉代在奖励孝子方面也有较为规范的制度。文帝十二年下诏,敬爱兄长、孝顺父母是最顺应天下伦理道德,德高望重的三老(乡官)是人民的教师,廉洁的官员是我们的表率,孝悌、三老、廉吏他们的品行值得我们赞赏,现在派人慰劳赏赐三老、孝者每人五匹帛,悌者每人两匹帛,年俸禄二百石以上的廉吏俸禄每一百石加赏三匹帛。

  由上可知文帝的赏赐分为三梯队,其中孝者的赏赐最高,足以说明文帝朝对仁孝的重视,以此来教化百姓要尊敬老者,此后赏赐三老布帛的规定一直延续到东汉时期。

  其遣谒者劳赐三老、孝者帛,人五匹;悌者、力田二匹;廉吏二百石以上率百石者三匹。——《汉书·文帝纪》

  在汉代各种赋税和徭役给老百姓带来了沉重的负担,文帝除了赐孝子钱,还免除孝子的租役,尔后汉代皇帝大多以免除孝子的租役来鼓励老百姓尊老养老。

  武帝即位以后强调“除孝子租役制”来鼓励大家赡养老人,并把条件放宽到赡养老人,从而使得尊重长者、重视养老的风气得到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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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七十赐杖,年老免刑,照顾弱势群体

  汉惠帝即位时下令年满七十的老人可以免去肉刑,除谋逆、窝罪犯、伤人之外的罪行都可以免除。

  文帝在位期间规定年满七十岁的老人如果不是伤人,可以免刑,并免去孤盲人、侏儒症患者的徭役,而且还不能抓捕他们。

  与此同时,文帝颁布《王杖诏书令》,赐年满七十岁的老人“王杖”,这里的“七十赐杖”是指年满七十岁的大夫含大夫以上爵位的人,普通人要到七十五岁才能享受这个待遇。

  王杖类似于我们今天的老年证,可以享受各种优惠待遇。

  首先,持王杖者可以自由出入官府,也可以在驰道上行走,且经商可以不用交税。

  其次,持王杖的老人也受法律的保护,如果有人、侮辱持杖者,要判处死刑,可见持王杖者的地位堪年俸禄“六百石”的。

  宣帝即位以后,下令年满八十者不是犯下诬告、伤人等罪行皆可免,并赐年过八旬的老人王杖,成帝即位以后把年限放宽到七十岁。

  玉仗,长(九)尺,端以鸟为饰。者不噎之鸟也,欲老人不噎。——《后汉书·礼仪志中》

  总的来说,汉代宣扬尊老敬老,推崇“孝治”,无非是想树立良好的风尚,引导人们向道,当时《孝经》在汉代备受推崇,地方向朝廷推举“贤良方正”时,也把“孝”视为重中之重。如汉武帝手下的丞相公孙弘,当初他在自己的家乡是赫赫有名的大孝子,对他的后母非常孝顺,所以公孙弘先后两次被地方推举给朝廷,最终官拜宰相,“孝”在当时是判断“贤良方正”的重要标志之一。

  西汉的养老制度到了西汉末年开始渐渐趋于形式,最后名存实亡。

  结语

  纵观西汉的养老制度,在当时不仅退休官员可以享受到经济补贴,平民也不例外,西汉针对底层劳动人民的养老问题也有较为完的养老体系。把养老的对象扩大到平民阶层,这才是养老制度进步的重要表现。

  西汉朝廷不仅在经济上给予老人很多补助,在法律上也给予了不少的优惠,而且大力嘉奖孝子,倡导尊老养老的风尚,缓解老人危机。

  汉武帝之后,西汉的治者倡导儒家的忠孝仁义来达到父慈子孝的目的,这种风气给后世带来巨大的影响,后续的治者大力倡导尊敬老人,并把孝纳入纲常礼教的范畴。

  从另一方面看汉代的养老制度也有它的弊端,当时治者推行的养老政策的实际目的是为了倡导忠孝观念,达到“导民以孝、则天下顺”的目的,体现出汉代的养老政策也有它虚伪的一面。

  正因如此当时的养老、敬老的政策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无所依”的难题,在当时不尊重老人的现象也有发生。

  但是不得不说,虽然当时的保障制度还不够精细,但在两千多年前能够建立起较为全面的保障体系也是非常不容易的,而且在以后的历史长河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历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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