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为什么要推行ldquo;民脱籍rdquo;?实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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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登基的第三个月,在刚刚处理完康熙的丧事后,就开始极为忙碌的政务处理。这一天在他的书案旁收到了监察御史年熙关于请求除豁山西、陕西乐户的籍的奏折,正是这一事件由此让雍正掀起帝国最大的“民脱籍”。
“民”是怎么回事?
按照奏报的乐民来说,他们是明朝永乐皇帝夺取天下时,坚决拥护建文帝的官员,朱棣成功后对这些政敌施以残酷处置外,还将他们的妻女罚入教坊司,充当官,世代相传,久习业。这些数代人的凄惨和卑微自然不在话下,身披这种“原罪”的他们由此被人看不起,自甘,想要跳出这种“乐籍”当地又不允许,由此成了蹂躏对象。雍正看了奏报后非常重视,并称这个建议提的非常好。令礼部议行。王大臣与各部商讨后一致同意雍正的批示说:“压良为,前朝弊政。我化民成俗,以礼义廉耻为先,似此有伤风化之事,亟宜革除。”此外,雍正不光针对山西、陕西的“民”问题,同时命令全国各地进行筹检查,若有类似“民”,一律准许“出为良”。《永宪录》
针对京城的教坊司乐户,雍正首先出手,豁免他们的户籍,命乐户从良,另选精通音乐的良人,充当教坊司乐工,从事专门演奏。《大清会典事例》这样做就使得原来出生就注定为“民”的乐户彻底改变属籍,可以从事正常行业。对于这件事,雍正坚持长期性,在雍正七年,雍正又把教司坊改为和声署,并交由内务府进行管理。
雍正亲自扩大“民”范围。
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亲自提出安徽宁国府“世仆”问题,“应予开豁为良,裨得奋兴向上,免至污终身,且及于后裔。”《上谕内阁》,一下子改变了很多世代出身的“世仆”问题,使得他们一部分人免遭,得一编户为民,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在他力推下,清朝几十万“民”得以过上正常百姓子。在短短几年内,雍正一下子解决了数百年来存在的问题。雍正如此紧急处理这件事,就是认为这是一项“前朝弊端”,“亟宜革除”,以此迎合他革新的理念。其二,雍正的作法一下子收获了巨大的好评,以至于让曾经的“民”们“令下之,人皆流涕”,雍正让他们得以彻底“翻身”。仅此一项,雍正“使尧天舜之中,无一物不被其泽,岂浙省惰民生者结环,死者衔,即千万世之后,共戴皇恩于无既矣。”《鄂尔泰奏折》
此外,让雍正快速解决这一痹症还有以重大原因,对此他说:“朕以移风易俗为心,凡习俗相沿,不能振拔者,咸以自新之路。”“令民改业从良,就是励莲池,而广风化也。”《清世宗实录》。
民脱籍的后遗症,以至于在道光时期才得到彻底解决。
虽然雍正对此项工作非常用力,然而到了乾隆时期,对此出现了反弹,甚至乾隆进一步约束和提高脱籍的难度性,甚至这样的户口是不允许参加科举的,由此引发了进一步反弹。民除籍令下之后,少数民改业从良,摆脱了屈辱的地位,多数民依然固旧。苏州的丐户还要应承迎春扮演的差役。宁波府没有得到削籍的很多,矛盾严重,终于在光绪三十年(一九0四年)发生第二次除豁事件。安徽民与绅衿的斗争一直拖到清朝末年,绅衿顽固地制驭世仆,不容改业。如祈门县有周姓为李姓世仆,嘉庆十四年按雍正例开豁为良,但周姓恐李姓不依,照旧服役。道光元年(一八二一年),李姓的李应芳强迫周觉春充当吹鼓手,以致闹出人命案子。
清朝对从良的民非常苛刻,如乾隆三十六年(一七七一年)定例,规定出籍民的应试资格,要从报官改业的人起,“下逮四世,本族亲枝皆清白者方准报捐应试,若仅一二世及亲伯叔姑姊尚习猥业者,一概不许滥厕士类”。这都影响民的正脱离被奴役地位。所以雍正的一纸命令和某些努力,并没有能拯救民,而他们的最终脱离苦海,也不是某个人的恩赐所能达到的。
这是因为民的解放,不是某个人的意志所能决定的事情,它取决于状况。民改业从良,要求给他们提供新的就业机会,可是雍正时代并没有准备这个条件。在讨论噶尔秦的建议时,礼部就指出惰民的就业问题不能解决,是考虑实际问题的。事情也正是这样,在大多数民没有新的谋生之道以前,不可能做到削籍从良,由此也让更多百姓怀念雍正时代的热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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