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能杜绝干政,揭秘清朝典制对的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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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后来晚清的历史走向看,强藩、权臣、后宫、佞都不同程度的死灰复燃了,如东南互保时各省与清廷离心离德,袁世凯尾大不掉,慈禧太后垂帘听政等,只有外戚和干政始终没有出现。

  事实上,有清一代,外戚和始终没有形成气候,相与历代外戚和们飞扬跋扈、作威作福,清朝的外戚和非常低调老实,而这一切都得益于清朝治者针对外戚、势力从思想、制度、法规等方面编织了一张严密的网,死死住了二者势力坐大。

  今天,我们单论,看看清朝是如何全方位打压势力,并成功杜绝干政的。

  一、思想意识上严防死守

  满清入主中原后,鉴于历史上多次出现宦官干政加速王朝覆灭的乱象,尤其是明朝干政的历史教训,对窃国弄权持有极高的警惕性,历代皇帝都曾三令五申,严禁干预朝政,并采取种种措施的行为,将干政消灭在萌芽状态。

清朝能杜绝干政,揭秘清朝典制对的压制

  早在努尔哈赤时代,后金便出现了宫阉人员,但这时不成体系,直到入关接管明朝遗产,清朝的才成体系、成规模。顺治二年(1645年),首领们还按照明朝的惯例,每次朝会,在文武大臣之前行礼(内监仍故明例,每遇参朝,行礼于文武大臣之前)。对此,摄政王多尔衮非常不满,下令“嗣后内监人员不许朝参,亦不必排列伺候”,剥夺了参与朝会的权利。

  顺治十年(1653年),随着宫内事务越来越多,顺治帝设立了衙门,即十三衙门。十三个衙门首领位高权重,其中乾清宫执事官称为“都管中堂大人”,地位与内三院大学士相同,各监掌监称为“部堂大人”,地位相当于各部尚书、侍郎。

  为了防止势力膨胀,顺治帝于当年颁布上谕,规定:“凡系内员,非奉差遣,不许擅出皇城;职事之外,不需干涉一事,不许招引外人,不许结交外官,不许使弟侄亲戚暗相交结,不许假弟侄等人名字置买田屋,因而把持官府,扰害人民。”对的活动范围、关系、个人财产都做了严格。

  皇帝打压的信号已经很明显了,但是还有些不开眼,往枪口上撞。顺治十一年冬,皇帝大宴廷臣,十三衙的们争先入殿参拜,超越了亲王班次,乾清宫执事官孟进禄在顺治皇帝面前,竟然自称“老臣”。户科给事中郝杰当场发难,历数各朝乱政之祸,顺治帝当即下令:朝贺大典,内监不得入班行礼。并将孟进禄等十三衙门掌监交刑部处理,势力遭受重创。

  第二年,顺治皇帝下令铸立十三衙门铁牌,规定“但有犯法干政、窃权纳贿、嘱托内外衙门,交结满汉官员,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贤劣者,即行凌迟处死,定不姑贷。特立铁牌,世世遵守”,以严刑峻法恐吓、制裁干政。

  虽然顺治皇帝有力地了势力,但大臣们还是不放心,顺治皇帝病逝后,以鳌拜为首的满洲贵族势力立即裁撤了十三衙门,设立内务府管理宫禁事务,把大内管理权力从手里夺了回来。(收阉官之权,尽归旗下)

清朝能杜绝干政,揭秘清朝典制对的压制

  此后,清朝历代君主都继承并发展了顺治皇帝的打压势力的思想,康熙皇帝曾多次声称“犯罪断不可宥”、“不可假以威权,事发即之耳”,雍正皇帝规定官衔不得超过四品,乾隆皇帝也曾颁发谕旨,宣称“我朝家法,只供使令,从不许涉政务,至于外廷臣工,尤当禁绝往来”。嘉庆、道光下令在宫内各处张贴顺治铁牌上的“敕谕”,告诫人们“防范干政”要年年月月讲。

