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的御赐之物到底是怎么样的 都有什么权利呢
皇帝御赐之物到底有什么权利,这是很多读者都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尚方宝剑从汉朝开始已经出现,又称“尚方斩马剑”,皇帝御用的宝剑,因被收在“尚方”,故而得名。被赐予尚方宝剑的大臣,无需请示皇帝,拥有先斩后奏、便宜行事等无上权利。现代影视剧里,钦差大臣多配有尚方宝剑,各地官员莫有不从者。
紫龙袍一般为皇亲国戚所有,皇帝御赐之物。有紫龙袍加身之人,不能打,不能,只有皇帝才有权惩戒。
丹书铁券起初是汉高祖刘邦颁发给功臣的荣誉证书,用丹砂书写臣下的事迹于铁券上,即是对大功劳者的一种认可。南北朝时期,丹书铁券有了免死的权利,即民间所说的“免死牌”。到了唐朝时,免死次数也有所增加,甚至可以延续至子孙。明代时,丹砂填字被黄金填字取代,故又称“金书铁卷”,而且规定谋逆大罪不免死,免死次数减少,不福泽子孙。
龙头拐杖古时候功勋卓著的文武大臣才能获得赏赐,可以“上打昏君,下打臣”,当然这里只是寓意,有谁敢打皇帝,意思是如果皇帝有什么过失,可以直言劝谏。杨家将中的佘太君因杨门战功卓著就获得过一根龙头拐杖。
黄马褂盛行于清朝时期,主要分为四类。一类,是皇帝出行时,内大臣和侍卫必须穿的褂子,以壮声势,平时不能穿。二类,皇帝每年狩猎,都会赏赐黄马褂,这种黄马褂平时不能穿,只能陪皇帝狩猎时才可以穿,不然会被治罪。三类,皇帝赏赐给中外使官,获得者需要骑马绕紫禁城一圈,以示庄重。四类,就是我们平时在影视剧里看见的,拥有特权,赏赐给功臣或钦差大臣,见官大,有如皇帝亲临。
御赐金锏和龙头拐杖一样,也是御赐给开国元勋和功勋卓著的臣子,拥有金锏者有护国之任,匡正皇帝之责,也能持锏惩戒佞小人。唐朝时,李世民赐予秦琼金锏一对,宋朝时,八贤王也被御赐金锏,匡扶社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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