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不秦王子婴有什么目的?目光长远才能称霸天下!
那一年,也就是汉王元年(公元前206年)十月,刘邦的军队浩浩荡荡地进入关中,也诸侯的军队先到了灞上。也就是说刘邦有了称关中王的先决条件,那确实是值得骄傲的事情,以刘邦的家乡流寇式的乌合之众丰沛子弟,经过沿途的投、吸纳、整顿和不断漂白颜色,加强军事管理,整顿纪律,居然也成了远近闻名的一支铁军,为其能打下江山准备了很好的和军事基础。
其时,秦王子婴乘素车、驾白马,还把脖子套在了绳子上(成王败寇啊),手捧封印、符节降轵道旁,也就是请求举白旗投降。看到这个光景,有人还主张把秦王子婴给做掉,让他替暴秦赎罪,反正就是群情鼎沸要血债血偿的样子,眼看着局面就要失禁了。
“大家少安毋躁,听我说几句,好吗?也许你们还记得当初怀王派我来收复关中,原本就是看中我能宽以待人不滥无辜。秦治者是做过很多对不起人民的事,不过现在秦王已经投降,就应该给他一条生路,如果了他,我们和暴秦又有多少区别,这不是以暴易暴吗?不吉利也。”看到情势有失控的可能,刘邦立马登高一呼,以稳住场面。
看到刘邦这么说,也有一定道理,因为敌人也给生路,果然够宽厚。然后,大家就不再嚷嚷,情绪平复多了,刘邦于是把已经投降臣服的秦王交给属下严加看管,继续要将进行到底,率部又向咸阳进发。
面对曾经的偶像秦始皇曾经住过的金碧辉煌的壮丽秦宫,刘邦还是有点流口水,这才叫做极品享受啊,打天下不就是要过上神仙般的好子吗?现在荣华富贵就在眼前而不动心,那才叫冒傻气,你我刘邦永远是一个现实者,而不是理想者。也正是这一奢侈一番的糊涂思想之一闪念,差点坏了刘邦的大事,几乎在鸿门宴被如狼似虎的项羽项大王要了其小命,要不是有远见的张良和樊哙的极力劝阻,的就出事了。
所以说人是要经常狠批心中的私字一闪念的,换句话说,这颜色的漂白是一生一世的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奏效的,而且稍有不逊就会使胜利果实打水漂变没了,刘邦的很多对手如曾经的好兄弟项羽就是在这些问题上吃了亏,太放纵的结果就是一败涂地也。
因为刘邦自己也意识到当时天下远未平定,自己的力量在当时的群雄面前也没有多少优势可言,虽然自己按约定先入关中,也最有条件先南面称王,不过这一称王副作用也大,万一有人不服,就相当于是自己成了人的靶子,把自己架在火上烤,后来果然是刘邦那实力超群的项兄弟第一个不服,差点开片要了刘邦的命,想起来就有点后怕,凡事确实是不能急功近利啊。
好在最后刘邦听从了张良他们的建议,不住秦宫那超五星级帝王套间,还将秦宫中的金银财宝和所有库存全部封存,然后还军灞上。同时,为了笼络秦地的老百姓,刘邦还特意召来关中附近各县的父老乡亲和各路豪强,推心置腹地和他们说了一些心里话,让他们知道刘邦的一些做法。
“乡亲们,大家好,我是刘邦,我也是贫苦人家出身,也知道大家长期在苛刻严酷的秦法下生活是怎样的苦不堪言,苛政猛于虎是也。如说,秦法规定人民批评朝政就遭到,相聚在一起议论国家大事也要头,这个就太了,这不是吗?我和诸侯有过约定,先入关的就为关中之王。有鉴于苛酷秦法,所以今天我要在这里和父老乡亲们约法三章:者处以极刑,伤人和依法治罪。其余的秦朝法律一律作废,所有秦朝属官和百姓照旧和原来一样工作生活安居乐业。我之所以领兵入关,就是为了除暴安良,而不是来侵占大家的财产,做残暴的事,所以大家也不必害怕。我还军灞上的原因也正是等待各路诸侯集结而来,以便订立条约罢了。”刘邦动情地对大家说。
为了消除老百姓们的恐惧心理,刘邦还派专人和秦朝官吏巡视各个乡村,了解情况,并进行大力宣传。秦地老百姓也终于相信了刘邦他们不是来掠夺百姓财物的,是人民的子弟兵,于是非常高兴,然后争着拿自家的牛羊酒食来劳军,一时鱼水情深的样子,亲如一家人啊,这就是民心可用也。沛公当然是不想随便拿群众的血汗钱,刘邦对他们说:“仓库里有的是军粮,并不缺吃,请大家不要再破费了,我们的纪律也不允许。”老百姓一听到这种体己话,都非常感动,欢喜异常,生怕刘邦不在秦地称王呢,这确实是一种最有效的颜色漂白也。
总之,通过进入关中的一系列有效运作,不仅使刘邦的军事影响力大增,还较好地整治了以前的流寇习气,加强了军队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汉军的最初的和军事制度的形成,对后来争天下打下了坚实基础。