  正是由于历代皇帝对干政防微杜渐,时刻保持警惕,并主动而严厉地对势力膨胀采取惩罚措施,使得清朝对的打压成了一种持续的惯性,无法获得皇帝的充分信任,始终被被隔离于皇权之外,所以很难形成势力集团。

  二、制度设置上处处

  打压势力,在思想上保持警惕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将思想变成制度、进而落实到行动上。明朝初期,朱元璋也很警惕宦官干政,他做了一块铁牌树在宫里,上面写着“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结果怎么样,铁牌被大王振给扔了。可见皇帝发发狠话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必须依制度形成对的长效制约机制。

  康熙十六年(1677年),康熙皇帝为了方便办公,设立了专门管理的机构——敬事房。敬事房全部由组成,隶属于内务府,负责传达“大内一切事务”。之后,又在仪掌司配置66名,负责“承应一切事宜及传送敬事房发交文移”,此外,还在景山、西苑、雍和宫、西郊各园囿、热河行宫、帝后妃陵寝以及礼部、工部、太常寺等特殊部门配置了若干。

  康熙除了复设机构之外,还规定了首领的官职和品级,如敬事房设五品总管1名、五品3名、六品2名等等。针对大臣们担忧借机干政,康熙皇帝是这样回答的:宫内使唤和传达命令,不能没有,我怎么会把权力让给这些人?(今宫中使令,无不可,故使之耳,朕岂肯以权假此辈)相之前的十三衙门,敬事房在地位、规模以及职权上都难以望其项背。

  雍正时期,们的品级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乾隆登基后注意到势力发展过快,于是命人将有关的规定编辑成册,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国朝官史》一书编撰完成,该书对的名额、官职、职责范围都做了详尽的规定。

  如,敬事房设总管3名,其中四品宫殿监督领侍1名,四品宫殿监正侍2名,四品以下都有具体数额,其职责是根据皇帝命令宫内事务;乾清宫设置首领4人,24人,负责管理皇帝实录、圣训等具体事宜。乾清门设置首领2人,12人,管理各衙门摆设,早晚开关门,检查出入皇宫的大臣,呈报每天值守侍卫名单等。如上书房、御膳房、御花园、御书房、储秀宫、打扫处等几十处都设置了数量不等的,并规定了职责范围。

  费大气力规范制度,不是为了提升福利待遇,而是为了更严密地控制。制定这些制度的出发点,首先是防止干政,其次才是更好地为皇室服务。所以,只要制度能够正常有序运转,就没有干政的机会。在这套制度下,被定格为供皇家驱使的奴仆,负责看家护院、照顾饮食起居。

  此外,清廷创的内务府机构,对势力能够起到有效的制约。内务府作为管理皇宫的最高机构,能够对出入门禁严格把关,防止与外人接触;其次,内务府负责承办宫内一切事务,事无巨细,无所不管,这就削弱和剥夺了的执掌和权力,们只能做些洒扫、传话、端茶送水等杂事。

清朝能杜绝干政,揭秘清朝典制对的压制

  内务府极其强势,的俸禄由内务府发放,犯了法由内务府惩罚,由内务府收录分配,平时还要接受内务府的训导管教。一旦有放飞自我,必然遭受内务府的暴击。乾隆年间,有在背后直呼大臣梁国治的名字,内务府大臣和珅知道后,勃然大怒,当即打了这个几十大板,勒令其向梁国治扣头认罪。光绪年间,内阁学士溥顾因迟到而被首领贺进喜责骂,内务府大臣福锟闻讯后对贺进喜严厉审讯,革去了其首领职务,杖一百枷号一月,分拨处当差。

  值得一提到是,清朝总管内务府大臣都是由皇帝从满洲王公、内大臣、尚书、侍郎中选拔的,或从满洲侍卫、本府郎中、三院卿中升补。这些人绝对可。至于影视剧中出现当内务府总管的段子,纯属胡编乱造。

