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是怎么反腐的?朱元璋在位期间的6次大规模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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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出身贫寒,被污吏敲诈勒索。因此,他即位后,发动了一场从中央到地方的全国性反腐运动。
首先,六百多两银子的被打死。他发现皇上与史玉文鬼神十多拉的关系,私自索要更多信件,当即派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员前去调查。结果表明,问题从上到下极其严重。他非常生气,立刻命令全世界的人:“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任何受贿六十次以上的官员都要处死,不得宽大处理。”从当地的县城、到中央六部和中央省,只要是,不管是谁牵涉进去,都绝不会手软,彻查到底。
其次,从自己侧面“”做手术。摘要明初《中经》中有部属、家室、礼、兵、刑、工六部,为元代的一大批老官所保留,也有发动叛乱的功臣。他们厚颜无耻地接受贿赂。朱元璋惩罚了官员。
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官府官府与地方官府勾结,以空白笔录预先查封,私自填写虚假支出金额,中饱私囊侵吞。朱元璋发现,立刻把衙门里所有的巡抚关涉都处死了;副局长挥了100根参军。
洪武十六年(公元1383年),刑部尚书开吉收了一名犯人贿赂银万两,用另一名犯人作替罪羊。他还向囚犯的家人勒索钱财,导致他的20名家人全部。
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发现家庭部部长助理郭欢朗分工中,外国郎和中央官员所有领域,形成了一个团伙,多接受少支付,捏的报告意味着,挪用材料,把粮食2400万石犯罪。朱元璋将这一切污吏全部处死,各省、州、县的涉案人员无一幸免。
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很多官员的公共工程利用的机会建立一个宫殿的天数错误报告工匠的劳动服务,以获得更多的劳动银和扣除的工匠的银和保持私下里。
在一次突击检查中,朱元璋调查处理了部长助理汉达尔和李震的贪污贿赂案件,并调出了中央任命的工程部来监督公共工程部。
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战争部部长助理王质有机会征兵,作为一种赚钱的方式,接受世袭军属家庭逃避兵役,行贿达二十三万二千银元。朱元璋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洪武十九年(公元1386年),刑部大臣郎中收受贿赂,谎报死讯,秘密将两名罪犯送进死牢。这些污吏被朱元璋斩了头。
洪武十九年(公元1386年),礼部部长助理张祥与外务部长辛钦一起,私自私皇上赏赐的公主婚礼银器,被朱元璋带走。为了监督各级官员的行为,朱元璋设立了《帝皇史》和六处官署。
洪武十九年(公元1386年),皇朝史上的刘志仁,命人到淮安处理一宗案件。到了之后,他故意拖着案子不试,吃了原告吃了被告,敲诈了两大笔钱的内容,还引诱好家女。他被朱元璋处死了。朱元璋还发现六处有六一之事,有不同程度的贪污贿赂,一一处理。
洪武25年(公元1392年),户部赵尚书娶了胡同里的妻子,对内对外贿赂了几十万银两,东窗,夫妻二人被砍头。
第三,朱元璋用残酷的刑法对付污吏,采取“剥皮、露肋骨、断手指、断手、断膝盖”等酷刑。“剥皮揎”的刑法,就是让那些官员每个,州,县有“寺庙”皮肤脱皮,然后,和柠檬内填充袋,把它放在死亡的官员后来法院桌子旁边,提醒的官员,不重复,否则,“臭皮系列”是他的命运。这阻止了一些官员以更克制的方式行事。
第四,朱元璋对他培养干部不会容迁就。为了培养和提升新的人才,朱元璋建立了国家教育学院来培养人才,并为没有加入官职的年轻学者提供晋升机会。他对新晋的进士和主管们表现出极大的爱心,经常教导他们要忠于群众,不要被私利所左右。然而,洪武十九年(1386年),他派出大量的进士和督抚到基层调查洪水,结果,141人接受了宴席、钞票和土产。朱元璋处理所有受贿的人。
第五,朱元璋制定了《肃贪倡廉纲要》、《大书简》和《反腐倡廉简记》。这本录了对他的审判结果和对一些案件的判决。阐述了他对污吏的态度、办案方法和办案手段。朱元璋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宣传这本书;他还要求人们在路边和亭子里张贴摘录,让官员们读懂自律,让人们学会对付污吏。
第六,允许人民。明朝允许人民移交无法无天的官员。如果官员在征收税款和粮食,以及分配官员欺骗法律,人们可以向上级官员报告,也可以直接上级官员。在封建时代,只有国家官员才可以放火,没有老百姓可以点灯,这完全违反了传。这是中国数千年法治历史上首次赋予人民直接检查和派遣官员的权力。明朝时期,受到朝廷的保护,不仅如此,那些应该接待而没有接待的高级官员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此外,朱元璋还在午门外特设“鼓”,如果百姓在有冤屈的地方得不到公正,就可以直接在京鼓皇家形式。
在位31年的朱元璋发动了6次大规模的反腐运动,死了15万名官员。
朱元璋用残酷的法律惩罚污吏。这些措施的规模、强度和精确程度具有强大的威慑作用。从朱元璋即位至死,他“光一切污吏”的运动,始终没有减弱,但污吏现象还没有根除,他年事已高,只能发出“治而未明,暮而晨也”之类的命令;体没有被移走,人们继续跟随脚跟。愈严重的治愈,愈严重的犯罪。”哀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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