关于这一点,刘邦和项羽就有了很大的质的不同,原本是小游侠混子出身能及时行乐的人,居然在战争的熏陶和历练下有了这么大的变化,简直是刘邦自己也有一点不相信自己的感觉,因为这变化也太大了,以至于刘邦自己后来都有点不认识自己了的那个样子。原本刘邦是如此目光远大志存高远,这一定有了信陵君那种抱负和远大胸怀的影子渗透在里面了,混从来不是我的主业,那只是表面现象,或者说是装出来的,正如刘邦父亲只会看到其年少时吃白食的无赖嘴脸一样,很多人当然也不能透过现象看到刘邦心存天下的远大理想。
而这一点也只有项羽最重要的谋士也是非常老巨猾的范增看得出,刘邦和项羽进入咸阳城后的一举一动他都了若指掌,对于刘邦的“不子婴,约法三章,不受犒赏,秋毫无犯”的做法也是深有洞悉。据说为此范增还曾向项羽献计说:“项大王,刘邦这个小无赖进入关中后的所作所为值得我们刮目相看也,据老臣所知,刘邦原来在家乡沛县的时候,喜欢酒色与钱财,居然这样一个贪财好色的人一来到秦皇宫,看见数不尽的古玩珍宝和绝色,却一点也不动心,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拾金不昧秋毫无犯,性情大变,一点也不扰民,赢得了民心,一个人一下子有了这么大的克制力和耐力,不为眼前利益所动,只能说明一件事,那就是其人心胸开阔,志向远大,此人不可小觑啊,所以你要处处提防他,说不定以后和你争天下的就是他了。因为我夜观天象,发现他那边有天子之气,你要小心他啊。”
当然,老滑头范增的话可能是对的,讲出了一部分相,不过以当时手下兵强马壮又年轻气盛并骄傲自满的项羽来说,基本上他从来不会把刘邦作为和他一个量级的人物来对待,最多就是陪他玩陪他跑龙套的小角色而已,这个一声吼也能让地球抖三抖的天下一等一英雄,即使是他知刘邦“其志不小”又怎么样?量刘邦也不能撼动他的地位。
而最终灭了威风一世的项羽的,还是刘邦这个在项羽眼中烂泥扶不上墙的乡村小无赖,这里面当然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问题,谁也不能一口吃成一个胖子,更加不可能一步登天,必须有一个从不断的失败中坚强站起来又变得不断强大的艰辛过程。
其实从刘邦和项羽几乎同时进入关中的表现,就预示了双方在未来天下争夺战中的命运。与刘邦志存高远的“不子婴,约法三章,不受犒赏,秋毫无犯”的宽厚仁慈相,鼠目寸光逞一时之强的项羽正好反其道而行之,“子婴,烧宫室,屠咸阳”,坑秦兵二十多万,所到之处烧抢掠无不残破,简直就和暴秦的所作所为差不多,甚至于有过之而无不及。反正,英勇项羽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屠城,也就是说他每攻下一座城池,为了彻底摧毁敌人的反抗力量,喜欢把城里的男女老少全都掉,一个活口也不留下,也就是史书所说的“城无遗类”,简直就是魔王再世。项羽还疯狂到一把火把秦王皇宫给烧掉了,火烧了三个月也不熄灭,刘邦不舍得住一晚的壮丽宫殿就这样让他付之一炬化为灰烬,心痛不已。
而且,项羽的目光短浅还表现在有很重的地方色彩,他烧了宫室之后,也没有住的了,就索性收取秦宫的和财宝往东归去。这时候有人出来劝说项羽道:“关中之地,有山河险阻,土地肥沃,尤其是咸阳这个地方是帝王之都,可在此建都称霸。”但是这个时候秦的皇宫已经烧没了,他又是一个那么儿女情长大事糊涂小事精明的器小之人,还特别想念家乡,在遥远的秦关明月中尤其想念东方的家乡彭城,项羽便回答道:“富贵而不归故乡,就如衣锦夜行,谁能看到呢,这有意思吗?”总之他一门心思想回家去,要衣锦还乡,这也是他没有大志的表现。说客一听到他这样一说,立马大摇其头,并讽刺他说:“人说楚人是沐猴而冠,果然如此。”意思就是说楚人虚有其表什么的,不堪大造就,项羽一听非常愤怒,就把这个说客扔油锅里烹了,这么短视狭隘的项羽基本上也决定了他的颜色越来越黑,最后也在争夺天下中退出了有利位置直至消亡,也给刘邦腾出了有利位置,人总是要变的,变好还是变坏而已。
从刘邦不贪一时之快且深谋远虑地不子婴开始,就预示了他的远大理想,并打出汉朝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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