  在人数编制上,相明朝动辄数万的规模,清朝的数量相对很少,乾隆十六年(1751年),皇帝谕旨将人数规定在3300人,此后人数始终没有超过这个数。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宫内外所有加起来有2605人,定额少了695人,缺编率达到21%。同治十三年(1874年),宫内外总计1596人,定额0人少了904人,缺编率达36%,光绪末年,宫内外所有加起来也就2000人左右。

  规模搞不上去,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在清朝不好混,各方面被捏得死死的。

  三、法规条例上严密详尽

  自顺治时期起,清廷就制定了一些对行为过失而惩罚的规定,经过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近200年的发展,形成一整套专门针对的“处分则例”和“治罪条例”,这些则例和条例种类名目繁多、设计范围极其广泛、具体规定详尽而严密。们稍不注意,就会触犯相关规定,遭受处罚。

  清朝为规范制定的条例有:《犯赌治罪条例》、《逃走分别治罪条例》、《和女子自戕自尽分别治罪条例》、《私军器治罪条例》、《官物治罪条例》、《逃走私投王公门下治罪条例》、《偷钓园庭鱼虾治罪条例》、《吸食治罪章程》、《各处首领处分则例》、《宫殿监处分则例》等等。以《各处首领处分则例》为例,条例共十六条,分为三个等次处分,对首领的职务过失和常违纪做了详细的规定,根本不用担心无法可依。

  除了上述条例之外,内务府也针对制定了50多条治罪条例。如:凡有在宫中私鸟枪、者,一经发现,即行;凡是无故持刀进入宫殿、或者装疯、酗酒的处以绞监候;凡是在宫内自伤者,处以斩立决;欲行自尽,经救活的处以绞监候;不许听戏、饮酒,违者杖一百,枷号一个月;斗殴,打六十大板;传小道消息、请假回来迟到等打二十到三十大板等等。

  由此可见,在清朝当并不是一件好差事,着装、说话、走路、行礼都得谨小慎微,稍不注意就是一顿打,严重的直接弄死。受不了了,也不能逃跑,更不能自残、自尽,否则将面临责打、做苦力、发配黑龙江甚至死刑等惩罚。在这种情况下,清朝的们别说雄起了,连活着都是一种幸运。严刑峻法之下,连大也不能幸免。

  同治年间的大安德海,深受慈禧太后信任。1869年七月初南下为同治皇帝采办龙袍,途经山东时被山东巡抚丁宝桢逮捕,随即以“不许出宫”(级不过四品,非奉差遣,不许擅自出皇城,违者无赦,安德海当时是六品蓝翎,出行未携带任何公文,且没知会任何官方衙门)的祖制将其处死,并暴三,安德海的随从也被处以斩绞或发配黑龙江。慈禧也只能无奈地接受事实。

  大李莲英极受慈禧宠爱,慈禧为了他不惜违反祖制,赐其二品顶带。但李莲英有自知之明,身居高位却如履薄冰,对王公大臣礼敬有加,对下级宽以待人,几十年如一的夹着尾巴做人。李莲英奉旨随醇亲王奕環检阅北洋水师时,为避免招摇,摘掉了二品顶带,换上平民装束,一路上竭力避免同文武大臣接触,老老实实呆着车里,晚上还亲自为奕環打洗脚水,其为人处世低调如此,可见清朝对猜忌防范之严。

  所谓大李莲英权势熏天、炙手可热的说法,都是后人臆测或文学杜撰,其中之辛酸苦楚,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四、效果

  清朝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也是君主体制的顶峰,集历代“治智慧”之大成。在这一大背景下,清朝宫廷各种制度已非常完,制度作为宫廷制度的一部分,也发展到了纷繁复杂、系完备的阶段。

  相前朝而言,清朝无论在行为举止、身份地位还是在权势方面,都受到了极大的压制,无法像前朝那样亲近皇帝、干预朝政,只能老老实实宫廷琐事,为皇家挥洒汗水。

  整体而言,清朝虽然在非常时期出现一些较有名的,如安德海、李莲英、小德张等,但却始终没有出现乱政现象。从成功杜绝干政并能让效马之劳的角度来看,清朝的制度无疑是历代最为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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